迎刃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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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巒前厄,洪波後沸,人皆棘手,我獨掉臂。動於萬全,出於不意,遊刃有餘,庖丁之技。集《刃》。
子產鄭良霄既誅,國人相驚,或夢伯有(良霄字。)介而行,曰:“壬子餘將殺帶,明年壬寅餘又將殺段!”駟帶及公孫段果如期卒,國人益大懼。子產立公孫洩(洩,子孔子,孔前見誅)及辰止(良霄子)以撫之,乃止。子太叔問其故,子產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吾為之歸也。”太叔曰:“公孫何為?”子產曰:“說也。”(以厲故立後,非正,故並立洩,比於繼絕之義,以解說於民。)(評註:不但通於人鬼之故,尤妙在立洩一著。鬼道而人行之,真能務民義而不惑於鬼神者矣。)【譯文】秋鄭簡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43年)時,大夫良霄因專權,被駟帶、公孫段等諸大夫群起而誅殺。然七年之後,鄭國又有人因此事受到驚擾。有人在夢中見伯有(良霄字伯有)全身冑甲,披掛而來,對其說道:“壬子
我要把駟帶殺掉,明年的壬寅
我還要殺死公孫段!”而駟帶與公孫段果然在這兩天相繼死去,於是,與誅殺良霄有關連的人們更加震驚恐懼起來。
子產是良霄被誅後立為鄭國執政的。這些事情發生後,他把良霄的兒子辰止和以前也被誅殺的大夫子孔的兒子公孫洩重新立為大夫,以安撫他們,這些事情才不再發生。
子產的兒子太叔問其緣故,子產回答:“死人的鬼魂沒有歸宿,就成為無主遊魂,併成為厲鬼而攪擾人。把他們的兒子重新立為大夫,就是為了能夠有人祭祀他們,使他們有歸宿。”大叔又問:“那麼立公孫洩為大夫是為什麼?”子產說:“是為了以繼絕的名義向國人解說。”田叔(二條)梁孝王使人刺殺故相袁盎。景帝召田叔案梁。具得其事,乃悉燒獄詞,空手還報。上曰:“梁有之乎?”對曰:“有之。”
“事安在?”叔曰:“焚之矣。”上怒,叔從容進曰:“上無以梁事為也。”上曰:“何也?”曰:“今梁王不伏誅,是漢法不行也,如其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臥不安席,此憂在陛下也。”於是上大賢之,以為魯相。
叔為魯相,民訟王取其財物者百餘人。叔取其渠率二十人,各笞二十,餘各搏二十,怒之曰:“王非汝主耶?何敢言!”魯王聞之,大慚,發中府錢,使相償之。相復曰:“王使人自償之;不爾,是王為惡而相為善也。”又王好獵,相常從。王輒休相出就館舍,相出,常暴坐待王苑外。王數使人請相休,終不休,曰:“我王暴,我獨何為就舍?”王以故不大出遊。
(評註:洛陽人有相仇者,邑中賢豪居間以十數,終不聽。住見郭解,解夜見仇家,仇家曲聽解。解謂:“吾聞洛陽諸公居間,都不聽。今子幸聽解,解奈何從他邑奪賢士大夫權乎?”徑夜去,屬曰:“俟我去。令洛陽豪居間。”事與田叔發中府錢類。王祥事繼母至孝。母私其子覽而酷待祥。覽諫不聽,每有所
使,覽輒與祥俱,飲食必共。母
