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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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但我必須從這個離家搬出去。”
“哦。”
“他強迫我和孩子搬出去,搬到公寓去住。”
“原來如此啊。”
“他的樣子兇巴巴的,還說就算死我也要把你趕出去。”
“哦,原來是這樣。”
“雖然他答應我每個月會按時送生活費和贍養費,但如果我頭口上答應他的話,不知道哪天或許就不會送錢來了…”
“請問您丈夫的職業是…”
“這我不方便說,但他的收入不是問題,年收入在三千萬左右。”
“哦,我明白了。”
“所以我就想問您,有沒有可以不要離婚,阻止他把我趕出家門的方法?”
“哦,我懂了。您問的方法是有的,這只是一般的家庭糾紛官司,但可能要耗費不少時間,您和您丈夫都要為此鬧得不愉快。對了,您丈夫那方面應該還有沒有采取什麼行動吧?”
“不,他從區政府那裡要來了離婚協議書,自己簽好了字,蓋好了章,讓我也在上面簽名蓋章。他勸我和孩子搬到公寓去,還說已經拜託中介,連房子都給我們找好了。”
“原來是這樣,看來這事是要抓緊辦了。但您和您丈夫已經沒有商量的餘地了嗎?”
“我想是沒有了。”
“您丈夫真的像您剛才說的那樣,已經決意要離婚了嗎?”
“是啊,非常堅定。”
“嗯,那您也絕對不同意離婚,也不想從家裡搬出去…嗯,太太您結婚後就一直靠您丈夫一個人的收入生活嗎?”
“結婚後沒多久就有了孩子。”
“那就是說,婚後您就沒有工作過,也沒有和您丈夫一起賺錢來支持家庭的開支是嗎?”
“是的。”
“說實話,離婚這種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而法官那方面也是清官難斷家務事。比如您這個case,就是典型的要離不離的‘家庭內離婚’。您和您的丈夫夾帶著你們的孩子短時間內仍舊要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但兩人形同陌路,平時連話都不說一句就這麼生活在一起。另一方面呢,接手您案子的律師也要跟著受苦,大家都為這令人不愉快的持久戰而鬧得身心疲憊。我看結果就是如此。”
“唉,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只要您的丈夫不改變想法,應該沒有。”
“我知道了。”
“或許您的丈夫會先選擇放棄,也不是沒有這種可能。”
“我丈夫的格很頑固,一旦決定好的事,就絕不會放棄。”
“唉,看來不得不打持久戰了啊。我想這對您孩子的教育也不怎麼好吧。”
“是啊,我最擔心的其實就是孩子。孩子的教育問題我放在第一位。”
“您說的沒錯。如果您並非深愛著您的丈夫,不如為了孩子著想,接受您丈夫提出的要求,竟可能地多像他要一些贍養費。我看這個方法還比較現實,您說是嗎?”
“真的只有這一條路可走了嗎…”
“如果沒有孩子的話另當別論。既然您的丈夫沒有和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所以太太您提出想要房子的要求,我看還是放棄比較好。”
“我想我丈夫他是不會要孩子的。”
“哦,是嗎?”
“他說了把孩子給我。”
“既然是這樣,您看您丈夫的收入也很充裕,不如您在市郊再買一棟房子,讓他給您付個首付如何?這樣一來,他本來打算支付公寓租金的錢,以及贍養費什麼的就可以用來償還房子的貸款。”
“但是,就不知道有沒有這樣的房子,也不知道他給的那些錢夠不夠支付月供…”
“那就讓我來和您的丈夫好好談談。如果差的錢不是太多話,太太您也可以出去工作補貼一些家用嘛。”
“但是…現在我不用工作也可以生活,突然要我上班…”
“話是這麼說,但今非昔比了不是嗎?您丈夫的心思已經不在您身上了,所以兩個人想要再繼續生活下去恐怕是不可能的。您說是不是?悲劇已經發生了也無可挽回,您不能再執著於以往的生活了,必須為自己找一條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