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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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掉鑽石項鍊,十幾來,沂芹認同了花錢容易賺錢難。

拿到手的四萬塊錢,租屋、買傢俱、衣服、常用品,她把每一分錢用到淋漓盡致,但口袋裡的錢仍然快速減少。

再找不到工作,她恐怕遲早要變成乾屍。

環顧四周,四坪大的套房裡只有一張單人、一臺前房客留下的十寸小電視和尼龍衣櫥,地板一擺一個熱水壺和簡單餐具。新買的電風扇,迅速轉動著周遭空氣,讓悶熱稍稍紓解。

罷搬進來時,好心鄰居提醒她,什麼錢都能省,獨獨冷氣的錢不能省,否則她會嚐到進地獄做客的滋味。

努努嘴,拿起巾,沂芹把冷水抹上皮膚,再用電風扇吹過,一樣有冷氣效果。

打開,大疊報紙,在上面快速瀏覽。

沒有…她沒找到想看的內容…爸還是不肯低頭嗎?

沂芹念高三時,曾為填志願和父親鬧翻,離家出走過一次,當時她想念商學系,父親卻堅持她念中文,理由很可笑,就為了他希望將女兒塑造成子的形象,連科系也要她學母親。

後來,他在各大報登啟示,當著公眾承認自己錯誤,第二天她就回家了。

那回,她笑著和父親約定,將來不管誰離家出走,只要一方肯認錯,在報紙上登啟示,另一個人就要馬上回來,不能讓對方擔心太久。

十七天了,她天天吃兩包十二塊錢的泡麵度,卻捨得天天花一百多塊買報紙,她企圖在上面尋找父親的悔意,可是,她什麼都找不到。

他鐵了心要和那個女人廝守一輩子嗎?

為了她,他再也不要女兒?

說得多好聽,說愛媽媽一世不改變,說愛女兒是他一生最甜的責任…她全信了,哪想得到,才幾年,他的愛全給了別的女人和小孩。

愛情?哼!沂芹對它輕蔑。

當年爸在媽咪墳上的誓言,現在想來真是笑話,幾年過去,笑話塵封,過往那段全然不算數,有新人忘舊人,理所當然!

可不是嗎?蕭喻曾信誓旦旦說保護,結果連保住子婚後不受欺侮都辦不到,還談什麼愛情?

笑話!全是笑話!沂芹變得昂偏執。

爸不要她?沒關係,她要自己就行。

他不愛媽咪了?沒關係,媽咪有她愛、有她要,她一輩子都不會對媽咪變心。

抱起雙臂,她把臉埋在膝間,一句句沒關係,打亂她的心情、她的淚…

討厭啦!她是不愛哭的女人,這只是小事,很小很小的事情,不值得哭泣。

那次辛苦一個月的企劃案被人偷走,她也沒哭不是?

還有那次,手下員工看不起她年紀輕輕就來帶領他們,聯合起來欺侮她,存心和她唱反調、看她出醜,她不也沒哭?

所以,才不要哭呢!反正她已經長大了,有沒有父愛都無所謂。

衝進廁所,胡亂用巾擦拭眼淚,她才不哭,哭是弱者的行為,方沂芹是最強勢的女人。

至於眼上汩汩出的體…那是、是…對了,是胃,她餓壞了,只要吃飽就不會再掉“水。”走回房間,從紙箱內摸出一包泡麵,陣陣反胃傳來,未入口,泡麵的味道已在她的口齒間翻攪,很噁心!

別過頭,泡麵紙箱對她微笑,翻翻跟,她拿起棉被蓋在頭頂上,阻止她去想象食物味道。

貧困、飢餓,她是衣索比亞難民營一員,她不後悔離家出走,卻後悔沒在身上戴顆大鑽石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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