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詳紅樓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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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本此回回末有:紅樓夢第三十四回終可見在書名"紅樓夢"時期──一七五四本前,約在一七五o初葉──此回已定稿,上述的一段已經改寫過了。加金釧兒這人物還在"紅樓夢"期前,大概是在書名"金陵十二釵"前的十載五次增刪中。所以改寫捱打一場的時候,"老嬤嬤"仍作"老姆姆",而明義"題紅樓夢"詩二十首中已經有玉釧兒嘗荷葉湯:小葉荷羹玉手將,詒他無味要他嘗。碗邊誤落紅印,便覺新添異樣香。

第三十七回詩社取別號,李紈建議寶玉仍用"絳花王"舊號,批:"妙極,又點前文。通部中從頭至末,前文已過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懷,得便一點;未來者恐來之突然,或先伏一線,皆行文之妙訣也。"關於絳花王的前文顯已刪去。此回寶玉改用怡紅公字別號,但是下一回寶玉選擇詩題,又署"絳"字。(庚本第八七八頁)海棠社二回顯然是早本原有的,回內寶玉仍用絳花王筆名。此後改寫,第三十七回添寫李紈寶玉對白,寶玉不要絳花王舊號,改用怡紅公子。下一回那"絳"字是漏網之魚。批李紈寶玉的對白"又點前文",是改寫後批的,但是作批後,關於絳花王的前文全都刪了,可見這兩回改寫得很早,原文之老可想而知。海棠社二回上接捱打,捱打事件中很早就入金釧兒之死。原有的捱打與捱打餘波更早了,連著海棠社二回,大概是此書最初就有的一個基層。

金釧兒之死,自第三十回種因,在第三十二回回末發作,著墨不多。加金釧兒的時候,第三十二回回目改了:"含恥辱情烈死金釧",正文添在回末,都是最省裝訂工的辦法,改在一回本的首頁與末頁。

第三十二回回末與下一回回首後來又改過一次,因此這兩回間的過渡有甲乙二種。全抄本是甲,比他本早。第三十二回回末寶釵捐助新衣供金釧兒裝殮:一時寶釵取了衣服回來,只見寶玉在王夫人旁(庚本作"傍邊")坐著垂淚,王夫人正在說話(庚本作"說他"),因見寶釵來了,卻掩口不說了。寶釵見此景況,察言觀,早知覺了八分。於是將衣服割明白,王夫人將他母親叫來拿了去。寶釵寶玉都各自散了。惟有寶玉一心煩惱,信步不知何往(他本缺這三句),且聽下回分解。(庚本作"再看下回便知"。)──全抄本下一回回首此本較簡:卻說寶玉茫然不知何從,揹著手低頭一面嘆,一面慢慢的走著,信步來至廳上,…

他本如下:卻說王夫人喚他母親上來,拿幾件簪環,當面賞與,又吩咐請幾眾僧人唸經超度。他母親磕頭謝了出去。原來寶玉會過雨村回來,聽見了便知金釧兒含羞賭氣自盡,心中早又五內摧傷,進來被王夫人數落教訓,也無可說。見寶釵進來,方得便出來,茫然不知何往。(下同)…

全抄本第三十二回回末寶玉寶釵"各自散了。惟有寶玉一心煩惱,信步不知何往,"兩句間的接生硬而乏,敘事卻是合理的。寶玉固然是趁此溜出來,也需要避免見金釧兒的母親。寶釵也應當走開,免得要人家磕頭謝她賞衣服。兩人一同出來,也應當各自走散,因為寶釵知道王夫人為了這事責罵他──儘管她只聽見王夫人"正在說話",可見聲氣如常,是貴婦有涵養,謹慎慣了。但是後來又嫌太含蓄隱晦,所以"說話"改為"說他"。──這時候寶釵不便跟他談話,否則很窘,而且他心裡正難受。

