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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澤陣和中原兩個人換了眼

一個普通人還想跟黑手黨高級人員鬥?

可以讓她親身體驗絕望的「黑吃黑」。

赤司和轟假裝沒看到。

其實要找出突破口,也不是那麼難。

凡是不能認死理。

首先誰把織田的原稿拿走了,這就值得去調查。

*法庭上。

現在輪到汐見美實接受審訊。

原告律師:“汐見美實小姐,你寫作十五年,目前為止的發表的字數有多少呢?”

“我一共發表了二十多部作品,至少也有一千字萬字上下。”

“那就是織田的三倍以上了。”原告微笑道,“汐見美實小姐的作品也經常出現被抄襲的風波,也曾經引起過一時間的跟風熱,動畫化一部作品,漫畫化一部作品,說明汐見小姐有著足夠的寫作實力。”旁邊的橫溝正史聽得忍不住打了一個哈欠。

織田便從保溫杯裡倒了一杯溫茶給他。

法官忍不住對他們兩個人側目,你們是來郊遊的嗎?

注意到法官的視線,妃英理咳了一聲讓兩個人注意一下形象。

汐見美實在其他人看不到的時候,往他們兩個人的方向翻了一個白眼。

“請問一下,您是什麼時候知道自己被抄襲的?”汐見說道:“我的朋友告訴我的,說最近有本書很像你的,然後我才知道《子守歌》這本書有很多內容和我的《風中童話》撞了,當時我覺得是巧合,也沒有放在心上。畢竟對方是年少有名的大作家,也和我文路不同。”

“有異議!”妃英理舉起手說道,“《子守歌》單行本出版的時候是兩個月前,但據我所知,汐見小姐是在單行本發售後的第二天,就開始找律師尋求幫助。既然你一方面又覺得是巧合,為什麼第二天就迅速找了律師諮詢抄襲事件處理的對策?”

“因為我朋友覺得我這是被人欺負到頭上,鼓勵我去尋求幫助的。”汐見一臉無辜又弱小地說道,配上一襲素淨的白衣,更顯得楚楚可憐。

“所以當時你並不認為這是抄襲,還舉報了對方抄襲,是嗎?”坐在原告席覺還好,站在臺上的時候才覺到妃英理氣勢如虹,發問如飛箭一般,難以抵擋。

“……我朋友說百分之百是抄襲。”

“那你當時看了《子守歌》嗎?你憑什麼認為你朋友說的都是正確的?”妃英理的連續發問,讓原告律師都沒有辦法嘴,反而看向法官。

“因為我朋友是編輯,他這方面比我清楚,我自然是相信他的專業判斷。”這人開始甩鍋了。

妃英理心知肚明,順便開口把路堵死。

對方是說了織田作之助抄襲的事,但是對方是私下和汐見聊的。

汐見卻是公然進行誹謗……

“所以你在沒有看《子守歌》的情況下,聽信他人的話,舉報了織田作之助抄襲,並聯系雜誌主編為你纂寫文稿斥責織田的不正義舉動,同時在發表文章後,持續兩個星期在網絡社平臺上公然詆譭織田作之助的名譽。

你是否知道你這種行為是構成誹謗?本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無論事實真假,加害人若【公佈】‘相關事實’毀損他人名譽,都構成名譽毀損罪。

這次法庭結束,我會替織田先生對你發出律師函,請你在家等著【刑事訴訟法庭】的傳喚。”妃英理整一段話用了不到三十秒,一通話下來,抑揚頓挫,擲地有聲,整個法庭神頓時為之一振。

人家還沒有說完自己的冤,你就送人家上刑事法庭……

果然不愧是律政界的女王大人。

所到之處,所向披靡。

簡直惹不起!

汐見美實哪想到對方發言這麼尖銳,頓時頭腦一頓發昏,手指捏著桌臺,不敢輕易發言,也險些忘記自己到底現在在做什麼。

“不好意思,打斷你們了,你們請繼續。”妃英理施施然坐回位子,對兩個倍壓力的原告律師和汐見,充滿仁慈地說著,而自己耳裡的耳機傳來赤司他們那邊旁聽人員的叫好聲。

汐見美實為了挽回自己可能會收到律師函的危機,立刻解釋道:“我找主編纂寫文章,還有發表心情都是我朋友慫恿我的,並不是我自己想做的。”妃英理不緊不慢地說道:“但汐見美實小姐是過了《法典》規定的二十歲了吧?從法律意義上說,你已經擁有完全行為能力。”

“……”

“你應該也沒有患有智力缺陷,對嗎?”

“……”

“你也沒有神病症的障礙,對嗎?在朋友慫恿你的情況下,你也沒有保持兩個月天天喝醉酒,完全失去了自己的意識和行為能力,對吧?我有將你和讀者互動的評論打印下來,看得出你意識一直很清醒。所以——”

“…………”妃英理每說一句,汐見美實的臉就白一次。和一開始坐在原告席上懟人時,神奕奕的風貌相比,現在判若兩人。

這和汐見美實想象的完全不一樣。

才剛開始,就沒有全身而退的說法啊……

“所以,對的,你就是我會起訴的對象。”妃英理看向原告律師,雙手握,抵在下頜處,“原告律師不說有異議嗎?我們耽誤了很久的庭審了。你也許可以問問原告,原告一直提的朋友是誰?差不多可以將對方叫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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