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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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灰濛濛的,看不見太陽。每一個人在這種陽光的映襯下看上去都顯得神疲憊。
頻頻做了一夜的夢終於醒來。腦袋很疼,她依稀記得丁玫在夢裡對她說她要走了,要把馬旭也帶走,她很傷。
頻頻坐起來不敢去回憶,因為她腦袋脹得厲害。
這麼多年過去了,那些陰影應該消失了,可是什麼東西又總是揮之不去呢?可以不去想,但忘記,完全不可能。
那樣陰冷的冬夜,她一個人對付著三個小蚌子的歹徒,她知道帶她去看電影的兩個男生已經跑遠了,他們把她扔下,自己逃命去了,她的衣服已經被扯破,她張開嘴狠命地咬著其中一個歹徒,又揚起腳踢了別一個歹徒兩腿中間的那個部位,踢得他在地上疼得打滾,然後她順手抄起地上的一塊磚向最後那個歹徒砸去,平時連扔個鑰匙鏈都扔不準的頻頻,這一磚頭劈了人家的頭,血如注,幾個人都了眼,她趁勢逃了。
在拐角處,她看到了還沒有跑遠的馬旭,她記得馬旭說,如果她打不過他們,他會來幫忙。她鄙視地看了一眼比自己小三歲的馬旭,帶她去看電影的是另一個男生,而馬旭也正是那個跟著的孩子。她當時就很清醒地知道要恨另一個男生,對馬旭,她只當他未成年。
以後馬旭常來看她,不聲不響的,請求她原諒,儘管那個男生再也沒來找過她,但馬旭傳過話來說,那個男生也覺得對不起頻頻,沒臉再見她了。
頻頻從那時起就看扁了男人。但是,因為積月累的接觸,她和馬旭反而成了哥們式的朋友,畢業後兩人又同分配在一座城市,來往之間彷佛真的成了朋友。
但是,有什麼東西揮之不去?就是那團陰影嗎?那個最關鍵時刻的選擇,儘管她不能責備馬旭,可是她心裡知道,她總是無法做到從心底裡原諒他的,她罵自己沒有這個權利,所以表面上她可以談笑風生和他做朋友,這已是她所能包容的極限,她怎麼能夠容忍她頂好的女友去和馬旭這樣的男人糾纏情呢?
她真的想告訴丁玫,馬旭是那兩個人中間的一個。可理智告訴她不應該那樣做,這對丁玫太殘酷,丁玫會悔恨這樣的付出這樣的愛,何況那是許多年前的事,那時的馬旭還只是個美術學院的新生,一個剛剛步入學院派的美術小混混。
頻頻翻來覆去的想著丁玫的事。她覺得心煩到了極點。在一幕幕水般湧來的往事中,只有丁玫明亮的形影音容如星星般閃爍,那時她們倆漫步在朝天門的嘉陵江邊,說說笑笑,這不太遙遠的溫情使頻頻變得有些脆弱,四周的一切也就愈發如凝固的鐵塊般地向頻頻擠壓過來,她終於抵擋不住了,她要告訴丁玫。
€€€€€€€€那是個禮拜天,好不容易下決心睡一個大懶覺的丁玫,把門、窗都關得嚴嚴實實的,不管是誰敲門,她都決心用沉默來回答。
母親又來了封長信,中心話題是她的出國。母親的意思是要儘快辦好全部手續。丁玫知道,母親早就規劃好了她的藍圖她的前景,她每走一步都將是一個堅實的腳印,她不能在這裡計劃她個人的生活,她的生活早就納入了她父母的宏偉計劃之中。她母親怕丁玫一年又一年的不明不白的過去了,一年老似一年,在一個獨自生活的女人世界裡,拖來拖去難免成一攤不清不白的渾水,還是早點出國最要緊。
去美國,去紐約,去幹什麼?
好像有人敲門,不管它,丁玫心想不吱聲,敲一會兒也就停了。
因為有了馬旭,丁玫才有了這樣怪誕的想法,在此之前,她不是一個去美國的堅定分子嗎?
這次敲門聲更大了,是無休止的一連串的雨點般的拳頭砸上來的聲音,而且還大聲地喊著丁玫的名字。這人準是急了眼,不然不會這樣禮節不足而耐心有餘,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樣子。
最後丁玫決定去開門,沒想到是鬍子和頻頻,她心裡一百二十個奇怪,是什麼風又把這兩人卷一塊兒去了?
鬍子再見下居然更是凜凜一條漢子,丁玫有點疑心這人是不是鬍子。
頻頻走進來。
“就知道你會睡得天翻地覆,快起來吧,鬍子發財了,要請我們吃火鍋。”
“好端端的天空掉下餡過了嗎?”
“就是啊,人要是走運,你就不知道頭頂的雲彩哪一塊有雨,鬍子去解放碑買皮鞋,摸獎,竟然摸了個大彩電。”
“就為這個要請客?”
“是啊,不請燒包啊!你快點收拾一下,人家鬍子不好意思進你的閨房。”然後三人齊步走去解放碑“五一路”吃火鍋,那架式跟軍人們上戰場似的,反正丁玫已餓了一天,正可以敞開吃。
那頓飯花了鬍子八十元錢,在當年算貴的了。只聽鬍子酒後嘀咕了一句,怎麼漂亮女孩都喜歡馬旭,別的也不知在說什麼。
頻頻酒足飯飽之後對丁玫說:“本來要你談正事的,今天酒喝多了,改天再說。”
“什麼正事?有多正?”丁玫問。
“喝了酒就說不出口也說不清楚,以後再說。”頻頻推了。
“你們女孩真怪,男的都是借酒勁以突然襲擊的方式說出久經考慮的話,怎麼你們女人喝了酒反而吐吐了呢?我曉得你要講的事,你應該講,讓丁玫自己去判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