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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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喻是身高八尺,面目嚴肅,氣質冷硬,從小在軍營里長大,胳膊上面跑馬,拳頭上面立人的硬漢中的硬漢。

林戚月是身嬌體弱,貌美如花,天真乖巧,自幼心養在閨閣中,抬手就捻針刺繡,開口能詩做對的閨秀中的閨秀。

這兩人,八杆子打不到一起。

他們兩家雖都是武將之門,但景喻足足比林戚月大上八歲,這是景喻已進軍中歷練,而林戚月睡覺卻還的的,赤果果的差距。

景喻訂下第一個未婚的時候,林戚月剛剛學會怎麼把鴛鴦繡成水鴨子,景喻訂下第二個未婚的時候,林戚月才扎著小紅花,著還一點都沒有的出現在京中貴婦圈,跟在國公夫人面前,做個等人誇獎的乖乖女。

這兩個人,年齡相差太大,風格相距甚遠,連小時候青梅竹馬都不曾有過,所以,沒人想象得到,最後他們會在一起。

事實上,景喻是見過林戚月的,在他母親舉辦的宴會上,十四歲的林戚月坐在國公夫人的身邊,乖巧的聽著大人們說話的樣子,讓偶爾從軍營回來的景喻瞧了個正著。

彼此,景喻第二任未婚正處與病死的邊緣,他的心情相當的鬱悶,林戚月稚氣少女的天真笑容,讓他煩悶了多時的心略有開解。

因此,他就記住了這個在他家中,笑的嬌氣乖巧的女孩。

心情的舒緩並沒有阻止景喻的第二任未婚奔向黃泉之路的決心,在見過林戚月的第五天後,景喻的第二任未婚也死於病之前,享年十七歲。

二十二歲的景喻連著剋死了兩個子,還是未婚的,一時之間,他的克名聲傳遍了整個京城。

衛國候夫人急的滿嘴火炮,景喻心中也頗為難過,於是,他在軍營中,一紮兩年多,在沒考慮過什麼終身大事。

聽聞林國公的女兒為救明惠公主落水的消息時,景喻才恍惚回憶起了那抹差點遺忘的笑容,因為那個笑容,在林戚月失蹤四個月,被不明不白的救回,京中貴婦風傳她早已**之時,景喻默默的接受了當時還是三皇子的慶元帝的合。

衛國候府是當初先帝特意為皇長子榮郡王準備的軍中勢力,可在榮郡王明顯神不正常的情況下,衛國候想上岸,想扒上明顯靠譜一點的三皇子,又有什麼比娶了三皇子舅家的表妹來的實際呢!

更何況,如果沒有那些言蜚語,在京中閨秀裡數得上頭一份兒的林戚月又怎麼會相中他這個剋死二的男人?在候夫人強烈反對的時候,景喻這樣說服了母親。

於是,訂親,站隊,擁新皇登基,在極度不安(怕在剋死一個)中,景喻終於娶到了他的小子,林戚月。

娶到記憶裡笑容天真乖巧的小姑娘,還是活的,身體健健康康的,景喻只覺心滿意足,雖然房略有尷尬,而且還卡多少有點疼,僵持了半個晚上還沒□□——小子羞憤絕的跟他道歉,景喻卻沒怎麼當回事。

本來嘛,那不過是因為他行動魯,小子太過緊張導致,雖說這事發生的確實很奇異,百年難遇,可也不能說是小子的錯,景喻大手一擺,拉拉的表示,過去的事就算了。

成親前,母親明面對國公夫人,呃,就是他岳母信誓旦旦的保證過,絕對把小子當親閨女般疼愛,可暗地裡卻並不滿意,這一點,景喻知道,母親是覺得小子名聲狼藉,配不上他。

雖然沒在明面上帶出來,可小子顯然很的察覺到了,她每天恭恭敬敬,低頭垂目的去上房站規矩,一站就是一天,看著累的顏盡失的小子,景喻很是心疼,卻沒法說什麼。

一個是母親,一個是子,在硬的漢子也解決不了千古婆媳難題。

所幸,慶元帝派他去了槐洲任總兵之職,對此,景喻大喜過望,敵後就敵後吧,真刀真槍總比干看著老孃單方便,待老婆,卻一點辦法都沒有來的好。

景喻歡樂樂的帶著小夥伴,不對,是小子奔向美好的‘新生活’,本以為從此一帆風順,‘’福安康,但是沒想到,現實面給了他一通,足有十來個大嘴巴,扇的他頭昏眼花,四肢無力。

‘老婆是個,冷淡,xx就像在強,,每個月只有兩次的生活,他該怎麼辦?’景喻那麼硬的漢子都把眼淚乾了。

生活就像是睡涼炕,剛躺上去的時候覺得很冷,可睡著睡著也就習慣了,因為,你已經被凍硬了!

