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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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芳笛十四歲生的時候,
問她要什麼禮物,她說要一部很帥的腳踏車。
結果她就騎著那部很帥的腳踏車…離家出走。
她想要去臺北找媽媽。
張芳笛的媽媽在芳笛十歲時離婚,現在是個頗有名氣的廣播主持人。
每天晚上芳笛一定準時打開收音機,然後聽著媽媽優美柔軟的聲音進入夢鄉。
但芳笛這樣子的行為卻引起全家然大怒,首先是爸爸。
“為什麼你老是媽媽長媽媽短的,那麼現在這個個媽媽算什麼?她是混蛋、是白痴羅,養你、愛你、真正照顧你的人都是混蛋白痴了?
芳笛的爸爸離婚後,很快又跟鎮上的女孩子結婚,對方是個溫柔嫻淑的美麗女子,還替芳笛添了個小弟弟,這使得芳笛更認為她像另一個女人生的孩子。
也說話了。
“鄉下人最好跟鄉下人在一起,像你媽那種都市人,我們養不起…”芳笛實在受不了,受不了同一個家分成兩種人,受不了兩個孩子分成兩個媽媽生,受不了鄉下人和都市人之分,而她最受不了的是,生活在這種與世隔絕的小地方。
她當下做了決定,如果她是媽媽生的,她就有半都市人的血統,既然他們這麼區分,她決定要展翅高飛。
臺北的媽媽,就像高掛天空的一顆閃亮星星,她想飛到媽媽的懷抱。
而且她篤定認為只有遙遠的天邊,才有年輕人的夢想。
其實,她想離開這裡並不突然,早在五年前父母親協議離婚時,芳笛就有一點認同,她不會為媽媽
到傷心,反而為她獲得自由而
到高興。她慶幸媽媽終於可以離開這裡,不會再被關在鴿子籠裡。事實也證明,離開後的媽媽,才能繼續發展她的事業,同時擁有現在傲人的成就。
所以她認為媽媽是幸福的,她認為能做自己喜歡事情的人最幸福,認為媽媽不必為了爸爸或她而剪斷自已高飛的翅膀。
因為如此,芳笛從不在意她五年之中從未回來看過自己。
媽媽找到人生的方向,媽媽尋到了夢想,不必在意別人的想法,不必再接受爸爸或的冷嘲熱諷,更不必在乎周圍的人異樣的眼光。她是正確的,若換作自己,也絕不會再回到這種小地方!
五歲的少女也許不懂人間冷暖,但她看得出爸爸或眼中的敵意-對芳笛或媽媽都一樣,他們認為她們心中存有某種
惡分子,總有一天會棄他們離去。
現在芳笛終於也要離開了。
至於離開後她想做什麼,她一點都不知道,暫時沒有理想,沒有目標,就是想走,無論如何現在一定要離開。
也許我到了媽媽,她就會告訴她怎麼做、怎麼活,她會找到一條最適合自已的路。
所以一切都打算好了,等到過完十四歲的生,連
通工具都也準備妥當了,她就離開這個家了。
彷拂計劃已久的事情終於付出行動,芳笛顯得異常冷靜。
她照常穿上制服,背上書包,跟父親、繼母、說聲再見,然後騎上新買的腳踏車,踏上她人生的另一條路。
她當然沒有到學校,直接上書店買了一份地圖,繞到加油站的廁所裡換掉身上制服,然後穿上準備好的黃長袖t恤,一條黑
牛仔褲,還有格子棉布外套跟一雙白
球鞋,就這樣開始她二十八小時長程之旅。
此時已到人秋季節,早晚溫差大,尤其白天,溫度夾著夏季餘威,暖烘烘纏住芳笛不放。
她用力踩著腳踏車,不管頭頂熱度曬得多烈,不論汗水如何浸溼皮膚,芳笛絲毫沒有歇腳的打算,她一心一意只想儘快脫離這個鬼地方。
當腳踏車遠遠拋開悉環境,逐漸踏人另一種風景時,芳笛才真實體會出自由的輕鬆味道。
她盡情呼曠野的空氣,大力踩著前進的腳板,就算天邊再遙遠,但她也絕不會忘記第一次嘗試飛翔的樂趣。
然而,令她想不到的,非常意外的,這不是一次寂寞的旅程…她已經覺到背後人緊緊跟著她,而且好一段旅程了,從後視鏡裡她看到一個男生,她認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