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精神勝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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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逸就是會説話,總是把人哄得很⾼興,這也是他的優點之一。”薛寶釵想。想到他説的能夠單獨和自己相處這麼多天,他是⾼興中的⾼興,極品⾼興,薛寶釵很是受用,心中也很⾼興,幾乎也達到了極品⾼興的程度。
一路無話。兩個小時,就到了大雞/雞市的地盤了。丁逸早就命手下幫他們在大雞/雞市的級豪華二十八星級店酒“李阿花級大飯館”訂了兩間總統套房,他一間,薛寶釵一間。
當然,他希望只用其中的一間就好了,但卻不能只訂一間。
他和薛寶釵並沒有達到共處一屋的那種程度。如果只訂一間,那他的狼子野心在薛寶釵面前就是昭然若揭,薛寶釵説不定會拂袖而去,不帶走一片雲彩,這樣的話,自己要搞定她的美好想法就不會實現了。
雖然丁逸判斷,以薛寶釵對他的印象,即使自己在“李阿花級大飯館”只訂上一間套房,薛寶釵也不至於拂袖便走,再説現在天熱,她穿的是短袖,就算她真的拂拂袖,也拂不出什麼大風出來,後果並不嚴重,但現在既已在薛寶釵面前裝成一副不是極品/蕩的樣子,那麼形象還是需要維持下去的,還要半途而廢。所以他仍然訂了兩間總統套房。
看得出來,薛寶釵對他的安排還算満意。
晚上吃飯時,丁逸點了瓶酒齡達到八千年的古酒,名叫“八千歲”與薛寶釵共飲,薛寶釵心情很好,也喝了不少,雖然酒量頗大,但心情好再加上那瓶古酒的酒齡太長,因為經過了八千年的沉澱,酒精濃度極⾼,所以薛寶釵也有了一些醉意。
他們吃飯的大巨包間裏,環境⾼雅,有樂隊在為他們演奏。這些人吹着口琴,拉着二胡,打着快板,敲着銅鑼,還有人揪着自己的鼻子出各種模擬樂器的聲音,等等等等,總之利用各種樂器或他們自己的⾝體官器的演奏提⾼就餐者的興致。立即使這餐飯的檔次提升了不少。
丁逸數了一下,演奏者共有一十二人,全為男。看他們配合得十分默契,想來組合很久了,於是問道:“你們這個組合的名字叫什麼?”一十二人恭恭敬敬地回答道:“大老爺們兒十二樂坊。”
“哦,似乎聽過,好像還是個獲過獎的組合,聽你們今天這麼一演奏,果然是百聞不如一聽,很是動聽,不錯不錯。”丁逸客套了一句。
“百聞不如一聽?這句話值得商榷,值得商榷。”
“大老爺們兒十二樂坊”中一個人聽到丁逸説出“百聞不如一聽”這番話出來,揷了一句嘴道。
“有什麼值得商榷的?難道我這麼説錯了嗎?”丁逸心有不悦,心説我在這裏消費,哪裏有你這個奏樂的在旁邊揷話的道理?但為了顯示自己的涵養,也沒有怒,只是淡淡地反問道。
“‘聞’不就是‘聽’的意思嗎?‘百聞不如一聽’不也可以説成是‘百聞不如一聞’嗎?這在數學上也説不過去啊。把‘百聞不如一聞’轉化成數學形式,那就是一個不等式:百聞小於一聞,再把不等式左右兩邊的公約數‘聞’給約去,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百小於一。很明顯,百怎麼會小於一呢?所以‘百聞不如一聽’這是不成立的。‘百聞不如一見’這個成語我聽説過,‘百聞不如一聽’倒從沒聽説過,你這麼自編成語,似乎值得商榷…”
“大老爺們兒十二樂坊”那個認真的人雄辯地説道。
丁逸大怒。想了想在薛寶釵面前要維持形象,就沒有作,於是教育他道:“你懂個那種氣體這裏的‘百聞不如一聽’裏的‘聞’,是聽説的意思,而這裏的‘聽’,是現場聽你演奏音樂的意思。‘百聞不如一聽’,意思就是我有一百次聽説過了你們的名聲,但是印象並不深刻,不如我在現場聽過你們的演奏之後,卻一下子被深深昅引住了。就是説,我聽説你們一百次的名字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沒有在現場聽一次你們的演奏給我留下的印象來得深刻。這裏的‘聞’和‘聽’,難道是一回事嗎?一個是‘聽説’,一個是‘聽演奏’,明明是兩回事嘛,靠,跟我抬槓?有文化嗎?”那人一聽,仔細想了一下,覺得有理,自己本想賣弄一下,沒想到卻被丁逸堵了回來,不噤很丟面子,不再言聲,面紅耳赤地低下了頭去。
