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太祖太宗中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一計不成,又生一計;本傳又記:敕使自京師召之者三,大壽語錦州將士曰:"我雖竭力為國,其如不信我何?"終弗往。
有袁崇煥平臺被縛前車之鑑,祖大壽何能上當?但從此數語中,可以推知祖大壽當時的心跡:第一,力竭投降,並非本心,仍舊希望能為明守邊,甚至犧牲在滿洲的親屬亦所不惜;第二,由"其如不信我何"這句牢騷,可知其寒心,素志固猶未改,但可知其已無殉國之心。
此後三年,清太宗致書,不報;多鐸徵錦州,則力拒。於是到了崇德元年,明清之間又另是一個局面了。
***我以前談過,所謂"天命"、"天聰",只是一個不倫不類的漢文稱號,究其實際,在天聰八年以前,國號為"後金",自稱"金國汗";至崇禎八年,始定國號為"清",並建正式年號"崇德"。也可以說,在此以前,希望以山海關為界,劃疆而守;在此以後,始決心進窺中原。而促成太宗此一決心的最大原因是:在察哈爾獲得了一方"傳國璽"。
走筆至此,先作一篇"傳國璽考略"。按:"皇帝"一詞,起於秦始皇;以故作為"恭膺天命"之憑證的璽,亦起於秦始皇,《太平御覽》雲:傳國璽是秦始皇所刻,其玉出藍田山,是丞相李斯所書,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秦始皇打算者,天下萬世一系,傳之無窮,因名之為"傳國璽",但僅及二世;劉邦先入咸陽,子嬰降於道左,此璽遂為漢得。明人劉定之作《璽辯》,述其源甚詳:漢諸帝常佩之,故霍光廢昌邑王賀,持其手解脫其璽組。王莽篡位,元后初不肯與,後乃出投諸地,螭角微玷(按:璽為螭鈕)。董卓之亂,帝出走,失璽。
孫堅得於城南甄官井中。袁術拘堅,得以稱帝。術死,璽仍歸漢傳魏,隸刻肩際曰:"大魏受漢傳國之璽。"魏傳晉,晉懷帝失位,璽歸劉聰,聰死傳曜。石勒殺曜取璽;冉閔篡石氏,置璽於鄴;閔死國亂,其子求救於晉,謝尚遣兵入鄴助守,因紿得璽歸晉。方其未還也,劉、石二氏以璽不在晉,謂晉帝為"白板天子";晉益恥之。(按:時為東晉穆帝永和八年。)謝尚到底是否騙回這方秦璽,大成疑問;但自南北朝開始,"其間得喪存毀真贗之故,難盡究詰",直謂之秦璽已亡,亦非過言。
自唐朝開始,"傳國璽"改稱"傳國寶",為太宗所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貞觀四年,隋煬帝蕭後,自突厥奉璽歸,亦非秦璽,而是很可能為永和年間所制的晉璽。至後唐莊宗遇害,明宗嗣立,再傳廢帝,因石氏篡立自焚,則連晉璽亦亡。
"兒皇帝"石敬瑭入洛,又制一璽,後世稱為"石氏璽";契丹滅晉,明知此"傳國寶"的來歷,但對外不道破真相,遼興宗耶律宗真試進士,且以"有傳國寶者為正統"命題。"石氏璽"後為天祚帝耶律延禧失落於桑乾河。
至此,所謂"傳國璽(寶)"者,共得三璽:一、秦璽,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亡於南北朝。
二、晉璽,文曰:"受命於天,皇帝壽昌。"毀於後唐廢帝。
三、石氏璽,文曰:"受天明命,惟德允昌。"遼末失落於桑乾河。
在此以前,宋哲宗時忽有咸陽平民段義,獻一青玉璽,謂即"傳國璽",曾鞏曾上表稱賀,且改元為"元符"。事實上是"元祐正人"被排斥後,繼承真宗朝臣丁謂的另一班
