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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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過歐洲幾百次。我本是在歐洲唸的書,因此時時要回歐洲去追求我的舊夢。在香港住上十個月便渾身不舒服,非回歐陸逛一逛,穿件最爛的衣服,坐在美術館門
枝煙,那麼回香港以後,又可以從頭再上寫字樓,委委曲曲的繼續做人。
我又不能長住在歐洲,因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館裡做工?還是回香港坐辦公室好。但是香港…連一個象樣的畫展都看不到,所以還是得往歐洲跑。做人為了求快樂,真是複雜。
最近上歐洲,多數參加旅行團,飛機票便宜,又不必忙著租酒店。最怕在歐洲訂酒店,每個國家說不同的言語,搞半天,電報電話費都不止這數目。
可是旅行團一到歐洲,我整個人就失蹤,無論他們在什麼地方,我都是在美術館。他們由他們做遊客,我呢,簡直像回到家鄉似的,樂不可支,直到飛機回香港,我才會重新出現。
通常是沒問題的,劣謨樂得少照顧一個人。飛機票我都自己拿著,又不遲到誤點。
可是這一次復活節到歐洲,我遇到了一點麻煩,說來話長,因為同團有一個頗為可惡的男人。
這男人姓陳。我在旅行社遇見他,他就像恨我。他與他妹妹與妹夫一起到歐洲旅行,異想天開,知道我單身旅行,想叫他妹妹與我同房,他與妹夫同房,省下單人房費用。我朝他白白眼睛,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負責人說:“旅行嗎,為了開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麼還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單人房。”他不出聲。這意思是,他也得住單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幾百塊錢。
我才不理這種小家子氣的算盤。我自己最怕與陌生人同房睡覺,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時候,我照舊例牛仔褲一度。因為北歐天氣冷,我有兩件樽領品頂高衣與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歐天氣暖,光穿t恤已經差不多了。
看到其它的團友又手提又背背又送倉又打包。我嘆口氣,又是鄉下人豪華逃難的時間了。
我看到那姓陳的傢伙,他朝我瞪瞪眼,我也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誰?哼。
上飛機他坐在我身邊,真巧,同行廿二個人,他偏偏坐在我身邊,我打開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俠小說,開始我的閱讀生涯。
飛機到孟買,我告訴空中小姐腳痛,不想下機,我告訴她們我一直會腳痛到倫敦。
她們讓我留在飛機上,姓陳的小子顯然很羨慕。到特拉維夫的時候,他的腳也開始痛。
copycat。沒一點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飛過歐洲的時候,我那套武俠小說已經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時的飛機,開玩笑。睡又睡不看,一會兒又該吃東西,一會兒又該上洗手間,多煩,乾脆擱起腳看書。
本來我不是那種人,但這個姓陳的惹火了我,我本不肯把書借給他,讓他無聊的把菜單翻來覆去的閱讀。他的妹夫問他要不要賭十三張,我把頭上的燈關掉。這種時間還吵人,不要臉。
結果他們沒賭起來。
我則憩睡了。
到歐洲去什麼都好,就是這程飛機受不了。
引擎隆隆聲中,我腦袋晃來晃去,終於到達倫敦。大家興奮得不得了。歐洲就是有這個好處,來過一千次仍然還是值得興奮。
我早說過,英國是我的老家。提著行李,我自己叫出租車到旅館去,誰還等他們一起走。飛機場離市區遠,出租車又貴,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馬上去買票觀劇,打電話給朋友。
他們照例的抱怨:“不住我們家,真討厭。”親友家哪裡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巾嗎?
我只打算在倫敦留兩,最後一
要到劍橋去看教授。
第一看電影與觀劇,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館。第二天上午重溫舊夢,在國家博物館,下午到“蒂特”畫廊。晚上與舊同學吃飯,跳舞。
同學兩夫問我:“怎麼?又是獨自來歐?一年一度燕歸來,幾時帶多個伴?”
“沒緣份,再等多一陣說。”
“你也老大了,小姐。”
“無奈何。”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