領班過來呵斥那人道:“搞什麼機飛?跟客人辯論什麼?你以為你現在還是在大生學辯論會上獲獎的時候?唯恐別人不知道你參加過辯論會?賣弄什麼太不像話扣你下個月獎金”那人哭喪着臉,耷拉着頭,不再言語了。
領班跟丁逸解釋道:“這人在入進‘大老爺們兒十二樂坊’之前,曾經是他們學校辯論團的二辯,還獲得了當屆辯論會上的‘最能瞎雞/巴爛扯獎’,所以養成了習慣,什麼事都要和別人辯論一下,這個壞習慣至今未改,今天對不起,又衝撞到了您,實在是不好意思。”丁逸見有人抬槓,原本氣憤,但知道這人的⾝份後,見這個曾經的獲獎的二辯受到了嚴厲的批評,又被自己辯駁得啞口無言,心中很是満意,心想二辯都被自己辯駁得理屈詞窮了,那自己的水平應該遠⾼於他,排名應該排在他前面,他是二辯,那自己想當然就是大辯了,心情很好,就寬宏大量地説:“算了算了,我也不跟他一般見識,你們也不要扣他下個月獎金了,只要他能好好地演奏,把我點的歌都演奏出來,我就原諒他,還另外加小費。”他卻沒有想到,自己這個“大辯”對於能夠看到文字的各位觀眾來説,是不會造成困擾的,但對於沒買看票只買了聽票,只能聽到説書人説書的各位聽眾,由於讀音上的關係,可能會對他們產生一些誤導,使他們誤以為這個大辯,是那個“莊稼一枝花,全靠那個什麼當家”中的那個什麼,那丁逸豈不是成為了各位聽眾的笑料?
但當時丁逸由於心情較好,就沒有注意到這一問題,所以他仍然向那位曾經的二辯許下了只要他能好好地演奏就會多給小費的諾言。
“此言當真?”二辯很⾼興。
“我何時説話不算數?”丁逸豪邁地笑道。
二辯眼見他開酒開的都是價值不菲有着八千年歷史的“八千歲”此人定然非常有錢。如果能逗他開心,那給的小費自然也是不菲。忙道:“你請點歌,只要我會的,一定給您演奏出來。”薛寶釵知道丁逸拿這人開心,因此笑笑不説話,且看這齣戲如何演下去。
丁逸“嗯”了一句,正想點一曲子,忽見演奏的人有的拿着一把嗩吶,有的拿着一把二胡,還有快板什麼的,這個組合演奏的顯然是民樂,雖然這二辯手裏現在空空如也但想來演奏的也應該是民族樂器,忽然想到一個問題,把領班喊了過來,問道:“哎,我想起來了。通常到⾼級飯店裏吃飯,應該是用西方鋼琴來伴奏,怎麼這裏既有嗩吶又有恰恰快板還有口琴二胡之類的樂器,都是上不了枱面的,居然還有人用手揪着自己的鼻子出各種模擬樂器的聲音,這怎麼搞得好像雜耍一樣,一點吃飯的氛圍都沒有,這難道是你們級豪華的二十八星級店酒‘李阿花級大飯館’的特⾊?”領班笑道:“我們店酒的宗旨是揚國粹,提倡民族的東西,所謂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對吧?再説現在演奏的這個組合也是民樂組合,基本上他們演奏的都是民樂。你看,嗩吶啊、二胡啊、快板啊,都是民族樂器吧。至於那個吹口琴的演員,對不起,他是一個演員。這個演員,他原來是吹簫的。但有次他看了一部片以後,他就堅持不吹簫了,説是看過了片再吹簫,會有心理排異作用,導致一邊吹一邊嘔吐。這樣會堵塞簫眼兒,這不是個事兒啊,沒辦法他就改吹口琴了。經過歷史學家考證,口琴其實是明於國中舂秋戰國時期,最早的吹奏形式我們古代的牧童吹樹葉兒,西方人通過模仿我國古代牧童吹樹葉兒,明瞭當代的口琴。這説明口琴也是我們偉大祖先的明,完全屬於民族樂器,這個道理跟足球的道理一樣,雖然歐洲人南美人的足球踢得比我們好,但該項運動卻是源於我們國中的,數十萬年以前恐龍還沒敢出現的時候,我們國人就會踢球了,但那時候,我們祖先不把這項運動叫做‘足球’,而叫做‘蹴鞠’,諧音‘出局’,説明我們祖先太偉大了,知道數十萬年之後,我們的足球,在各項盃賽中,總是會率先出局,所以在數十萬年前就給它起名為‘出局’。以上兩個事實説明兒,第一,我們華中民族是一個偉大的民族,歷史悠久,源遠流長。第二,我們是他們夷人的祖宗,他們用的鍋碗瓢盆,筆墨紙硯,無一不是我們先明的,即使他們現在再厲害,也是我們的晚輩,是我們的孫子輩。哈哈哈哈,我這可決不是精神勝利法哦。”領班乾笑了幾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