動,均愛焉。事與田叔暴坐侍王類。)【譯文】西漢景帝時梁孝王很受太后寵愛,他派人刺殺了過去的丞相袁盎,於是景帝召見田叔,讓他去調查審理這件案子,然當田叔完全掌握了案情後,卻把此案的供詞全部焚燒,空著手回到朝廷彙報。景帝問他:“梁孝王有這件事嗎?”田叔回說:“有這件事。”景帝又問:“供詞在哪裡?”田叔說:“我把它燒了。”景帝大怒。田叔卻不慌不忙地說道:“皇上請不要再追究梁孝王這件事了。”景帝問:“為什麼呢?”田叔答道:“現在不殺梁孝王,漢朝的法律就無法施行;如果殺了梁孝王,皇太后會吃不好飯,睡不好覺,那時陛下就要擔憂了。”於是,景帝認為田叔十分賢良,讓他做了魯國的丞相。
田叔為魯國丞相後,有百餘民眾狀告魯王奪取他們的財物。田叔抓住了他們其中二十個領頭者,各鞭笞了二十下,其餘眾人各打了二十下,爾後又怒氣衝衝地向他們斥責道:“魯王不是你們的君主嗎?為何敢說他的不是!”魯王聽說了這件事後,大慚愧,拿出了府中所藏之錢,讓丞相給百姓賠償。丞相回答道:“大王,您自己找人賠償吧,不然的話,是大王做惡事而丞相做善事了啊。”另外,魯王喜愛狩獵,丞相常常隨從。魯王總是讓丞相離開館舍回去休息,丞相出去以後,常常
天坐在魯王的苑圃外等候。魯王幾次讓人請丞相去休息,他始終不回去,說:“我們的大王還在外邊暴曬,我自己為什麼回房舍?”魯王因此就不大出外遊獵了。
主父偃漢患諸侯強,主父偃謀令諸侯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而漢為定其封號。漢有厚恩而諸侯漸自分析弱小云。
【譯文】西漢時武帝憂患諸侯勢力強盛,主父偃出謀令各諸侯王可以推施皇帝的恩澤,將自己的封地劃開,再分給自己的子弟,只要由漢王為其確定封號就行。自此,漢室有了廣厚的恩澤而各諸侯逐漸分崩離析勢力弱小了。
裴光庭張說以大駕東巡,恐突厥乘間入寇,議加兵備邊,召兵部郎中裴光庭謀之。光庭曰:“封撣,告成功也。今將升中於天而戎狄是懼,非所以昭盛德也。”說曰:“如之何?”光庭曰:“四夷之中,突厥為大,比屢求和親,而朝廷羈縻未決許也。今遣一使,徵其大臣從封泰山,彼必欣然承命。突厥來,則戎狄君長無不皆來,可以偃旗臥鼓,高枕有餘矣!”說曰:“善!吾所不及。”即奏行之,遣使諭突厥。突厥乃遣大臣阿史德頡利發入貢,因扈從東巡。
【譯文】唐玄宗開元十三年,宰相張說考慮到天子大駕東去泰山封禪,恐怕突厥乘機侵犯邊境,主張加派軍隊守備邊防,他找來兵部郎中裴光庭一同商量這件事。裴光庭說:“天子封禪,是向天下表明治國的成功。現在將要宣告成功的時候卻害怕突厥的入侵,這就顯示不出大唐的強盛和功德了。”張說問道:“那怎麼辦呢?”裴光庭答道:“四方的夷國之中,突厥是個大國,他們屢次要求與朝廷和親,可是朝廷一直猶豫不決沒答應。現在派遣一名使者,徵求突厥國派一名大臣,隨從天子封禪泰山,他們必定欣然從命。只要突厥來人,那麼其他外族的君長就沒有不來的了。這樣,邊境上可以偃旗息鼓,高枕無憂了!”張說道:“對!你的見解是我所不及的。”張說立即向天子奏明,按裴光庭的建議執行,派遣使者知會突厥。突厥於是派遣大臣阿史德頡利發入朝進貢,接著隨從天子去泰山封禪。
崔-甫德宗即位,淄青節度李正己表獻錢三十萬緡。上受,恐見欺;卻之,則無詞,宰相崔-甫請遣使:“使
勞淄青將士,因以正己所獻錢賜之,使將士人人戴上恩,諸道知朝廷不重財貨”上從之,正己大慚服。
神策軍使王駕鶴,久典兵,權震中外。德宗將代之,懼其變,以問崔-甫-甫曰:“是無足慮。”即召駕鶴,留語移時,而代者白志貞已入軍中矣。