他本刪掉回末這幾句,提前截斷,下一回回首王夫人除了衣服之外又賞首飾裝殮,代做佛事超度,周到得多。接寫寶玉出來,沒提寶釵──想必也只再略坐了坐,金釧兒的母親還沒來就走了,但是避免與寶玉同行──補敘寶玉會見雨村回來,聽見金釧兒死訊,進來又被王夫人數落。原文這一段經過與寶玉的心情全用暗寫,比較經濟、現代化。

第十九回有一處也與此處的改寫如出一轍:寶玉要去東府看戲,"才要去時,忽又有賈妃賜出糖蒸酥酪來,寶玉想上次襲人喜吃此物,便命留與襲人了,自己回過賈母,過去看戲。"全抄本沒有賈妃賜酪這一段,後文寶玉從東府溜出來,去花家找襲人:寶玉笑道:"你就家去才好呢,我還替你留著好東西呢。"直到後文寶玉房裡的丫頭阻止李嬤嬤吃酥酪:"那是說了給襲人留著的",讀者才知道是酥酪,極經濟利自然,乾淨俐落。此處庚、戚、己卯本都有批註:"過下無痕"。想必是改寫前的舊批,否則早先明敘把酥酪留給襲人,此刻再提,接寫酥酪事件,十分平凡,似不能稱"過下無痕",也就是說接得天衣無縫。

他本入元妃賜酪一節,預先解釋,手法較陳舊,但是"糖蒸酥酪"想必是滿人新年的吃食,所以句下批註:"總是新妙景"。又一點元妃,關照上文省親。與第三十二、三十三回間的過渡一樣,都是改文較周密,而不及原文的技巧現代化。想必在那草創的時代顧慮到讀者不懂,也許是脂硯等跟不上,或是他們怕讀者跟不上。

第三十至三十五回有關金釧兒之死的六回內,共只四條可靠的脂批,一條是批捱打一場王夫人勸阻(第三十三回),一條是批寶玉命晴雯送手帕給黛玉(第三十四回),還有兩條批傅秋芳家裡的女僕來見寶玉(第三十五回)。這都是加金釧兒的時候將捱打與捱打餘波拆開重排過,部份原文連著批語一同保留了下來。晴雯送帕,黛玉題帕與傅秋芳都是原有的。當然接見傅家女僕一場,寶玉心不在焉潑湯燙了手,端著碗的丫頭不會是玉釧兒──有了金釧兒才有玉釧兒。

傅秋芳已經二十一二歲了──全抄本。因為"一二"二字寫得太擠,各本誤作二十三歲。比十三歲的寶玉大八九歲,她哥哥無論怎樣妄想高攀,也沒希望聘給寶玉。但是在一七五四本前,第二十五回寶玉比今本大兩歲(全抄本),第三十五回也還是這一年。

更早的本子上寶黛的年紀還要大。第三回全抄本多出三句,鳳姐"問妹妹幾歲了。黛玉答道:十三歲了。又問道:可也上過學?現吃什麼藥?

"我先以為是有人妄改。但是看了這幾個脂本之後的結論,除了有書主或書商為省抄寫費刪去一大段楔子,從來沒人擅改,至多代加"下回分解",為求一致化。顯然黛玉初來的時候本是十三歲。第二回介紹黛玉出場,今本改為五歲,第三回刪去黛玉的回答,讓鳳姐連問幾句,略去答話,也更生動自然。全抄本此處漏刪這三句。

早本白夢的成份較多,所以能容許一二十歲的寶玉住在大觀園裡,萬紅叢中一點綠。越寫下去越覺不妥,惟有將寶黛的年齡一次次減低。中國人的伊甸園是兒童樂園。個人唯一抵制的方法是早。因此寶黛初見面的時候一個才六七歲,一個五六歲,而在賦體描寫中都是十幾歲的人的狀貌──早本遺蹟。

