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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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智妍抿著嘴,強行挽尊:“有了這份合同,會沒事的。”

“要是他們拿走你的股份和經營權,挑起內鬥呢?”

“理事會不會同意的。”

“外聘理事?”看到她點頭,李振宇對此持懷疑態度。

公平易委員會,是為確保企業公平、公正,牽制財閥權利進一步擴張,在理事會對財閥家族成員起到抑制作用的組織存在。

只是,讓人無法理解的是,此機構的級別高至副國,卻沒有任何相關法律條款。

也就是說,除要求大企業理事會必須聘用相應比例的外聘理事這項硬指標以外,其餘所有的規定與指導建議都無法可依。

但它的權利卻大的嚇人,可強制執行:服從契約行動、公平標記和廣告行動、多想企業聯合撤銷行動、挨門挨戶銷售行動……

就是說,只要它想的話,在無法可依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對企業進行搜查、撤銷、強制易、特權易合法審批、消費保護評定等等行為。

雖然沒有任何法律條款可做依據,但其所有行為都是‘合法’的。

李振宇剛知道的時候,整個人都驚呆了。

這……法治社會?

怪不得連南韓自己人都調侃,南韓的法制架構就是個笑話。

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自古以來皆是如此。

這樣的機構,財閥們怎麼可能坐視其壯大。

得益於前後輩這樣的社會機構,挑選合適的同派系‘理事’進入公司理事會。

看似公司理事會的‘外聘’比例連年增高,社會風評益加強。

實則公司依舊牢牢把控在財閥家族及投資人手中,去年的調查結果顯示,經營者及投資者行使表決權被否決的股東大會案件僅佔百分之0。

是的,預想中的牽制本不存在,反倒為大企業及財閥們披上一層‘社會責任’的好皮囊。

那些能夠加入大企業的外聘理事,早已被買通成為自己人。

不願成為自己人的,換個人來坐他的位置就是了。

反正,外面多的是人想加入,既能落得好名聲,又有大把的鈔票可拿。

名利雙收,何樂而不為呢?

“有你的加入,我有把握說服多數理事。”金智妍放在大腿上的手掌不由攥緊成拳。

她在賭,賭自己這幾年的表現+泉州李,在理事們心中比雙隆金家更有份量。

但有多大的把握,實際上金智妍一分把握都沒有。

在結果出來前,金智妍能做的只有拼盡全力,然後,在教堂前祈禱命運的偏袒。

“他們想要什麼,經營權還是利潤?”李振宇另有打算,如果對方想要的只是利潤,那就讓出部分利潤。

和雙隆本家合作沒什麼壞處,對方在建材領域的成就及市場份額,能夠幫助酒店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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