【譯文】唐德宗李適即位,淄州、青州節度使李正已上表稱要獻錢三萬萬文。德宗想接受,恐怕被李正己所欺騙;想拒絕,卻又找不到理由。宰相崔-甫請求德宗派使者,他說:“讓使者去勞淄、青將士,就用李正已所獻的錢賞賜給他們,使將士們都
戴天子的恩德,其他各道的節度使也能知道朝廷不重財貨。”德宗採納了崔-甫的意見,李正己十分慚愧而又佩服。
王駕鶴是德宗時的神策都知兵馬使、右領軍大將軍,他主管兵已很長時間了,權勢炙手,震撼中外各邦。德宗想派人取而代之,又懼怕王駕鶴髮生兵變,因此去問崔-甫-甫說:“這是不足慮的。”德宗打消了顧慮。立即召王駕鶴入宮,留他說話,拖延時間,而代替他職務的白志貞已經到軍中任職去了。
王旦(三條)馬軍副都指揮使張-,被旨選兵,下令太峻,兵懼,謀為變。上召二府議之。王旦曰:“若罪-,則自今帥臣何以御眾?急捕謀者,則震驚都邑。陛下數任-以樞密,今若擺用,使解兵柄,反側者當自安矣。”上謂左右曰:“旦善處大事,真宰相也!”契丹奏請歲給外別假錢幣,真宗以示王旦。公曰:“東封甚迫,車駕將出,以此探朝廷之意耳。可於歲給三十萬物內各借三萬,仍諭次年額內除之。”契丹得之大慚,次年復下有司:“契丹所借金
六萬,事屬微未,仰依常數與之,今後永不為例。”(評註:不借則違其意,徒借又無其名,借而不除則無以
僥倖之望,借而必除又無以明中國之大,如是處分方妥。)西夏趙德明求糧萬斛。王旦請敕有司具粟百萬於京師,而詔德明來取。德明大慚,曰:“朝廷有人。”乃止。
【譯文】北宋時,掌握護衛京城重任的馬軍副都指揮使張-,遵照聖旨挑選士兵,但他對士兵每每下的命令都太過嚴厲,兵士們因懼怕而計劃譁變,皇上為此召集有關部門商議這件事情。王旦說道:“如果處罰張-,那麼帥臣今後還怎麼制眾?但馬上就捕捉謀劃譁變的人,那麼整個京城都會震驚。陛下幾次都想任用張-為樞密,現在如果提拔任用,使他解除了兵權,反叛他的人們自當安心了啊。”皇上對左右的人眾說:“王旦善於處理大事,真是當宰相的人才呀!”契丹王奏請宋真宗,要在每年給契丹送貢的銀緡之外再向宋借些錢幣,真宗把這個文件讓王旦看。王旦說:“陛下東巡封禪之事已十分迫近,隨駕的車隊即將出發,這個時候契丹提出此事是有試探我朝之意了。可以在給契丹的三十萬銀緡內各借給他三萬,並且告訴他們所借的這些在明年的貢品數額內除去。”契丹得之後大慚愧。到了次年,真宗又給有關部門下命令:“契丹所借的六萬金
,事屬微未,望今年還依照常數給他們貢品,今後這樣的事情就永不為例了。”西夏王趙德明向宋朝要求借給他們十萬鬥糧。王旦請皇上命令主管部門在京師準備百萬升糧食,而下詔書讓趙德明來取。趙德明對此大
慚愧,說:“宋朝真有人才啊。”於是不再提借糧之事。
嚴可求烈祖輔吳,四方多壘,雖一騎一卒,必加姑息。然群校多從禽,聚飲近野,或搔擾民庶。上糾之以法,而方借其材力,思得酌中之計,問於嚴可求。可求曰:“無煩繩之,易絕耳。請敕泰興、海鹽諸縣,罷採鷹,可不令而止。”烈祖從其計,期月之間,
校無復遊墟落者——《南唐近事》。