嚴謹守規的景喻從此過上了和五姑娘相親相愛的子,因為他答應過林子墨,娶了他妹妹之後,這輩子不納妾不收通房。

他還會有兒子嗎?絕望的景喻開始研究在有限的xx裡,用什麼姿勢,什麼動作才能一標中地,以及,寫信催促弟弟們快點成親,多生幾個孩子,以防他後沒有兒子養老的時候,可以過繼一個。

記憶里美好的回憶和新婚時的興奮,漸漸的被小子永遠無聲的抗拒磨滅,就在景喻以為他要一直和‘左手’相伴到老,或者最終忍無可忍,當個被信棄義之人時,轉機終於發生了。

轉機發生在那次秋狩,雖然被砍了好幾刀,跟小落到草原,吃了一年多的苦頭,但文藝一點來說,景喻還是謝上蒼,就是那一年多的草原生活,讓他未來的一生過的無比‘福’。

在他養傷期間,小子表現出的堅韌讓他驚訝不已,看著她為了讓自己吃上一頓食想盡辦法,景喻忽然覺得,成親兩年多,被冷落了那麼久之後,他忽然愛上她了。

草原上不止有兇惡的琉璃兵,還有朗的牧民和熱情的獵戶,裝成在草原上討生活,卻被惡狼咬傷大燕和琉璃的混血夫,景喻和林戚月成功打入了一小群追逐牧草的遊牧人部落當中。

在清脆的歌聲和火辣的美酒中,景喻的傷勢慢慢的好轉了。

草原的牧民很熱情,在景喻被確診痊癒那天,遊牧部落舉辦了個宴會慶祝他恢復健康,姑娘們載歌載舞,牧民們歡聲笑語,在這樣的氣氛之下,景喻和林戚月不知不覺中,都喝了為數不少的酒。

景喻自幼混跡軍中,酒量自然不差,但林戚月卻是標準的閨閣女,兩碗下去就滿眼都是星星的被景喻扶進帳篷裡了。

面對醉的雙眼濛,憨態可掬的小子,已經憋了很久很久,真的很久的景喻最終沒忍住,直接下了嘴,而醉酒小子的熱情反應,實在動的他淚滿面。

雖然第二天一早,小子紅著臉像飛一樣從他懷裡竄出去,躲他躲的跟惡霸似的,但景喻卻沒生氣,只覺得這是小子的害羞表現而已。

不得不說,男人這種生物,只要滿足了他的x,別的就基本沒什麼大問題了。

自從完美的那一夜結束之後,小子就躲他躲的厲害,雖然心裡知道這樣不對,可景喻還是忍不住誘哄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喝酒,然後…

其實,林戚月也不是不願意,只是總覺有些彆扭,空曠還隨風抖動的帳篷讓她深深的不安,每天早上頭痛著醒來,發現自己枕在丈夫硬綁綁的胳膊上…

林戚月覺得整個人都不好了。

這樣‘敵進我退,敵退我擾’的情況,一直維持到漠北正式謀反,在得到這個消息後,景喻狠狠的灌了一整壇的烈酒,然後,就商量著要把小子送回槐洲。

聽牧民說槐洲來了個新總兵,是什麼國公的兒子,景喻細打聽過,那是小子的親哥哥,把小子送到親哥哥那兒,他這個不稱職的窩囊總兵也要為國為民做些事情了。

在槐洲做了兩年總兵,卻沒有任何建樹,甚至被暗算成功,最終導致槐洲群龍無首,被琉璃人輕易破城,被塗清玩鼓掌,景喻的內心是非常愧疚的。

槐洲佐領石之檀為國捐軀的事,他聽說了,躺上帳篷外面的草地上,對著天空睜了一夜的眼睛,然後,第二天一早,他就整裝帶發的跟小子說,要把她送回槐洲去。

“我不走,我就在這等著你,不管你要去哪兒,要幹什麼,你得記得,我在這裡一直等著你回來。”林戚月沒有哭喊,沒有反駁,而是平靜的看著景喻,擠出難看的微笑,說了這樣一番話。

景喻沒有回答,只是上前擁住了小子,兩個人在完全清醒的情況下,進行了翻真正的靈融,這一次,沒有任何障礙,合諧美好,水到渠成。

第二天,景喻頂了一個牧民的身份,加入了琉璃軍中,仗著武藝非凡,馬術湛,他很快就被編入騎兵隊。

琉璃軍訓練艱苦,整在大草原上東奔西跑,這讓一直都享受兵標準的景喻吃盡了苦頭,而且,他還要小心謹慎,防止被人發現他的身份…

當小兵卒的半年多,景喻每每覺得艱難的時候,都會回想一下那晚小子說‘等他回來’時的表情,然後,他就會充滿力量,靜靜蟄伏著,等待時機。

時機終於來了,七月,五萬騎兵被調入漠北,他做為百騎長也跟了過來,進入漠北境地,跟塗清一個軍營,同吃同住,景喻在潛伏了一個月,摸清了軍營調度之後,果斷的行刺了塗清。

他行刺了,而且,成功了!

在費勁全力逃出軍營,絞勁腦汁甩開追軍時,景喻腦中想著,他一定要活著回到小子面前,要不然,他那麼美貌可愛的小子,不定就便宜了哪個草原牧民了!

這種事,絕對不能被允許!ˋ^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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