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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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劍大吼:"住手!我們是警察!"為首的說:"我們砍的就是警察。"焦劍眼尖,一看那為頭就認識,罵了句:"張高峰,你他媽王八蛋,吃豹子膽了,再敢亂來我斃了你。"那個叫張高峰的人像什麼都沒聽見,飛刀就朝林國平砍去。焦劍反應非常捷,一把推開林國平,刀便落在了焦劍的手臂上。焦劍"哎喲"一聲倒在血泊中,張高峰隨即搶走了焦劍手裡還帶著手銬的犯罪嫌疑人逃之夭夭。焦劍和林國平是出來吃飯喝酒的,都沒帶槍,眼睜睜看著歹徒把人搶走發,心如刀割。他們立即報告了沈宇霆,重案隊迅速出動,不久就將張高峰一夥人抓了。

這夥歹徒絕對應該從嚴懲處。公開拿刀砍警察,是一起嚴重的襲警案件,警方不會放過。

可奇怪的是,張高峰並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罰:公安機關以最快的速度把案子移送到檢察院後檢察院卻說證據不足,不予批捕。

什麼叫證據不足?人證物證齊全,怎麼不足?

最直接的證據就是林國平的證詞,他是受害者,又是現場最直接的目擊證人。可誰都不明白,被砍後林國平還振振有辭,說焦劍的刀傷就是為首的張高峰砍的,過不了兩天他就含糊其辭說當時混亂他沒看清楚,再過了兩天他就乾脆拒絕出庭作證,說他本就沒看見是誰砍的,當時他自己也受傷血。

林國平的證詞至關重要,直接涉及對張高峰的定罪量刑。

"出庭吧,你的證詞非常重要,直接涉及對張高峰的定罪量刑。"沈宇霆跟林國平說。

"我什麼都沒看見,怎麼出庭?"

"是不是有什麼顧慮?"

"沒有,什麼顧慮也沒有。"

"是不是遇到什麼威脅?"

"也沒有,沒遇到任何威脅。"

"那為什麼不敢出來作證?這不是為了焦劍一個人,而是為了整個警隊。"

"我知道,可我什麼也沒看見。"

"你…"怎麼會這樣?怎麼會被人砍了還肯沉默?這是林國平嗎?沈宇霆怎麼也沒想到,他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從鄉里調來的這個警察竟會是個孬種?他要沉默、要不作聲會帶來多大的麻煩,難道他會不知道?難道他沒想過?

"你知道你保持沉默會有什麼後果?你想過嗎?"

"我知道,可我總不能說假話。"沒什麼再好說的了,不可教化,沈宇霆不想在他身上費口舌。可他實在不忍心就這麼眼睜睜地看著犯罪分子從自己的手裡跑掉,看著自己的手下白白受傷。他不甘心,他自己說服不了他的同學,他想可能有一個人能說服他,這就是林國平的子唐子晴。沈宇霆本來不想找她,不想勾起不愉快的回憶,可現在沒辦法,他自己跟林國平說什麼都沒用,無濟於事,他只好把希望寄託在唐子晴身上,把什麼都告訴了唐子晴。

唐子晴首先是耐心地勸他,說:"你怕什麼?一個普通的公民還有出庭作證的義務,何況你一個警察,何況還是為著你的師傅你的戰友!"林國平依然是什麼都不知道,唐子晴就氣憤了,說:"你還是個人嗎?看著自己的同事受傷你連出來說句話的勇氣都沒有!你還有點人嗎你…"就差沒打他了,什麼話都說盡了,沒用。

林國平不出來作證,上面領導又多次向公安局施加壓力,催公安機關趕快處理。

不到一個月,焦劍還在醫院裡躺著張高峰就取保候審出來了。

除了林國平,重案隊的人公安局的所有人都不服,卻誰都沒辦法。上面有領導批示,林國平又不肯出庭作證,其他原本願意出庭的目擊證人也紛紛退縮,一起大庭廣眾之下襲警案子就那麼不了了之。

"為什麼?你為什麼不出庭作證?是不是有人威脅你?是不是有人利誘你?究竟為什麼?"唐子晴這麼問林國平,沈宇霆也這麼問林國平,隊裡所有的人都這麼問林國平,林國平卻一再說他沒看見,什麼都沒看見。

他不可能沒看見,他就站在焦劍的旁邊。焦劍就是為了保護他才捱了張高峰最重的一刀,戰友就是為了他受傷的,他看得比誰都清楚。可他不能說,更確切地說是不肯說,他寧肯當龜孫,寧肯背上千古罵名,也要保持沉默。

只有他自己知道,究竟為了什麼?