捱打屬於此書基層早本,養傷期間接見傅家來人,寶玉大約十七八、十八九歲,比傅秋芳小不了多少。

賈母與薛姨媽母女在園中遇見湘雲香菱平兒採鳳仙花,同去王夫人處歇息,就在那裡開飯,這一段也是原有的,不過是在寶玉捱打之前,湘雲還沒回家。第三十六回"繡鴛鴦夢兆絳芸軒"一節內有湘雲,本來也是捱打前的事。原文可能就是那次在王夫人處擺飯,飯後賈母回房,王夫人當著薛姨媽母女與湘雲,問鳳姐家務事,提起襲人的月費,吩咐此後加倍,改由她這裡撥給──襲人"漸入金屋"。湘雲聽了,便去拉黛玉一同去賀襲人,卻撞見寶玉午睡,寶釵獨坐上繡鴛鴦。

今本作黛玉與薛姨媽母女在王夫人處吃西瓜,聽見王夫人鳳姐談襲人,因此黛玉去拉湘雲往賀。

湘雲自繡鴛鴦一段後,直到回末才再出現,辭別返家。入金釧兒之死的時候,有湘雲的這兩場──遊園後吃飯,飯後王夫人鳳姐談襲人事,湘雲拉黛玉往賀,撞見繡鴛鴦;湘雲回家──分成三段安在捱打後,因此三段都與捱打毫無關係,使湘雲對寶玉顯得冷漠,簡直像是怪他不聽她多結正經人的忠告,自食其果。

金釧兒這後期人物個複雜,大膽,富於挑撥,而又有烈,卻寫得十分經濟,闖禍前只出現過三次,在第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九回,都是寥寥幾筆。

全抄本與甲戌本的第二十五回都來自一七五四本,但是二者之間也有歧異。賈環抄經一段,全抄本只有金釧兒彩雲兩個丫頭:那賈環便拿腔做勢的坐在炕上抄寫,一時又叫彩雲倒茶,一時又叫金釧兒剪蠟花。眾丫環素原厭惡他,只有彩雲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杯茶遞與他,因見王夫人和人說話,他便悄悄向賈環說:"你安分些罷,何苦討這個厭那個厭的。"賈環道:"我也知道了,你別哄我。如今你和寶玉好,把我不大理論,我也看出來了。"彩雲道:"沒良心的!狗咬呂賓,不識好人心。"下文寶玉在王子騰家吃了酒回來了,在炕上躺在王夫人身後,與彩霞說笑:只見彩霞淡淡的不大答理,兩眼只向賈環處看。寶玉便拉他的手笑道:"好姐姐你也理我理兒,"一面說一面拉他的手只往衣內放。彩霞不肯,便說:"再鬧我就嚷了。"這彩霞分明就是上一段的彩雲。為什麼改名彩霞?拿另一個一七五四本此回一比就知道了:…一會叫彩雲倒茶來,一時又叫玉釧兒來剪剪燈花,一時又叫金釧兒擋了燈影。眾丫頭們素厭惡他,都不答理,只有彩霞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鍾茶遞與他,…彩霞咬著嘴向賈環頭上戳了一指頭,說道:"沒良心的!才是狗咬呂賓,不識好人心。"──甲戌本這情況,顯然是全抄本漏改此段一七五四本添寫的幾處:除了加了個生動的手勢之外,主要是添出玉釧兒與彩霞二人。叫彩雲倒茶,卻是彩霞給他倒了茶來,具體的表現出別的丫頭們"都不答理"。戚本此處作…一時又叫彩霞倒杯茶來,一時又叫玉釧兒來剪剪蠟花,一時又說金釧兒擋了燈影。眾丫頭們素厭惡他,都不答理,只有彩霞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杯茶遞與他,…

