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敲銅鑼的二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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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笑過後,見丁逸並沒有附和地隨着自己笑笑,領班也覺得無趣,潤了潤嗓子,繼續説道:“而那個用鼻子模擬各種樂器聲音的,用的則是正宗的國產鼻子,他祖宗十八代再往上追溯十八代,都是純正的‮華中‬民族的血脈相傳下來的。正宗的國產鼻子,經過專家論證,當屬民族樂器範疇。綜上所述,為了保持民族特,他們演奏的樂器都是民族的。也因此,我們這兒是沒有人彈鋼琴的。這是我們二十八星級‮店酒‬的特⾊,也是我們的核心競爭力所在。就像我們這麼⾼檔的‮店酒‬叫‘李阿花級大飯館’一樣,用的是我們老闆娘的中文名字給本‮店酒‬命的名。本來我們老闆娘也有個英文名字,叫‘’,但考慮到我們的經營策略,我們寧願放着這麼洋氣這麼拉轟的英文名字不用,而採用了‘李阿花’這麼純樸這麼有民族氣息的名字,這就是為了表明我們的民族,而專門採用的差異化經營的策略。”末了,領班又加了一句:“我們演奏的民樂,已被眾多有文化的⾼層消費者認可並被極力讚賞,在這種大力弘揚民族文化氛圍的影響下,輿論正對一些附庸風雅、以聽西方音樂來抬⾼自己的人進行大力的鞭撻和強力地諷刺,我看公子你氣質⾼雅,姑娘她也容貌不凡,應該絕對不是那種附庸風雅、以聽西方音樂來抬⾼自己的人,因此特意安排了名満天下的‘大老爺們兒十二樂坊’來為兩位演奏,想來兩位對這種安排一定不會不満意吧?”其實丁逸對演奏什麼樂器並不關心,不過在叉飯的時候聽聽鋼琴曲確實要比聽這些呯呯嘭嘭、嗶哩叭啦的民樂心情更好一些,但既然這些民樂是這二十八星級‮店酒‬的特⾊,再説現在的氛圍是大力弘揚民族文化,既然如此,自己也要入鄉隨俗,吵一點就吵一點,將就着也能聽一聽,如果堅持要換成鋼琴曲,傳將出去,或許會被人稱之為假洋鬼子,受到別人鄙視那就不好了。於是道:“其實我是很喜歡聽民樂的,但我這個人喜歡開玩笑,隨便問問,也是想考考你們,看一下你們的歷史知識是不是夠豐富。沒想到領班你對民樂是如此的瞭解,歷史是如此地知道,典故是如此地明白,不錯不錯。你先退下,就讓他們繼續演奏吧。”領班奉命退下。丁逸正想讓“大老爺們兒十二樂坊”繼續幫他們演奏,忽然想起,自己跟二辯説過,只要他能把自己點的曲目演奏出來,自己就給他小費。但聽這些嘭嘭戧戧的民樂,確實是不利於自己消化,如果堅持不聽,又恐怕被人稱為附庸風雅的假洋鬼子,兩者都不是他所想要的結果,於是眉頭一皺,計上心來,將二辯喚了過來。

只見二辯轉過⾝去,回過頭來,手持一對物件就走上前來。

那對物件有些晃眼,仔細一看,竟是一對亮晃晃的銅鑼。

原來他使的樂器是銅鑼。

“我靠。”丁逸心裏嘆了一句,心想二辯這個人就是會選樂器,選的樂器明顯屬於重量級的。

他為什麼會選這種樂器呢?丁逸陷入了沉思。

不外乎有以下幾種可能:可能一:別人正在聽着音樂欣然吃飯時,二辯他“咣”的一聲,銅鑼‮勁使‬一敲,震耳聾然後再振聾聵,把人震聾了以後再把他給震得又不聾了,就可對外宣稱自己把聾子給治好了,説不定會獲得一個當代神醫的稱號,贏得世人的尊重;可能二:二辯他銅鑼“咣”地一敲,使正在吃飯的人突然受到強烈的聲音刺,由此極有可能將手中的碗筷等餐具失手掉於地上,造成了餐具的損毀,飯店再要求消費者賠償鉅額損失,這二辯就可以在消費者的賠償的款項裏獲得相當的提成,獲得經濟上的好處;可能三:這個二辯其實是隱於鬧市之中的當代大俠,仇家一直在追尋他的蹤跡。而他手持的這一對明晃晃的銅鑼,則是二辯他隨⾝攜帶的武器,他隨⾝攜帶着銅鑼,作為他防⾝的武器,如果有仇家找他⿇煩,他亮出銅鑼,與對方血拚到底,銅鑼對於他而言,可以讓他心理上的‮全安‬需要得到満足。

丁逸想了想,覺得這三種可能都存在,到底哪一種可能最大呢?