最初他對張高峰這夥氓是深惡痛絕的,積極配合著隊裡廣泛蒐集證據,發誓要對他們繩之以法。可一個人的出現使他改變了主意,這個人就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韓冰的秘書小張。張秘書並不認識林國平,而是通過局裡的一個同事吳欣的介紹找上門來的。彼此認識後張秘書就開門見山,說市長有個事情要請他幫忙,她自己不好出面。她的一個遠房親戚張高峰被重案隊抓了,希望通融通融。林國平一開始並沒答應,一是他的搭檔、師傅就是被這個王八蛋砍傷的,他氣還沒消,恨還恨不過來他能通融嗎?二是他實在不能通融什麼,在公安局哪有他說得上話的地方?吳欣就把他叫到一旁,如此這般說了一通,無非告訴他一些利害關係,叫他先別急於回答,斟酌斟酌再說。他斟酌了一個晚上,還是覺得不能滿足張秘書的要求,不能在案子上搞什麼通融。張高峰太囂張了,連警察都敢砍眼裡還有什麼人?還有什麼王法?再說市長秘書的話也不能全信,不少領導的秘書打著領導的幌子辦了不少違紀違法的事,到頭來領導本就不知道。所以儘管吳欣再怎麼闡明這中間的利害關係,林國平還是覺得不能原諒張高峰,不能昧著良心,不能在案子上搞什麼通融,他還是打算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該取證還照樣取證,該調查還照樣調查,該自己出庭還照樣自己出庭,一切都沒準備改變。

可最終他還是沒守住自己為自己設置的防線,他的最後防線被市長的一張紙條衝得蕩然無存。第二天張秘書把他約到了市局門外的一個小茶樓上,遞給了他韓副市長親筆寫的一張字條。字條是直接對他寫的:小林,張高峰一案請在法律範圍內酌情處理。

這讓他到有些受寵若驚,堂堂的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親自給他寫條子,簡直不可思議。第一眼看到這張條子他還不敢相信,看了好幾遍他才確認一切都是真的,他看過韓市長批的文件,絕對不會有錯。他不得不重新考慮如何落實市長的這張字條,昨天他還希望、更確切地說是剛剛還希望嚴懲張高峰一夥,現在他就不那麼希望了,主意改變了。他似乎覺得這是個機會,在這個城市,他沒有任何後臺,沒有任何靠山,他很清楚在官場上混上面沒人是很難混出個樣子來的,甚至本就沒什麼希望。他從小就在鄉鎮機關院內長大,看到的太多了,多少叔叔伯伯不走不送,一輩子原地不動,多少哥哥姐姐鑽山打找關係走門子而青雲直上,說白了都是關係,都是看"孃家"有沒有人。鄉下他還算有人,父親大小是個鎮長,縣裡多少還認識些人,關鍵的時候還能說上話,可進了省城就什麼關係都沒有了,沒人認識他這個鄉里警察。林國平很希望找到這種關係,現在有市裡的領導直接給他寫條子,他能輕易放過這個機會?他不會那麼天真幼稚傻乎,他必須牢牢把握住這個機會。

"放心吧,我會酌情的。"他說。

"你怎麼酌情?"張秘書問。

"我會找我辦案的同事從寬處理。"他說。

"誰能聽你的?別那麼幼稚吧。"張秘書說。

"那我該怎麼辦?"他問。

"什麼也別辦就會辦得最好。"張秘書說。

他不明白什麼叫什麼都不辦。

張秘書就如此這般跟他說了一番,他恍然大悟。儘管當時他心裡非常矛盾,良心、道德、理想、前途、人情、法律、恥辱、尊嚴,什麼都想過,可一切的一切還是以現實為重。他可以選擇秉公、依法、一切都說真話,不理那張字條,可以後還有什麼前途?還怎麼在官場上混?在這一刻他心裡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他不忍心違心說假話,把明明看見的東西說成沒有看見,不說別的,僅僅憑一個人起碼的良心道德他也不應該保持沉默,他也應該大膽地站出來出庭作證——他平時不就是這麼跟他的當事人說的嗎?不能違背事實說話!可另一方面他又做不到,他可以打發市長的秘書,可不能打發市長的字條——這是多大的一棵樹,他不是那種願意沉默的人,不是那種甘於現狀的人,也就是說不會甘心永遠做一個普普通通的警察。所以他最終作了另一種選擇——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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