大致已經照改,但是戚本的近代編輯沒看懂"叫彩雲"倒茶而是彩霞倒了來,這其間的暗寫,所以把"彩雲"改彩霞,變成原是叫彩霞倒茶。

前引寶玉彩霞一段,全抄本已經照一七五四本改了"彩霞",但是賈環抄經一段還純粹是一七五四本前的原文,所以與賈環低聲談話的仍舊是"彩雲"。全抄本此回是早本"紅樓夢"依照一七五四本換的,有遺漏。因此書名"紅樓夢"時期已經有了金釧兒。加金釧兒是在"紅樓夢"時期或更早,這是個旁證。

第二十三回回末的"且聽下回分解"句下有一對詩句,可見此回是在一七五五年詩聯期改寫的,因此寶玉的年齡已經改小了──他的四首即事詩是"榮府十二三歲的公子作的"。

回內金釧兒寶玉一段如下:金釧一把拉住寶玉,悄悄的笑道:"我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這會子可吃不吃了?"彩雲連忙一把推開金釧,笑道:"人家心裡正不自在,你還奚落他。趁這會子喜歡,快進去罷。"帶寫彩雲,與金釧兒作對照。第三十九回寶玉探評彩雲為"老實人","外頭老實,心裡有數兒,…凡百一應事都是他提著太太行。連老爺在家出外去一應大小事他都知道。"此回寫彩雲正是老實而幹練,連賈政的情緒都留心到了。王夫人最得力的丫頭彩雲與賈環戀愛,一七五四本改為彩霞。此處仍作"彩雲",因此前面引的這一段還是一七五四年前的文字,當是加金釧兒的時候追加的。介紹金釧兒出場。

第二十九回極老,回內巧姐兒大姐兒還是兩個人,珍珠、鸚哥仍舊是賈母的丫頭,還沒給寶黛,改名襲人紫鵑。

回內清虛觀打醮,王夫人不去看戲,鳳姐兒帶著自己的丫頭,"並王夫人的兩個丫頭,也要跟了鳳姐兒去的,是金釧兒彩雲",在跟去的婢女花名冊上特別突出,顯得她們有膽子有地位。彩雲仍作"彩雲",顯然這一句也是一七五四本前補加的。加金釧兒的時候,同時在以上三回安下,使我們對她已經有了個印象。

祭釧潑醋二回是一七五六年新寫的。書中添上金釧兒這人物,卻在一七五四本前的"紅樓夢"期前,大約一七四o年間。換句話說,寫了金釧兒之死,至少七八年後才寫祭金釧。為什麼中間隔了這麼久?

我在"初詳紅樓夢"裡分析全抄本這句異文:"晴雯(他本作"檀雲")又因他母親的生接了出去了"(第二十四回),也考慮到此處"晴雯"是"檀雲"筆誤,因為"雯"

"雲"相差不遠,再不然就是抄手見檀雲名字陌生,妄改"晴雯"。其實這都是過慮,這些脂本的筆誤都是一望而知是錯字,抄手決不會費心思揣測,去找字形近似的人名,更不會自作主張代改。

當然原文是"晴雯",否則此處寶玉叫人倒茶,襲人麝月秋紋碧痕,連幾個做活的丫頭不在側的原因都一一解釋過了,獨有晴雯沒有代。去替母親拜壽的如果不是晴雯,那麼晴雯到哪裡去了?

第三十三回賈環向賈政解釋他為什麼亂跑:"只因從那井邊一過,那井裡淹死了一個丫頭,我看見人頭這樣大,身子這樣,泡的實在可怕,所以才趕著跑了過來。"金釧兒被母親領了回去,投的井在府內,顯然父母是榮府家人,住在府中。

