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劍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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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白了,真是聰明,多少中國人還沒看懂這四個名字,他一經提示就明白了。他看著我,眼神是這麼複雜,其中有羨慕、有妒忌、有嘆、有欣賞、有快樂,我很高興,一個外國人,對中國文化有這樣的情,這樣的熱衷,是難得的。

他忽然明白了,英國再好,可是中國更好,沒有比中國更好的了。

“你曉得我剛剛說的話?”他握住我的手“我說你不美,我錯了,我改正,你很美,真的,不騙你。”我沒有縮手。在英國握手太平常了,我們畢竟是在用國語談,我回答:“你說我美,只不過是哄我,想我解釋更多的紅樓夢給你聽,好讓你資料大增,早完成博士論文,是不是?”我笑。

“你太看輕我了。除了中文,我還會德文法文拉丁文文意大利文。我是語言學家。”他說:“我是德國語文學士。”

“你還是吹牛家自戀狂家。”我微笑。

他不以為忤。七杯茶之後,我把書給了同學的哥哥,回到旅館先換了長裙,跟他一起吃飯,因為他請我吃飯,晚上天氣涼,他穿了衣,手上的傷痕看不見了。我們在河畔散步。一直講話。

天氣很清朗,看得到所有的星。我的天這真是很漫的。我喜歡聽他說國語,他好學,他用心,而且練習了幾個小時之後!柄語真的利得多了。我們一直在草上走著。英國溼,沒多久我的裙子下截就溼了。

他說:“我希望我的中文跟你的英文一樣好。”

“過獎過獎。”我說:“但是我四歲進英文幼兒園,念英文小學、英文中學、英文大學,不好該槍斃。”

“誰教你中文?”他奇問:“通常唸了英文中文便差。”

“我有一個哥哥,他中文好,我受他影響。玫瑰,別心急,慢慢來,我覺得你已經不錯了。”

“玫瑰?”他笑,停下步來“你真叫我玫瑰?”

“為什麼不?我喜歡這名字。誰規定男孩子不能叫玫瑰?”我笑著反問:“而且路斯本是玫瑰的意思。”

“你可喜歡我?”他問。

“嗯,不然為什麼跟你出來吃茶吃飯?”我也問:“你喜歡我?”我看著他。

“彼此彼此。”他用得很恰當。

我笑了。

奇怪。我沒有當他是外國人。而且我喜歡他。一般的英國人惰重。他沒有這病。他的幽默是驚人的,可愛的,惹笑的.甚至孩子氣的。

反正是暑假,我多留了三天,至少我打算多留三天。我向旅館預定了房間。因為他寫了一張字條給我,中文的―—“希望你多留幾天,為了劍橋,為了我的論文,為了你的假期。玫瑰。”看了這樣的字條,我笑得滾在上…玫瑰。一個男孩子叫玫瑰。而且他簽著玫瑰。

他一早來敲我的房門。我們劃了船,吃香腸麵包,走遍整個劍橋大學,在圖書館裡孵了半天,改他的卷子,到他的宿舍去坐。

他的房間是三號a。老房子,恐怕有三百多年了。但是中央暖氣是新裝的,很暖和。從窗口看出去,就是那條河。這是一間美麗的房間,這也是一間美麗的大學,而菲臘尊路斯,他是一個美麗的男孩子。

第二天我陪他打網球,我們在河裡游泳,再去看一場電影,吃了很多,他要付錢,我不讓他付。晚上他來我的房間,我們研究了半天國語,什麼字該是尖音!什麼字該是圓音。我教了他一苜詞。

詞說:“今年花比去年好。

只見明年花更好。

知與誰共。”我問:“你看得懂嗎?玫瑰?”他說:“我或者不大會騎腳踏車,但是不至於笨到你想象的地步。我懂這詞。”

“你喜歡嗎﹖”

“我喜歡它,我也喜歡你。”

“謝謝你。”我說。

到了外國,我是寂寞的,沒想到可以與一個英國男孩子談辭,通常連中國男孩子都沒有這種興趣。我喜歡他,真的。我認識許多會講國語的外國人,他不過是其中之一,沒有什麼稀奇。但是他有一種獨特的味道―—孩子氣?廿五歲不算太小了,是什麼呢?我不明白。但是他那種氣質使我在劍橋多留了三天。

我幫了他許多忙,關於功課上面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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