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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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一後,他們默默騎著,直到令芳笛相當不耐煩。

她認識這個男生,他叫賴書文,他們兩家住的很近,大概是隔一條街的距離。

賴書文有一道又又長的眉,眼睛細細長長的很格,鼻子也夠高,嘴巴涸祈也很薄,雖然芳笛看過的男生不多,但她知道這種長相的男孩子很有女孩子緣,只是身體瘦,瘦得像一竹竿。

大概還在發育吧,她想,鄉下孩子總是晚一點,所以這傢伙已經高二了還瘦成這樣。

半年前,芳笛就發現賴書文一直盯著她看。

有同學注意到後跟她講,她才注意到這個男孩子。

在鄉下十幾歲的女孩子被盯上,幾乎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很多人國中畢業就結婚了,甚至一上國中就被父母內定為結婚對象。

只是芳笛想不通,看起來乖乖的賴書文,怎麼也會跟著玩起這種兒媳婦的遊戲?她知道他家是有錢人,以為他的格調會高一點。

其實芳笛不知道,她之所以會引起賴書文的注意,理由只有一個,她是他看過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個。

芳笛天生就是一個美人胚子。

她雖然只有十四歲,但已經隱約可見成女人柔軟的體態。

芳笛的臉型跟美有一張古典而標準的瓜子臉,她的皮膚白,緊緊粉粉地透著少女的暈紅。她的眼睛很亮,雙眼皮深,顏很黑,由其上面覆蓋的那排了又長又黑,宛若水墨畫中栩栩如生的長羽

引賴書文的,莫過於她一雙嬌嗔又言又止的粉紅瓣了,他老是覺得她想說什麼,結果又不說了。

就這樣彼此心照不宣了半年。

書文是個純樸的鄉下孩子,雖然家境不錯!他家可說是地方上有財有勢的人家,光是士地收租就夠一家人吃喝不盡,但是書文從小到大沒離開過這個地方,可想見其土之堅強。

從小在鄉下長大的書文也有這點好處,就是少了富家子弟驕奢俗氣的調子。

書文外表給人家斯文,穩重,也很保守的覺,看得出他很認真地在讀書,因為芳笛看他的書包總是沉甸甸地。

反正,只要芳笛早一點出門,就會看見賴書文很故意地一邊牽著腳踏車,一邊不忘看書的樣子。

在這種鄉下小地方,人還沒長大,工作就被分配好了,大部分都會被留在家裡幫忙或繼承家業,唸書反而成為最沒出路的一件事,所以芳笛很佩服那些握有長期飯票卻還念得下書的人,書文就是那種人。

不論基於哪種原因,緣分已將兩人牽在一起。

她並沒有排拒他無理的跟蹤。

當然對異抱著好奇心理也有,因為她已經十四歲了,這個非常的年齡,男女之間只隔了一層薄紗。

況且芳笛班上絕大多數的同學都有了對象,因為每個人的家住得很近,使得許多親事都在雙方家人喝酒聊天中談成。

不過讓芳笛在意的是,既然賴書文對她有意思,為什麼遲遲不敢採取行動。

他一定是個膽小表!

不然不會這樣.每天像個跟蟲一樣跟在身後,不然就是故意躲在巷子口等她出門,甚至在校門口等她下課,但是始終只敢跟在後面不敢行動。

最後,既然他不行動,自己也不討厭被跟,久而久之變成一種自然定律,芳笛也就懶得在他身上尋找答案了。

但…他也不是全然靜默。

記得有一次,芳笛因為校慶恬動忙到快‮夜午‬,然後幾個女生結伴一起回家,但一走出校門就看到賴書文躲在暗處等候,當時她好生氣。

“喂,你到底想幹什麼,別以為我不說話,你就以為我默認了,你這樣子會讓我覺得很困擾!”的確很困擾,她幾個同學已經聚集在一起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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