第六十三回行"佔花名兒"酒令,探的籤主得貴婿,眾人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不成?"顯然早本元妃原是王妃,像曹寅的女兒,平郡王納爾蘇的福晉。可見第六十三回寫得極早。回內林之孝家的來查夜,反對寶玉叫"這幾位大姑娘們"的名字:"雖然在這裡,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襲人晴雯都笑說:"這可別委屈了他,直到如今,他還姐姐不離口,不過頑的時候叫一聲半聲名字…"林之孝家的笑道:"這才好呢,…別說是三五代的陳人,現從老太太太太屋裡撥過來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裡貓兒狗兒…"襲人晴雯都是賈母給寶玉的,襲人又改在王夫人處領月費,算王夫人房裡的人,這一席話當然是指她們倆。襲人不是"家生子兒",除非早本不同,但是至少晴雯是"三五代的陳人",榮府舊僕的子孫。

第二十六回佳蕙向紅玉講起丫頭們按等級領賞:"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裡去,仗著老子孃的臉,眾人倒捧著他去。"晴雯的父母職位相當高。

原先晴雯並不是孤兒,十歲賣到賴大家,被賴嬤嬤"孝敬了賈母使喚"。她的出身與金釧兒相仿,而似乎父母地位較高。同是涉嫌引誘寶玉,被逐後一定也是羞憤自殺,因為倘是病死的,病中環境不夠悽慘,就也沒有探晴雯那樣動人心魄的一幕。

晴雯的身世與下場改為現在這樣,檀雲在第二十四回代替了有母親的晴雯。全抄本此回的"晴雯"是個漏網之魚。此後檀雲這名字還在第三十四、第五十二回出現過。第三十四回襲人去見王夫人,囑咐"晴雯麝月檀雲秋紋等"守護重傷的寶玉。捱打入金釧兒事件後改寫此回,順便在寶玉房中婢女花名冊上添了個檀雲,照應前文,兩次都是晴雯金釧兒分裂為二人的當口。

此外只有第五十二回有檀雲。第五十二回是晴雯補裘,晴雯"正文"之一,足見檀雲這名字與晴雯的故事關係之深。回內晴雯病中寶玉夜間不讓她挪出暖閣去,自己睡在外,薰籠搬到暖閣前,麝月睡在薰籠上。早上麝月怕老嬤嬤們擔憂傳染,主張先把薰籠搬開。"麝月先叫進小丫頭子們來收拾妥了,才命秋紋檀雲等進來,一同伏侍寶玉梳洗畢。"晴雯補裘想必是晴雯金釧兒分道揚鑣後的新發展,所以又一提檀雲,表示確有此人,不是第二十四回現找了個名字來作晴雯的替身。

原先晴雯的故事大概只是第三十一回與襲人衝突,恃寵撕扇;發現繡囊後有人進讒,被逐自盡。

金釧兒這人物是從晴雯脫化出來的。她們倆的悲劇像音樂上同一主題而曲調有變化,更加深了此書反禮教的一面。

金釧兒死後本來沒有祭奠,因為已經有了祭晴雯,祭金釧犯重。但是醞釀多年之後,終於又添寫祭釧一回,情調完全不同,彩萬分。

金釧兒嘲寶玉一場,庚本夾批:"有是事,有是人。"又批她的對白:"活像。活現。"

"有是事,有是人"這句的語氣聽上去像是此人只在書中出現這一次。在實生活裡,這人後來不會是自殺的。金釧兒的下場本來屬於另一個姿態口吻的晴雯。晴雯的下場改了,羞憤自殺的下場就等再找到一個合適的個據,人與故事融合了,故事才活生生起來。此處借用這人的一件小事介紹金釧兒出場,十分醒目。

金釧兒的故事的形成,充分顯示此書是創作,不是據事實的自傳小說。此外還有麝月──第二十回寫正月裡丫頭們都去賭錢了,寶玉晚飯後回來,只有麝月一個人在看家。寶玉問她為什麼不去。

麝月道:"都頑去了,這屋裡給誰呢?"庚本夾批:"正文。"這就是說,這是麝月的正文。眉批:"麝月閒閒無語,令餘酸鼻,正所謂對景傷情。丁亥夏,畸笏。"顯然麝月實有其人,是作者收房的丫頭,曹雪芹故後四五年,她跟著曹家長輩畸笏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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