臣蠱惑庸主的花樣。朱子曾有《書璽》一短文:臣熹,恭維我太祖皇帝,受天明命,以有九有之師時,蓋未得此璽也。紹聖、元符之後,事變有不可勝言者矣!臣熹敬書。
"紹聖"即哲宗於宣仁太后既薨,排斥正人後所改的年號。紹聖四年改明年為元符,又三年而崩,徽宗即位而北宋亡。朱子所謂"紹聖、元符之後,事變有不可勝言者",真是史筆。
金兵入汴梁,得璽凡十四,其中即有此段義所獻之璽。至金哀宗完顏守緒死於察州,則連宋璽的下落亦不明瞭。
元至元三十一年,御史中丞崔彧由故官拾得之處購得一青綠玉,四寸方,三寸厚,經監察御史楊桓鑑識篆文為"受命於天,既壽永昌",以為即秦璽而進獻。其實此即宋哲宗朝
臣假造的"傳國璽"。此偽秦璽至元亡,順帝挾之走沙漠,猶自誇"我有傳國寶"。其後不知所終。
至於清太宗所獲自察哈爾一璽,非元順帝挾以北走的偽秦璽,而是另一唐朝以後所制,為元順帝走沙漠時所失落的玉璽。《清史列傳·多爾袞傳》:有元玉璽,龍紐,鐫漢篆曰:"制誥之寶。"順帝失之沙漠。越二百餘年,有牧山麓者,見羊不食草,以蹄撅地,發之乃璽,歸於元裔博碩克圖汗,後為林丹汗所得。至是多爾袞令額哲獻於上。
據此可知,由察哈爾發現的玉璽,非宋璽,非石氏璽,非晉璽,更非秦璽,清史鐵記太宗得"傳國璽"者皆妄。但此璽為唐以後所造,而來自元宮,則確鑿無疑。
***至於太宗征服察哈爾,則為得以亡明的一大關鍵。當時滿洲三面受敵:西面的明軍;東面的朝鮮;西北的察哈爾,明朝稱之為"漢",為內蒙七大部之一。其中尤強者三部:一為科爾沁,居內蒙東部,當遼東之北、黑龍江之南,與滿洲密邇;二為鄂爾多斯,居內蒙西部,河套之中;三即察哈爾,居內蒙中部,包括今熱河、察哈爾、綏遠等地。在此三部中,察哈爾更為強中之強。
科爾沁酋長姓博爾濟吉特氏,亦為元裔,曾參加"九國聯軍"之役,其後化敵為友,和親降附。太宗孝端後,孝端之侄、世祖生母孝莊後,以及多爾袞、多鐸的福晉,皆出此族,與清朝世為國戚,其後裔中最有名的就是——科爾沁博多勒噶臺親王僧格林沁。
察哈爾為元順帝嫡系子孫,所以酋長稱"汗"。其時的林丹汗雄桀為內蒙七部酋長之冠,一向輕視滿洲,且倚仗士馬強盛,侵凌同族,與科爾沁更是極不相能。而明朝"行款"籠絡"西虜"以制"東夷"的"西虜",即指林丹汗而言,自是滿洲的大敵。
天聰四年大淩河之役以後,太宗靜待祖大壽舉錦州來降,暫無舉動,因而用其兵攻察哈爾,林丹汗率師西遁,太宗降其部眾數萬,收兵而返,並未徹底解決。至天聰七年六月,向臣下徵詢:"徵明及朝鮮、察哈爾,何者當先?"都以為應先徵明,但太宗一則不願與祖大壽鋒,再則打算著相機攻林丹汗,所以沿長城西行,由龍門關入口,縱掠宣府一帶,兵圍大同,死傷甚眾而無功。
閏八月將班師時,有一意外喜事,《清鑑綱目》卷首《平定內蒙古》載:(林丹汗)徙其人畜十餘萬眾,由歸化城渡河西奔,沿途離散,僅存十之二三。及至青海大草灘,林丹汗忽病痘死;其子額哲,擁眾萬餘,居河套外。
額哲未降,但林丹汗同族的有力分子,以及林丹汗的子竇土門福金卻投降了。
林丹汗死後,子數人為太宗父子兄弟所分佔,《天聰實錄》載:八年閏八月辛亥,察哈爾國林丹汗…竇土門福金攜其國人來降…眾和碩貝勒等公議奏雲:"天特賜皇上察哈爾汗竇土門福金,可即納之。"上固辭曰:"此福金朕不宜納,貝勒中有
不和睦者,當以與之。"代善等復力勸上納…曰:"此福金乃天所特賜,上若不納,得毋拂於天耶?上非好
多納妃嬪者比;若上如古之庸主,悖於義而荒於
,臣等豈特不勸之納,有不於上前力諫者乎?今此福金,皇上納則臣心欣悅,不納則
切滋甚矣。"
