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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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天,永正問我悶不悶。

我老老實實説不悶。八默半上牀,早上四點多起來,晨曦伴我安排早餐,爐火融融,天的空氣如水晶,我不悶,但我遭男友遺棄,心情無法不苦如黃連。

她説:“想想這些山脈,幾百萬年矗立在這裏,歷經風霜變幻。我們算什麼呢,你也不必為一些小事介懷。住在城市中久了,自我中心的病越來越深,每個人都把自身者成一尊佛似的,這是不對的。在這裏我安自己:教授不給我好分數不要緊,河愛我,樹林愛我。外頭那些成的杉木,每株都超過三百年壽命,你知道嗎?”但永正是個得道的人,一下子就有領悟,她當然看得比我透徹。

我伸伸‮腿雙‬,不出聲。

永正找藉口安我,我

走了三年呢,忽然把我撇下,這種傷害很難看得開,我已經夠風度的了。

“來,我準你聽錄音機。”永正説。

我意外的驚喜“真的?”

“當然,凡事不要勉強。”她笑“你還未習慣這種苦行僧似的生活。”我聽的是怨曲。

女歌手微帶鼻音,滿腹心事,卻又只敢漏一點點的怨意,敍述她在街角碰到舊情人的經過──好嗎,有什麼新聞?你還是那麼英俊,一些兒也沒變,那段羅漫史進展如何?打那時就沒有見過你,啊,多謝你幫手,有什麼新聞沒有?我?我還是一樣(當然你無法知道,我還如此愛你)。我有沒有悶著你?真的沒有新聞?

我聽得淚滿面。終於把錄音機扔到牀底下,不再聆聽。

永正告訴我,這間木屋,以前的主人,是一個女明星,她每拍完一部戲,就來這裏冥想。

“她現在呢?”

“賺了大錢,此刻她冥想的地點是尼泊爾山麓。”我鼻子聞到香味,這幾天我們一直吃素及腥,我神一振。

“煮下了什麼?”

“一鍋洋芋牛燉紅蘿蔔。”

“牛是你帶來的?”

“正是。”我歡呼。在山野中,特別會得充滿,不比在城裏,一切來得太易,什麼都不覺稀奇。

我們站在窗前,預測明天的天氣。

“你看天上的紅雲,也許會下雨。”

“這裏也會下雨?”

“比城裏下雨可怕得多了,天彷佛會隨時攝下來,閃電有幾十米長,叫你懂得大自然的力量。”譁。

“吃吧。”永正説。

我懷疑的問:“這裏的水電是怎麼接過來的?”

“離這裏約十公里有一印第安現代部落,且有森林管理組,他們甚至有直升機,我們還是很安全的。”永正笑。

我放下心來“永正,你可以冒充印第安女郎。”

“是嗎?”她微笑。

永正的風姿是特殊的,其他愛的女郎多數大肆宣揚她們的漫:戴大耳環、披散頭髮、曬得棕黑,嫁洋人,穿寬身衣裳,足踏涼鞋。永正不。永正仍然是斯文的淑女,正統的高材生,將來隨時可以投入社會服務,成為要員。那我們如常早早上牀。

我是聽到敲門聲而驚醒的。

一睜開眼睛,看到永正已取過上了鏜的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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