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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民群眾都知道,要找對象,那是要條件的,客氏就不用說了,皇帝的母,宮裡的紅人,不到四十“妖豔美貌,品行
蕩”而魏朝是王安的下屬,任職乾清宮管事太監,還管兵仗局,是太監裡的成功人士,可謂門當戶對。
相比而言,魏忠賢就寒摻多了,就一管倉庫的,靠山也倒了,要挖牆腳,希望相當渺茫。
但魏忠賢沒有妄自菲薄,因為他有一個魏朝沒有的優點:膽兒大。
作為曾經的賭徒,魏忠賢膽子相當大,相當敢賭。表現在客氏身上,就是敢花錢,明明沒多少錢,還敢拼命花,不但拍客氏馬,花言巧語,還經常給她送名貴時尚禮物,類似今天送法國化妝品,高級香水,相當有殺傷力。
這還不算,他隔三差五請客氏吃飯。吃飯的檔次是“六十餚一席,費至五百金”翻譯成白話就是,一桌六十個菜,要花五百兩銀子。
五百兩銀子,大約是人民幣四萬多,就一頓飯,沒落太監魏忠賢的消費水平大抵如此。
人窮不要緊,只要膽子大,這就是魏忠賢公公的人生準則。其實這一招到今天,也還能用,比如你家不富裕,就六十萬,但你要敢拿這六十萬去買個戒指求婚,沒準真能蒙個把人回來。
外加魏太監不識字,看上去傻乎乎的,老實得不行,實在是宮中女的不二選擇,於是,在短短半年內,客氏就把老情人丟到腦後,接受了這位第三者。
然而在另外一本史籍中,事情的真相併非如此。
(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歷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477]幾年後,一個叫宋起鳳的人跟隨父親到了京城。因為他家和宮裡太監關係不錯,所以經常進宮轉悠,在這裡他看到很多,也聽到了很多。
幾十年後,他把自己當年的見聞寫成了一本書,取名《稗說》。
所謂稗,就是野草。宋起鳳先生的意思是,他的這本書,是野路子,您看了愛信不信,就當圖個樂,他不在乎。
但就史料價值而言,這本書是相當靠譜的。因為宋起鳳不是東林黨,不是閹黨,不存在立場問題,加上他在宮裡混的時間長,許多事是親身經歷,沒有必要胡說八道。
這位公正的宋先生,在他的野草書裡,告訴我們這樣一句話:“魏雖腐餘,勢未盡,又挾房中術以媚,得客歡。”這句話,通俗點說就是,魏忠賢雖然割了,但沒割乾淨。後半句兒童不宜,我不解釋。
按此說法,有這個優勢,魏忠賢要搶魏朝的老婆,那簡直是一定的。
能說話,敢花錢,加上還有太監所不及的特長,魏忠賢順利地打敗了魏朝,成為了客氏的新對食。
說穿了,對食就是談戀愛,談戀愛是講規則的,你情我願,談崩了,女朋友沒了,回頭再找就是了。
但魏朝比較慘,他找不到第二個女朋友。
因為魏忠賢是個無賴,無賴從來不講規則,他不但要搶魏朝的女朋友,還要他的命。天啟元年(1620),在客氏的配合下,魏朝被免職發配,並在發配的路上被暗殺。
魏忠賢之所以能夠除掉魏朝,是因為王安。
作為三朝元老太監,王安已經走到了人生的頂點,現在的皇帝,乃至於皇帝他爹,都是他扶上去的,加上東林黨都是他的好兄弟,那真是天下無敵,比東方不敗猛了去了。
可是王安也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喜歡高帽子。
高帽子,就是拍馬。所謂“千穿萬穿,馬
不穿”真可謂是至理名言,無論這人多聰明,多
明,只要找得準,拍得狠,都不堪一擊。
自盤古開天闢地以來,我們就知道,馬,是有聲音的。
但魏忠賢的馬,打破了這個俗套,達到馬
的最高境界——無聲之
。
(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歷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478]每次見王安,魏忠賢從不主動吹捧,也不說話,只是磕頭,王安不叫他,他就不去,王安不問他,他就不說話。王安跟他說話,他不多說,態度謙恭點到即止。
他不來虛的,盡搞實在的,逢年過節送東西,還是猛送,禮物一車車往家裡拉。於是當魏朝和魏忠賢發生爭鬥的時候,他全力支持了魏忠賢,趕走了魏朝。
但他並不知道,魏忠賢的目標並不是魏朝,而是他自己。
此時的魏忠賢已經站在了門檻上,只要再走一步,他就能獲取至高無上的權力。
但是王安,就站在他的面前。必須剷除此人,才能繼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