…
上因思行師時駐營納裡特河,曾有雌雉入御幄之祥,揆此不納,恐違天意,於是納福金之意始定…護送福金多尼庫魯克喜曰:"我等此行乃送福金,非私來也。皇上納之,則新附諸國與我等皆不勝踴躍慶之至矣。"代善等力勸太宗納竇土門福金,即因一開其例,諸貝勒便可"人財兩得";護送者亦認太宗能納,則以此為和解的表示,降附事完,方能心安。而太宗恐額哲以此為仇,故不能不躊躇。下一年,太宗命多爾袞招撫額哲所部,《清史列傳·多爾袞傳》:九年二月,上命多爾袞同貝勒嶽託、薩哈璘、豪格統兵一萬招之。四月至錫喇珠爾格,降其臺吉索諾木及所屬千五百戶,進
托里圖,恐其眾驚潰,按兵不動。額哲母業赫,貝勒錦臺計女孫也;其弟南楚暨族叔祖阿什達爾漢,皆為我大臣,遣宣諭
撫,額哲遂奉其母,率宰桑臺吉等
降。
按:錦臺計即金臺吉。前面談過,他是太祖的內兄,亦為代善的岳父。金臺吉有一子名德爾赫爾,其女歸林丹汗,生額哲。阿什達爾漢為金臺吉同族兄弟,早已降清,著有戰功,太宗時"典外藩蒙古事",等於後來的"理藩院尚書"。南楚又名南褚,其姐即額哲生母。
除了竇土門福金及額哲之母以外,林丹汗還有三個子:一個叫囊囊,一個叫伯奇,一個叫俄爾哲圖,此時從額哲的身份而言,稱為"太后"。囊囊太后先到,太祖勸代善納此婦,代善不願,《天聰實錄》九年七月載:上納察哈爾汗大福金囊囊太后。先是…囊囊太后至,上遣人謂大貝勒代善曰:"此人乃察哈爾汗有名大福金,宜娶之。"言數次,代善對曰:"人雖名為大福金,但無財
牲畜,吾何能養之?聞察哈爾汗尚有大福金蘇泰太后,待其至,我將娶之。"此"蘇泰太后"即額哲之母,《蒙古源
》稱之為"蘇臺太后"。而囊囊太后為"多羅大福金",滿語"多羅"譯成漢文為"理",此"理"字有多種解釋,在此作"正式"之意。滿蒙部落酋長多
,輒稱之為"福金",即漢語"夫人";而稱"多羅大福金",表示林丹汗生前經過儀式正式
娶的
子,縱非元配,亦為繼配,所以太宗謂之"有名"。但既為元配或繼配,年齡與林丹汗相差不遠,老醜而又無貲,故代善不
。而蘇泰太后則太宗以濟爾哈朗愛
已亡,早以蘇泰太后相許,他說:"先既許弟(按:濟爾哈朗為太宗堂弟),後復與兄,是無信也。朕言既出,豈有更易之理?此福金可娶之。"往諭數次,代善不從。時阿巴泰貝勒(等)聞之,奏上言:"此福金因無財畜,故大貝勒不娶。臣等若早聞許大貝勒之說,亦必勸止。此人乃察哈爾汗多羅大福金,皇上宜自納之,不可與他人也。"按:所奏之言,文義稍有未協。意謂代善不
娶囊囊太后,不妨聽之;如早聞太宗有此意,亦必勸阻。此下有一段沒有說出來,而太宗自能意會:囊囊太后雖老醜而無財畜,但她的名號在察哈爾有相當的號召力,如有異心,可利用為工具。因勸"皇上宜自納之,不可與他人",即為防微杜漸,預遏亂源之計。
於此,我又別有看法:代善之不娶囊囊太后,既非嫌其無財富,亦非嫌其老醜,只是避嫌疑、表心跡,小心謹慎而已。只看他推辭的理由,只因"無財
牲畜,吾何能養之",便知是託詞。以後,代善娶了林丹汗的妹妹泰松公主;而察哈爾的三太后——伯奇、俄爾哲圖、蘇泰,由豪格、阿巴泰、濟爾哈朗分娶。元璽即由蘇泰太后帶來,為額哲換得一個親王的封號。
察哈爾既平,朝鮮則於天聰元年,曾為二貝勒阿所敗,訂盟約為兄弟,力所能制,亦無後顧之憂,而又適得元璽,遂有中原之志。天聰十年(崇禎九年)四月朔,祭告天地,受寬溫仁聖皇帝尊號,建國號大清,改元崇德,即以天聰十年為崇德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