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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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有漢《蜀郡太守何君造尊楗閣碑》,其末雲:“建武中元二年六月。”按範史本紀,建武止三十一年,次年改為中元,直書為中元元年。觀此所刻,乃是雖別為中元,猶冠以建武,如文、景帝中元、後元之類也。又《祭祀志》載封禪後赦天下詔,明言云:“以建武三十二年為建武中元元年。”《東夷倭國傳》雲:“建武中元二年,來奉貢。”援據甚明。而宋莒公作《紀年通譜》乃雲:“紀、志所載不同,必傳寫脫誤。”學者失於審,以意刪去,殆亦不深考耳。韓莊
家一銅鬥,銘雲:“新始建國,天鳳上戊六年。”又紹興中郭金州得一鉦,銘雲:“新始建國,地皇上戊二年。”按王莽始建國之後改天鳳,又改地皇,茲二器各冠以始元者,自莽之制如此,亦猶其改易郡名不常,每下詔猶系其故名之類耳,不可用中元為比也。
譯文成都有一通漢代的《蜀郡太守何君造尊楗閣碑》,碑文最後寫著:“漢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六月”按范曄所寫的《後漢書-本紀》記載:漢光武帝的年號“建武”只到三十一年,第二年改年號為中元,直接寫為“中元元年”這個碑上年號的寫法是,雖年號已改為“中元”仍在上面加上“建武”就象漢文帝、漢景帝中元、後元一樣。再看看《後漢書-祭祀志》所載的《封禪後赦天下詔》,上面明明白白地寫著:“以漢光武帝建武三十二年為漢光武帝建武中元元年。”《後漢書-東夷倭國傳》也寫著:“漢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來漢朝朝貢”寫為“建武中元”據是十分清楚的。可是宋莒公作的《紀年通譜》卻說:“《本紀》與《祭祀志》記載不同,必定是傳抄過程中出了錯誤。.”這是作學問的人沒有認真研究,按自己的理解把“建武”二字刪去,這也是沒有認真考證的結果。本朝韓莊
家有一銅鬥,上邊的銘文是:“王莽新始建國、天鳳上戊六年。”還有宋高宗紹興年間有個叫郭金州的人得到一個鉦(古樂器名),上邊的銘文也寫著“新始建國、地皇上戊二年。”王莽稱帝后的第一個年號為“始建國”後改為“天鳳”再改為‘地皇’,這兩件器物上都把第一個年號寫在前面,是王莽時代的制度就是如此,就好象有些郡名改的時間不久,每下詔書還把原來的郡名寫在上面一樣,這與“建武中元”的寫法是不可相提並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