【譯文】五代時期,南唐烈祖李弁在為吳國執政的時候,四面八方戰事不息,所以既使一個騎士一個乓卒,國家也十分珍惜而對他們寬容遷就。然而這樣使得那些武將們驕橫起來,很多武將放鷹行獵,在郊外聚眾豪飲,又經常地蚤擾百姓。烈祖想對他們繩之以法,然而國家正值用人之際,還要借重他們的力量。為得到一個不偏不倚的妥當辦法,烈祖去問嚴可求。嚴可求說:“不用那麼麻煩的用法去限制他們,這是容易杜絕的。可以請皇上下一道詔書,使泰興、海鹽諸縣止伺養鷹-,這種事情便可不令而止。”烈祖聽從了嚴可求的計謀,一年多的時間之間,再沒有出現到村落之間縱恣遊蕩的武將們了。
陳平燕王盧綰反,高帝使樊噲以相國將兵擊之。既行,人有惡噲者,高帝怒,曰:“噲見吾病,乃幾吾死也!”用陳平計,召絳侯周受詔
下,曰:“平乘馳傳載
代噲將。平至軍中,即斬噲頭!”二人既受詔行,私計曰:“樊噲,帝之故人,功多,又呂后女弟女-夫,有親且貴。帝以忿怒故
斬之,即恐後悔,(邊批:
細。)寧囚而致上,令上自誅之。”平至軍,為壇,以節召樊噲。噲受詔節,即反接載檻車詣長安,而令周
代,將兵定燕。平行,聞高帝崩,平恐呂后及呂-怒,乃馳傳先去。逢使者,詔平與灌嬰屯於榮陽。平受詔,立復馳至宮,哭殊悲,因奏事喪前。呂太后哀之,曰:“君出休矣!”平因固請得宿衛中,太后乃以為郎中令,曰:“傅教帝。”是後呂-讒乃不得行。
(評註:讒禍一也,度近之足以杜其謀,則為陳平;度遠之足以消其忌,則又為劉琦。宜近而遠,宜遠而近,皆速禍之道也。
劉表愛少子琮,琦懼禍,謀於諸葛亮,亮不應。一相與登樓,去梯,琦曰:“今
出君之口,入吾之耳,尚未可以教琦耶?”亮曰:“子不聞申生在內而危,重耳在外而安乎?”琦悟,自請出守江夏。)【譯文】西漢初,燕王盧綰髮動叛亂,高帝(高祖)劉邦正在生病,就命令樊噲以相國的身份領兵進擊。即將出發的時候,有人散佈
言蜚語,誣告樊噲,劉邦發怒了,說:“樊噲見我生病,竟然盼望我死!”便用陳平的計謀,召絳候周
二人受詔於
前,命令道:“陳平駕馭急命驛車,速載周
到樊噲軍中去代替他的職務。陳平到樊噲軍之後,要立即將樊噲斬首。”陳週二人受過詔後,私下商議說:“樊噲是皇帝的故親,平生功績頗多,又是呂后妹妹呂-的丈夫,既親且貴,皇帝在
憤的情緒之中想處斬樊噲,就恐怕他以後後悔。我們不如把樊噲拘
起來而送
皇帝,使皇帝自己把樊噲誅殺。”陳平到了樊啥軍中後,令人做壇,以節杖召來樊噲。樊噲拜受詔節後,就反縛其臂乘坐囚
犯人的檻車到長安去,於是周
代替樊噲領兵定燕。陳平囚樊噲行之路上,聽說皇帝駕崩,恐怕呂后和呂-遷怒於他,就讓囚車先去長安。後來,陳平遇到朝廷使者,命令陳平與灌嬰駐守榮陽。陳平接受詔書後,立刻急馳進宮,大聲痛哭,趁著出喪之前向太后稟奏前事。呂太后對陳平表示了同情,說:“你出去的這件事就算了吧!”陳平趁此堅持請求太后讓他任住宿宮中的護衛一職,於是太后任命他為郎中令,負責掌管宮殿護衛,太后並且說:“你還要教導、輔佐皇帝。”但此後因受到呂-的讒言而未能這樣執行。(youth校注:此處似是說因陳平得到了宮中的郎中令職務使呂-的讒言沒有得到實行。)宋祖曹彬唐主畏太祖威名,用間於周主。遣使遺太祖書,饋以白金三千。太祖悉輸之內府,間乃不行。
周遣閣門使曹彬以兵器賜吳越,事畢亟返,不受饋遺。吳越人以輕舟追與之,至於數四,彬曰:“吾終不受,是竊名也。”盡籍其數,歸而獻之。後奉世宗命,始拜受,盡以散於親識,家無留者。
(評註:不受,不見中朝之大;直受,又非臣子之公。受而獻之,最為得體。)【譯文】南唐國主畏忌趙匡胤的威名,因當時他還在後周供職,就對後周國主使用反間計。南唐派遣一名使者送信給趙匡胤,贈給他白金三千兩。趙匡胤把這些白金全部送到了國庫,於是,南唐的反間計沒有得逞。
