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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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的那個。”

“我要的哪個?”她越聽越模糊。

“那個拉小提琴的『高高瘦瘦音樂家』啊。”別怨她不夠努力,為了替她找“音樂家”她上網查遍臺灣大大小小的管弦樂團。結果呢?矮的矮、胖的胖、禿的禿,結過婚的沒希望,有同戀嫌疑的基於職業道德,她主動刪除。

在她氣餒得想放棄朱洙荷包時,噹噹噹當,讓她發現站在路邊的“音樂家”了吧!

朱洙可沒指名要有名氣的、彈鋼琴的,或大牌的、享譽國際的音樂家,何況今的街頭落魄,不代表明不會飛黃騰達。

“他好像帥得有點壞事。”帥男危險,這點不需要神指示,她明瞭。

帥會壞事?真有趣的說法,她真該問問影劇圈中,偶像明星們壞過多少事。

“之前,你沒跟我說要醜的,好啊,要醜的是嗎?那容易得多,我去替你找一打禿頭大肚腩的矮胖子音樂家過來。

可你自己要想清楚哦,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如果你確定每天對著鍾馗過子,不會胃痛的話,我無所謂。”艾情的話,輕易恐嚇到她,再怎麼說,女人本中多少虛榮,此時此刻,朱洙的虛榮壓過理智。

“好啦,就他了。”她的確胃不好,若每天對著一坨豬油吃飯睡覺,肯定痛苦。

“同意了?”艾情再問一次。

“同意。”再看一眼身‮女處‬圈圈中心的他,怦怦,心臟撞過兩下,他的確好看得…誘發犯罪。

“很好,你們今天見面。”艾情處事明快。

朱洙再看眼“未來老公”不看沒事,越看呼越窘急,明明他的視線沒落在誰身上,她就是教他的眼光引去,深深的、濃濃的情,在幽闇眼眸中,在他的琴聲裡。

“現在見面?”現在?她敢保證,朱洙尚未動作,將先被一群女粉絲到暴斃。

“當然不是現在,再等二十分鐘,屆時他會趕走女粉絲,等他把琴收入琴盒時,你再動手。”她老神在在。

動手?說得好像搶劫似的,朱洙不解瞄她一眼,問:“可不可以明天?我沒心理準備。”

“可以啊,後天、大後天,或者下個星期、下個月都行。只不過,昨天有個經紀人拿名片給他,邀他去當偶像明星,等他成名後,你想見他,大概排隊要排到下個世紀。”艾情涼涼誆她。

“好吧,我先看黃曆。”朱洙從包包裡面找出小冊子,確定今天是適合婚嫁、動土開工的“萬事皆宜”後,鄭重點頭。

“等一下,你慢慢走近他,在他收拾琴盒時,迅速彎,把地上的紙盒搶走。”艾情詳述計畫。

“紙盒?”朱洙不懂。

“裡面是觀眾給的錢,你把錢拿走,他非得追著你跑不可。”

“萬一他不追呢?”

“那是他工作一整天的收入,你說他追不追?”昨晚艾情跟蹤他,發覺窮“音樂家”居然把賺到的錢拿去住旅館、吃排餐。很“了不起”的理財觀是不?若臺灣人花錢都像他這般不怕死,還怕臺灣的經濟不蓬起飛?

“等他追上我,我要怎麼說?”說“要錢要人”跟“不要錢、不要人”當中選一個!?這種丟臉話,她怎講得出口?

“你要很正經的說:『你想要拿回自己的錢,就必須跟我做朋友,否則…對不起,我和你一樣窮。』然後態度從容地,把所有錢倒進你的包包裡。”

“這是威脅?”

“這種說法不是太正確。”正確的說法是--搶劫。

“我…會被帶進派出所,解釋何謂『一樣窮』。”事情擴大,他們鬧上電視,她將是史上第一個,因迫男和自己往而入獄的女生,而他,成為不用經紀人就紅透半邊天的偶像明星。

“你想太多,誰會把漂亮女生送進派出所?”艾情拍拍朱洙的肩膀,用她的漂亮賭男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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