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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二人姓名從此改到一處,便可將這事辦完。

在外人眼中,他們就算是一塊結契了。

也是這個緣故,雖知曉這一切只是為了應付此事,二人卻也走了個形式。

廿三那,馬縣令親批的那張文書就下來了。

在此之前,這位縣令老爺還被這兩人給反擺了一道,因這官契還在官府,二人便以既已結契,現任縣令老爺也需得為這修繕契約賠償一事反將了馬縣令一軍。

馬縣令氣的暴跳如雷,但拿這倆人也沒轍,只給他們批了文書,還額外讓札克善了東西讓他們倆以後都閉嘴,結契了就結了,別再來折騰他。

這一,落霞之時,他們二人從官府蓋好文書出來,剛好是傍晚。

因今天就算是房之夜,雖這幾一切倉促了些,但男子和男子之間要成這事本也不會太過鋪張,這放在晚上的一場成親之喜就也悄悄地行了禮。

前人《溫公書儀》中曾有言,古者婦人與丈夫為禮則俠拜。

鄉里舊俗,男女相拜,女子先一拜,男子拜女一拜,女子又一拜。蓋由男子以再拜為禮,女子以四拜為禮故也。

古無婿婦拜之儀,今世俗相見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廢也。

這些於他們倆,卻都成了無用的虛禮。

拜堂之時,他們倆也沒多說什麼,一塊朝著堂前擺的三支表示父母亡故的香上一起利落地叩了頭,便當做這儀式過去了。

桌上唯一的一盞紅燭滴下蠟油的時候,兩個人終於能端坐著。

氣氛不好不壞,只能說有點本不

這是富察爾濟這輩子第一次成親。

也是段鴞的第一次。

可他們卻都無太多興致,甚至有點覺得成親,真的是天底下最無聊透頂的一件事。

此前,札克善作為衙門裡少數知曉內情的,就已經非常有人情味地送了紅果白酒過來。

其餘人均不知道這二人竟然已經就此成婚,這事也就這麼被隱瞞了下來,到夜裡,這輩子都是頭一次成親的二人就此在探案齋住下。

段元寶今晚一個人先留在義莊,把這事完全給了他爹自己應對。

他們二人獨自應對這房花燭,也是這連身喜服都沒穿,只草草敷衍了事的像兩個對成親這種事毫無興趣的俗人般就把這一切給混了過去。

一切都在二人計劃之內。

除了到這房一步之時,雖他們倆都不太樂意,但這為人的基本禮儀卻還是要走個過場的,於是乎,這輩子頭一次做新郎的富察偵探便也提議了一句。

“……就一晚,咱倆湊活睡一次一張,以後你就都一直睡樓下吧。”這話,眯了眯眼睛也沒做聲的段鴞並無意見。

但到了真要寬衣解帶躺下,作為從夫一起躺在一張上睡覺之時,這兩個半輩子都獨來獨往的人又有點氣氛古怪了。

——總不能第一次和人拜堂,就這麼輸給這個人。

兩個生驕傲自負,卻也都有點吃飽了沒事幹的似乎不願暴自己心底的想法。

雖然他們沒有肌膚之親,但這一遭之後,卻是把兩人的姓名牢牢綁在了一起。

頭頂是掛著紅布的帳和燈火,一切卻又有點名不符其不實。

也是這兩個人誰也沒有吭聲的時候。

帳兩邊緩緩放下。

月上夜空,影影綽綽,遮擋了一切旁人的陰影和心上的朦朧。

這親便是成了。

這一夜,他們睡得似乎都不太好。

因為不習慣身旁躺著的有個人,即便是約定好,段鴞中途卻也閉著眼睛只淺眠著過了半宿。

第二,段鴞早早就醒了。

他睜開眼睛時,身旁那人已經不在了,富察爾濟什麼時候起來的,他也沒注意。

不過按照官契之說,他以後也會一起搬來,兩個人一起居住,義莊那邊衙門拍的屋子如今看來已經是不用住了,那麼以後,他便要帶著段元寶和富察爾濟共處一室了。

他們如今已經是成了親,雖然除了一個名頭卻也無任何其餘牽扯,可這也是真的可令段鴞沒想到的是,這一天和某人的名字綁上的子,他卻也遇上了一樁令他頓時忙起來的奇事。

因為一早還沒出門,他便接到了一份急信,那是一份由衙役大清早幫忙從松陽驛站送來的信,另配著一張屍檢畫像。

這份信來自處州府,乃是一位叫做張吉的捕快親手所書。

至於那屍檢畫像上的一幕,則有些背後生涼,因為那竟是一具渾身/赤/被分屍,唯獨腳上留著紅睡鞋,染著兩寸鳳仙花汁水長指甲的女屍。

至於底下還有一行鮮紅蹊蹺的小字。

“……處州府張吉,紅睡鞋女屍案,富察偵探和段仵作親啟?”第六回(上)這封來自處州府的信,之後段鴞還是給拆開看了下。

信裡這個名叫張吉的人,自稱是官府的一名衙役總領,他原是處州知府蘇定海大人名下當差,多年來一直負責當地刑名探案方面的事務。

因入行多年,那張吉本也是個經驗老道,少有失手的老捕快。

年輕時,聽說還破過幾起了不得的知名大案,但誰想就在倆月前,他這幾十年的捕快生涯中卻遇上了樁十年間都相當罕見的奇案。

原本,張吉也並不認識他們二人,如今會突然想到說要給富察爾濟和段鴞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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