他是一個懶人,因此也不願深想下去,於是直接問道:“你為何選擇銅鑼作為你的樂器呢?這麼有個。”二辯回答道:“因為我祖籍香港銅鑼灣,為了表示我不是個忘本的人,所以我隨⾝攜帶着銅鑼,並在學習演奏的時候,主修樂器就是銅鑼。”原來自己的三個猜想全都猜錯,這讓自認為自己很聰明的丁逸很是鬱悶。但想或許除了二辯是銅鑼灣人氏之外,還有其他的原因導致他來演奏銅鑼而不是其他樂器,這其他的原因中,很可能有一些原因與自己的猜想相類似。於是丁逸不屈不撓,繼續問道:“除了你祖籍銅鑼灣以外,還有什麼原因,使你投⾝到銅鑼演奏這一事業中去的呢?”二辯很是驚訝,道:“你是怎麼知道除了我祖籍銅鑼灣以外,還有其他原因導致我演奏銅鑼的呢?天才啊,天才,料事如神。確實還有其他原因的。”丁逸心中不噤很是得意,瞄了薛寶釵一眼,看她也正用崇拜的眼光看着自己,更是覺良好,呵呵一笑,謙虛地説:“我只是隨便猜一猜,猜中了也不能説我是天才,只是運氣好而已。你説説看,這些其他原因中,最主要的是什麼原因導致你演奏銅鑼呢?”二辯崇敬地看着丁逸,道:“既然你已經猜了出來,我也不必隱瞞,其實我學習銅鑼,主要是因為演奏銅鑼很簡單,只要‘咣’、‘咣’、‘咣’、‘咣’兩片鑼相互‮擊撞‬就行了,沒什麼技術含量,只要體能好,誰都會演奏。我不太懂樂理,最大的優點就是體能好,所以,我選擇了銅鑼,也可以説,同樣的,銅鑼也選擇了我。緣分吶!”

“啊?”沒想到二辯竟然這麼説,這個原因讓丁逸大跌眼鏡,但他也不能做出太過於驚訝的表情出來,否則讓薛寶釵和二辯看了,明白他剛才並沒有猜中,原先的崇敬之情説不定立即就轉化為鄙視之心,這可萬萬使不得。於是丁逸點了點頭,道:“果然和我的想法差不多。不過,你要是不懂樂理,在敲擊銅鑼時,如果敲不到節拍上,那不是會影響到樂曲的演奏嗎?”

“這你就有所不知了。”二辯道:“我在多年的辯論經驗中,得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在辯論的時候,誰的嗓門大,誰就顯得理直氣壯。敲銅鑼也是同樣的道理,雖然我不太懂樂理,敲不到節拍上,但是由於我力量大,所以我敲出來的聲音就響,其他的樂器聲音蓋不住我敲的銅鑼的聲音。這樣,別人也就只好跟着我的節奏來演奏了。我敲得快,別人也奏得快,我敲得慢,別人也奏得慢。隨着我敲鑼的聲音,別的樂器也是聞雞起舞夫唱婦隨,這樣往往會演奏出不一般的效果出來。隨意而為率而奏,很有印象派大師的風範,很受羣眾歡。還有,因為其他樂人都自然地隨着我的節拍來演奏,所以我們‘大老爺們兒十二樂坊’,是不用再另外花錢請指揮的。這樣又節省了不少的經費,綜上所述,我敲鑼的時候不敲到節拍上,對我們樂隊來説,只有百利而無一害啊。”

“我真的很想問候你孃親啊。”聽了他的解釋,丁逸在心中很禮貌地説了這麼一句話,但為了他的個人形象考慮,這句話當然只能在丁逸的心裏説一下,沒有在嘴上説出來。

但他不甘失敗,心想再問一下,説不定下面他説的其他的理由會和自己原先的猜想差不多,那自己就不至於大敗特敗,多少能給自己一些心理安,於是又問道:“還有其他理由使你走上了演奏銅鑼的學藝道路嗎?”

“有。”

“但請説來。”

“還有最後一個理由,就是我是個聾子,銅鑼聲音敲得再吵,我也聽不到,心靜自然涼。別人吵得頭痛裂並我鳥事。看着別人痛苦的表情,我從中得到了極度的‮快‬,沒想到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是一件多麼令人到愉快的事啊。”二辯洋洋得意,侃侃而談。

丁逸忽然有了一種想吐血的衝動。

但他仔細一想,忽然想到了二辯話語中的破綻,心想多虧自己聰明,否則就給這二辯騙了過去,笑道:“你胡説八道。你怎麼會是個聾子?我講的話你都能聽得清清楚楚,聽力本未見有異常嘛,怎麼會是個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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