後周世宗柴榮派遣閣門使曹彬去賜給吳越兵器,事情辦完之後,曹彬急忙返回朝廷,沒有接受吳越王贈送的禮物。吳越人又坐輕舟追上了曹彬,把禮物給他,曹彬推辭了三、四次,才說道:“我再不接受,就是竊取個人的名聲了。”於是接受了對方的全部禮物,回來後又全部獻給了世宗,後來奉世宗的命令,才拜受了。到家後他把禮物全部送給了親朋好友,自己家裡一點也沒有留。
拒高麗僧焚西夏書高麗僧壽介狀稱:“臨發,國母令齎金塔祝壽”東坡見狀,密奏雲:“高麗苟簡無禮。若朝廷受而不報,或報之輕,則夷虜得以為詞;若受而厚報之,是以重禮答其無禮之饋也。臣己一面令管勾職員退還其狀,雲:‘朝廷清嚴,守臣不敢專擅奏聞’。臣料此僧勢不肯已,必雲本國遣來獻壽,今茲不奏,歸國得罪不輕。臣
於此僧狀後判雲:‘州司不奉朝旨,本國又無來文,難議投進,執狀歸國照會’。如此處分,只是臣一面指揮,非朝廷拒絕其獻,頗似穩便。”范仲淹知延州,移書諭元昊以利害,元昊復書悖慢。仲淹具奏其狀,焚其書,不以上聞。
“呂]夷簡謂宋庠等曰:“人臣無外,希文何敢如此!”宋庠意夷簡誠深罪範公(邊批:無恥小人!)遂言“仲淹可斬”仲淹奏曰:“臣始聞虜悔過,故以書誘諭之。會任福敗,虜勢益振,故復書悖慢。臣以為使朝廷見之而不能討,則辱在朝廷,故對官屬焚之,使若朝廷初不聞者,則辱專在臣矣。”杜衍時為樞密副使,爭甚力,於是罷庠知揚州,(邊批:羞剎!)而仲淹不問。
【譯文】北宋元-年間,有高麗僧人壽介來朝,其文告書上稱:“臨出發的時,國母令我攜帶金塔兩座前來給太后和皇帝祝壽。”當時蘇軾(號東坡)正為杭州知州,他見過文告後,向皇帝密奏說:“高麗僧人此來是隨便、簡率而不合禮制的。假若朝廷對此受而不報,或者報之過輕,則夷虜便可以得到有怨恨的藉口;假若受而厚報,我們則是以重禮回報其無禮的饋贈了。我已經命令具體辦事人員把他的文告退還了,並對他說:‘我國朝廷的法制是清正嚴明的,守臣不敢擅自向上奏聞。”我料定此僧必定不會就此罷休,必定還會說是其國派他來獻壽的,現在如果不向上稟奏這件事,他歸國後將會對此獲罪不輕。我想在此僧的文告後面判決道:‘我們州府沒有接到朝廷的旨意,你們國家又沒有正式的文件發來,很難商議投文進奏之事,請執其文告,歸國照會。’這樣處理,只是我自作主張、自行處斷的,並非朝廷拒絕其國的獻壽之事,這樣似乎相當穩便。”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年),范仲淹兼延州知州,並與韓琦專管對西夏的戰事,他向西夏主趙元昊發出公文,告訴他彼此相互敵對的利害,元昊迴文,言辭傲慢。范仲淹把其回書的內容向上一一奏報,卻把回書焚燒,不讓皇上閱看。
當時的丞相呂夷簡告訴宋庠等人說:“為人臣的沒有外權,希文(范仲淹字希文)怎麼敢如此做!”宋庠料想呂夷簡確實深惡範公,就說:“范仲淹可當斬首。”范仲淹稟奏道:“臣當初聽說胡虜悔過,所以發文書誘導他。這時恰巧任福兵敗,胡虜聲勢益發振奮,所以元昊的回書言辭傲慢,臣以為把元昊回書讓朝廷看過後不能對其討伐,則會使朝廷受辱,所以我讓下屬把它焚燒了,假如朝廷從來沒有聽聞其書,則受辱的只在臣一人矣。”杜衍當時是樞密副使,他對范仲淹此事爭取甚力,於是,皇上把宋庠貶到楊州做知州,而對范仲淹不再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