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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來了。別讓大家久等。”
“…………”原告律師現在不得不得承認自己確實是個弟弟了。
自己完全就是跟著妃英理的節奏走啊!
摔!
第四十五章請上來的證人,織田作之助也認識。
他比三年前要更胖一些,臉上皮膚鬆弛,皺紋自然地留在臉上,像是經歷了很多他這個年齡不該經歷的事情一般,年紀看上去要老上五歲左右。上庭之後,他只敢用餘光覷著織田作之助。注意到織田在看自己,他立刻回過頭。
現在的庭審進行將近四十分鐘了。
從一開始以法律的標準和電子技術設備支持,再從被告自我陳述如何創作《子守歌》,以及同樣有一位文壇作家作證,證明織田作之助的職業素質和道德守,基本已經敲定織田作之助未抄襲的結果。畢竟最關鍵的是——對方完全沒有證據證明織田看過她的原作。
而出現的新情況是——汐見作品反而有織田曾經丟失的原稿痕跡。只是一句藏頭的標題,也並不能證明她拿了對方的原作,但確實讓對方動搖了一下。
法官經歷庭審不說有一千次,也有五百次。
兩方律師各懷心思,原告雖然是想告對方抄襲,但是她的證據證人都存在著偏差,絕對告不贏被告。但汐見還在堅持著無用功,明顯另有隱情。而被告那邊似乎因為三年前文稿丟失問題,也在想辦法在法庭找出對方的漏,證明對方抄襲自己的作品。
法官偶爾覺得自己明白太多,反而有種看戲的心情來,於是重新喝了一杯茶打起神。
“證人小泉南雲,請做出陳述。”**官看向這個中年虛胖的男人。
小泉說道:“我是文新社的小泉南雲,負責汐見老師的作品。”原告律師:“所以你是第一時間發現被告抄襲了汐見小姐的作品?”
“對,是我告訴汐見老師的。”小泉南雲極易出汗,站在法庭上的講臺時,領口和腋下的衣服都被汗浸溼。他拿出手帕擦了擦額上的汗。
原告律師說道:“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他看過汐見老師的作品?並且引以為自己的內容進行創作。”
“我和被告三年前見過面。三年前,在被告以《雨》這部直木獎作品出道之前,他曾經向我社投稿過作品《獨自一人》,當時他的作品並沒有像《雨》那部作品一樣表現得功力十足,而且題材也與推理題材相去甚遠。”妃英理很明顯地發現原告律師和原告他們將案情發展開始引向其他的方向。
“有異議!請證人明確三年前什麼時候?”法官對證人投去視線。
小泉擦了擦汗,繼續開始陳述。
“是三年前的天,織田帶著都市頹廢文學作品《獨自一人》投稿到文新社。
當時作品質量上並沒有《雨》那樣好,但是短短不到三個月,織田作品質量突飛猛進,簡直判若兩人。
說是判若兩人,倒不如說是他拿了別人寫的內容。”妃英理看了一眼織田作之助,發現他正在看著小泉南雲,於是提出警告:“證人請注意你的發言。”小泉南雲依舊是一眼都不敢正眼瞧織田。
“文新社三年前天的時候,已經擬好了和被告的合同,現在合同上還有打印好的
期在,證明我沒有說謊。但是第一次見面之後,被告就再也沒有回到文新社裡面了。
因為我撞破了他的秘密……”原告律師繼續用鼓勵的目光讓他繼續說下去。
“我看到他殺了佐藤安建老師,看到他把他的屍首裝進了後車廂。
佐藤安建老師是直木獎的評審作家之一,也是我們文新社的招牌門面作家之一。如果你們上網搜的話,可以看得到他的作品多是推理題材。
我當時到他家的時候,他家的文稿被洗劫一空。
三年前夏,直木獎截止投稿。
三年前秋,織田獲獎。
我認為是他為了出名,而謀殺了佐藤老師,拿走了所有的文稿,並且以佐藤老師的作品作為自己的文章進行發表。”原告律師對妃英理出志在必得的笑容,但妃英理並沒有理會他,而是強調道:“證人,請不要帶上太多個人
彩的發言。法庭上不要你認為,而是講證據講證人。”小泉南雲咬緊牙關,就像是在克服自己最畏懼的東西一樣,目光炯炯地看向妃英理:“我就是證人,我看到了。”
“但這事和本案抄襲又是獨立的兩件事。”妃英理不慌不忙地說道,“你是想說三年前,我的被告有涉嫌殺人、侵佔他人著作的可能
,和這次抄襲案有什麼關係?”小泉說道:“當時,佐藤老師和汐見老師共同一個工作室。汐見老師的資料和文章大綱也同樣放在一起,所以,織田先生拿走的資料裡面,也包括汐見老師的故事內容。如果你們想看織田第一份投搞的話,我這裡就有原件,而且能
覺和《雨》風格差別極大。”學著剛才妃英理對著汐見美實發出的律師函警告,原告律師也笑著說道:“織田先生應該下庭之後,就會被警察送進警察局,現在想逃,外面也有保安,逃不掉的。”他頓了頓,繼續總結。
“所以,小泉編輯作為證人,證明了織田有拿走資料的嫌疑,而這些嫌疑恰恰被他的練手文證明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