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心是孤獨的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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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遺失了一部分。

那個部分的美好,亦是人生險惡。

當年寫作,只是意氣用事的一剎那。

第一個打賭,寫了《卡卡的信仰》,第二個打賭,就是《最愛》。

我喜愛冒險,熱愛賭徒。

何多人會追問我對於文學的熱愛。這熱愛是什麼呢?成名成家?那是個笑話吧。只有書中的人物與故事才是永恆,作者雖然會藉此留下一個名字,然而和小說相比,作者本微不足道。我喜歡沉於書中的故事,借他們的身體、語言、外貌,重建另一個程序與人生。我像一個辛勤的工匠,不辭勞苦的把無變成有,把零變成了一。

無中生有,是藝術美妙之源。

寫一本小說,如同一次冒險,如同另個世界。

當初沒有《最愛》,我不會知道我有多大膽,在小說中去掉所有文學強調的情節、背景與結構,僅僅依靠兩個陷入熱戀的男女的情,身體的、心理的,帶著一個故事朝前推動。他們愛、他們瘋、他們妒忌與背叛…

他們越愛越、越越愛…

他們怎麼辦…

這並非一個有關與愛的探討,也並非要思考愛的本質。當年我自己都沒有答案。或者,我並不屑在那個時候的書中追求答案。相愛之後內心的盪,以及愛之中的擔心、彷徨、憂慮、妒忌、背叛與忠誠,足以把每一個真心相愛的人折磨到瘋狂。答案怎麼與此中的驚心動魄相比?

我用三個月的時間,把語言變成一細細的蠶絲,輕輕地不覺察地把讀者纏繞進去。讓大家跟隨著喬英倫的腳步不斷向前。小說不是一個傳統的敘事,次序顫倒,幾方敘述,然而它情充沛,之極,令我動不已。

隨後,它出版了。出版之後,它被放在新網連載。誰也沒有想到,一週之後,它成為當週點擊冠軍小說。我很驚訝,像這樣一個敘事突破、不重情節的小說,僅僅依靠兩個人相愛的熱情,如何獲得廣大讀者的共鳴呢?

我還記得當年新沒有放任何有關作者的簡介,直到《最愛》的點擊一路攀升之後,他們找到我,要了照片與作者簡介。後來他們開玩笑,說我是美女。

也許所有的人都要經過那樣的戀愛、那樣情愛、那樣幾乎等同於生與死的熾熱,然後,才能明白人生、愛情,或者歸於一種真實面對平淡:愛到底是什麼?

我們到底要怎麼辦?

書中的喬英倫,在墓地中遇到了父親,父親告訴她,既然前面的路是黑的,那麼怎麼選擇都是對的!

做人要勇敢!

喬英倫放下了所有的顧慮,決心原諒方駱,再次選擇自己的愛情。而方駱,也在小說最後,明白地說出了心聲:我愛你、只愛你、只要你!

這兩個人對勇敢與忠誠的表達,並不能組成愛情的全部。時值今,我想愛情也許是這樣,兩個人願意勇敢、願意忠誠、願意對愛負責,然後,一起去經歷恐懼、經歷背叛、經歷所有的搖擺與不確定。人生漫長,情退卻之後,才是愛情的開始。

書中的喬英倫與方駱,經歷了這麼大的情與痛苦,在今天的我看來,才是真愛的開始。

當五年過後,2009年,《最愛》面臨再版的時候,我很想修改這篇小說。我想把那個結局中的寓意,在小說中,用故事的方式展示出來。它有邏輯、有情節、有背景,有一切的解釋與合理。可是,當我寫出了幾萬字之後,我發現,我失敗了。

因為愛情沒有理由。

一個試圖去解釋兩個人為什麼相愛的小說,是本不合邏輯的。

一個去說教愛情是什麼的小說,是空無力的。

我陷入了某種絕望!難道我真的老了,無法去動手修改當年青熱血寫就的一部小說。還是說,我在理之路越走越遠,先是三十五萬字的《琉璃時代》,繼而是三十二萬字的《浮沉》第一部。我已經無法迴歸

還是說,要等到很久很久之後,我才能重新找到我的之路。

我把《最愛》的兩個版本給了一個編輯朋友。他的回覆非常動人:一部看得懂的小說不一定是好小說,一部看不懂的小說一定不是壞小說。

《最愛》原始稿看不太懂,所以充滿了魅力,《最愛》修改稿看起來很清晰,所以缺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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