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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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赤鍵別:男年齡:外貌二十六、七職業:『骨錯』店主職業:博美集南樹墩20號“這個人看起來好凶啊,覺像電視裡演的殺手一樣!”

“雖然長相有點兇,不過也算是個帥哥啊~”

“可是看起來實在太危險了啊…”

“哇,媽媽,我要吃那個!我要吃那個啦!”從食客的中間穿過,羅劍尋找著自己邀約的人的身影,很快就在一扇屏風後面尋到了那個對象。

“羅隊,這裡這裡!”小金站起來招呼羅劍。

“不好意思,來遲了一點。”摘下擋風鏡放到桌上,羅劍說了聲“謝謝”喝光了服務員遞過來的茶水。

“沒關係,我知道羅隊你忙!”小金滿不在乎地擺了擺手。與退役前相比,現在的小金已經顯得有些發福了。

大半年前,在一次執行任務中,小金被子彈擊中,險些丟命。在康復以後,羅劍拜託以前的上司將小金調到了戶籍管理處任職,也算是變相的讓他退役了。

“羅隊,你還在查那個案子嗎?”點完菜之後,似乎是斟酌了許久,小金開口問了羅劍這個問題“博美集的…案子…”羅劍沉默了。

跟在羅劍身邊最久的人是小金,陪羅劍一起親身經歷了楚徵宇和韓清音案件的人也是小金,對於羅劍執著脾氣最瞭解的人還是小金,雖然退居二線,他還是能夠時常從別人的閒聊中得知羅劍的消息。

不要命的閻王羅,凶神惡煞,惡魔,這些稱呼與以前那個雖然執著卻開朗而親切的羅劍是完全沾不上邊的詞藻,但是因為博美集的緣故,羅劍已經變得與以前大不相同。小金很想說服羅劍不要再去查那種離奇的案子,但是他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做過刑警的人都清楚,一旦一個案子將你套住了,在沒有徹底解決之前,人就會像犯了毒癮一樣,一而再再而三地去調查,就算多苦多累也不會放棄,這可能就是做刑警的魅力也是最大的危險所在。

“小金,你最近身體怎樣?頭還會疼嗎?”羅劍巧妙地轉移了話題。小金當時中的那顆子彈正是在臨近太陽的部位,由於被顱骨卡住才能保住一條命,但是卻落下了記憶力差和頭疼的病。

“好很多了,羅隊你上次給我介紹的中醫很管用。”小金地回答“如果沒有羅隊你捨命相救,本就不會有現在的我,我家二老就常常掛念著讓你上家裡去坐坐呢~”

“是嗎,那就好。”喝了一口茶水,羅劍難得地出了一個笑容“其實今天找你來是有些事要拜託你。”說著,他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個小小的密封塑膠袋,裡面裝著的是一把長約七八公分的赤銅鑰匙。鑰匙的式樣極其古樸,最前端大約三公分左右與匙面呈100度角翹起,上面有幾個矩形齒孔,尾端則可以看到不規整的斜切面,似乎尾部由於某些原因斷裂了一部分。

“這是…”小金拿起鑰匙來仔細觀看“羅隊,你這把鑰匙哪裡來的,看起來很有些年份。”

“可以確定嗎?”羅劍關切地問,小金手裡拿著的鑰匙,正是他在那名與博美集相關的女子離去後撿到的那把。

小金在進兇殺科之前曾經在反扒組待過,那時候他面對的犯人就是那些入室盜竊的罪犯,所以對鎖很有研究,何況在這之前,由於小金父親是個老鎖匠,他本人也對古鎖之類很興趣。羅劍正是看準了這一點,才把鑰匙帶給小金檢查。如果查出鑰匙的來歷,或許就能查到有關博美集的線索。

“光用看的不好說,這樣吧,如果可以,羅隊你給我一個星期的時間,我儘可能地去查一下。”

“三天!三天行不行?”羅劍在心裡盤算,距離魏子汝一案的最後期限只剩下半個月,他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掌握到足夠多的線索,如果失去這次機會,要再找出博美集,恐怕又不知是哪年哪月的事了。

“好吧,就三天!”****羅劍將機車丟在路旁,從眼前寬不過夠一人通行且坑坑窪窪的路況來看,接下來的路必須選擇步行。

他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人有著這樣那樣的怪癖,有的人不喜歡別人找到他們,有的人則是不喜歡與他人接觸,所以選擇一處隱蔽的地方生活便成為一種上佳的處理方式,而這部分人一半是有錢人,一半是擁有稀世才能的人,小金給羅劍的地址的主人,兩者皆是。

“羅隊,那位前輩脾氣非常古怪,連我爸爸都沒能見著過他一面,但是現在能夠說出這把鑰匙來歷的人或許就只有他一個了,所以…”兩個半小時前,小金給羅劍打了個電話,簡短地說明了兩件事:第一、鑰匙的來歷他判斷不出。

“這把鑰匙就外形上來看並不特殊,但是細細追究下去,卻會發現與之前所接觸過的古鎖鑰匙完全不是同一種類型,它似乎兼具了幾種鑰匙的特徵但又哪種都不是,很抱歉羅隊,這部分,我實在是幫不上忙。”當羅劍絕望地以為追蹤博美集的線索可能又要就此卡斷時,小金緊跟著說了第二件事。

“卞瑞厲,這位收藏古鎖和鑰匙的專家,可能會知道這把鑰匙的來歷,我這裡有他的地址,但是羅隊,我實在無法確保他會不會幫助你,甚至我無法保證他肯見你。家祖父與他曾有過數面之,如果你前去的話,提一下家祖父的名字金縉光或許有點用。”於是羅劍開了兩個半小時的車來到了卞瑞厲隱居的地方。

可以說是完全鄉下的地方!

抬頭看得到築山的峰嶺起伏,從走勢來判斷,這應該是築山的西脈一支,四周全是一片連著一片的稻田,五六月的田中青綠的麥苗已經長得頗為壯碩,間或還看得到頭上披著巾的農民赤腳從田壟上走過,幾隻野放的山羊在路邊悠閒地啃食野草。

“大哥,跟你打聽個事。”羅劍喊住一名挑擔經過的男子“卞瑞厲卞老先生的家怎麼走知道嗎?”中年男子放下挑子,上下打量羅劍一番,道:“找那人幹啥呀?他都不樂意見人,電視臺來了多少回了都讓他給轟回去,他脾氣怪,我們都不去惹他。”

“電視臺?”羅劍銳地捕捉到了中年男子話中的訊息“什麼電視臺呢,那卞老先生還演電視劇不成嗎?”

“你連那個都不知道呀!”中年人聽了羅劍的話一副大吃一驚的樣子“那你找他幹什麼來著?”

“呃…是這樣的,我是卞老先生朋友的小輩,家祖父這月要做八十大壽,讓我來請他老人家前去喝杯壽酒,也好敘敘舊。因為卞老先生隱居太久了,我也是最近才剛剛找到他的行蹤,所以很多情況都不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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