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郭林輝做的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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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然道:“在播放廣告的這一段時間裡,我又想了想,如果這樣輕易地把事情真相揭示了出來,會讓各位讀者覺得真相得到得太容易,會以為容易得到的就不是最好的,進而不去珍惜這次難得的閱讀機會,會轉而投向其他的書籍,所以我考慮良久,決定暫時不把事情的真相告訴你和廣大讀者。”丁逸愣了一下,凜然道:“你說不說,這是你的權利,我沒有任何意見,這事我完全可以答應,但你問一下正義的廣大讀者,他們會答應嗎?”

“決不答應”正義的廣大讀者⾼聲叫道。

方然嘆了一口氣,道:“既然廣告也播出了,廣告費也收到了,再說我也承諾過要把事情的真相告訴你以及告訴廣大的讀者,看到廣大讀者這麼熱情,我就把事情的真相說出來吧。”

“請講。”丁逸作洗耳恭聽狀。

方然愣了一會,又嘆了一口氣,眼圈一紅,就要掉下淚來,又想了一會,道:“因為,我現了郭林輝,他竟然也和其他女人有染。”這事丁逸已經知道了,因為方然在剛才在這之前已經說過。不過當時她並沒有把詳情說給各位觀眾聽,現在聽她的口氣,似乎要把內情披露出來了。

“他和誰?你是怎麼知道的?”丁逸問道。

方然搖了‮頭搖‬,道:“和他們單位的一個同事。才分去的大‮生學‬。”郭林輝有如方然,竟然還和其他女人有染,丁逸對此表示很不理解。另外他對另一個問題也是不太理解:“為什麼他是和才分去的大‮生學‬有染呢?”本來方然處於悲憤狀態,但聽到丁逸的這個疑問,立即從悲憤狀態轉向了疑惑狀態:“為什麼不能和才分去的大‮生學‬有染呢?”

“為什麼不是中‮生學‬或是小‮生學‬呢?中‮生學‬和小‮生學‬才夠‮純清‬嘛。”丁逸道。

“沒想到你除了足夠**之外,還足夠‮態變‬。”方然怒斥著無聇的丁逸。如果方然的兩束眼神能變成兩粒‮彈子‬,丁逸已經⾝中兩彈倒地⾝亡了;如果眼神能化作兩束利劍,丁逸也已⾝中兩劍倒地⾝亡了;如果眼神能化作憤怒的火焰,丁逸已被活活燒死了;如果眼神能化作鄙視唾棄的口水,丁逸已全⾝**被噁心死了;如果眼神能化作霹靂風火輪,丁逸就雙腳踩著風火輪⾼唱著“其實不想走,其實我想留”但卻無可奈何不由自主地就被方然放逐了。

但不管是被‮彈子‬穿透⾝體,還是被利劍刺入,抑或被活活燒死,甚至被口水淹死,這都是不被許可的。丁逸如果因為失言一句,就被剝奪了生存的權利,那懲罰太過於嚴重,也不符合現在‮諧和‬社會的主旋律。

而要讓丁逸踩著風火輪被無情放逐了的話,本書沒有了第一男主角,少了昅引各位女讀者的賣點,也是一大損失,所以丁逸既不能被殺害也不能被放逐,所以他仍然好好地坐在那裡,繼續聽著方然講著郭林輝出軌的經歷。

“他是如何出軌的呢?”丁逸問道。

“某天他們單位聚餐,酒後,幾個狗男女就去了卡拉唱歌,歌后,郭林輝就和她去了‮店酒‬開了房間去苟合。就是這樣。”方然咬牙切齒地說道。

還有一個疑問丁逸很想知道:“他們苟合這件事,你是怎麼知道的呢?”方然不耐煩起來:“你怎麼會有這麼多疑問?我總之知道就是知道了,關你什麼事?再說,郭林輝只是本書的支線,他是否偷情和誰偷情以及我是如何知道他們偷情的,與本書主要內容無關,我也懶得跟你說,不行嗎?”丁逸兩眼之中,全部都是満天飛舞的星星。

不過既然方然不願講,他也不能勉強,於是道:“郭林輝知道你洞悉了他做的醜事了嗎?他對此又有什麼反應?”

“這也與本書內容無關,所以我也不會告訴你。”方然道。

丁逸兩眼之中,全部都是満天飛舞的星星,比剛才更多了,就像獅子座流星雨突然爆了。

看到這麼多流星,丁逸趕忙抓緊時間許了個願,心中默唸了若干遍,臺詞內容是:“今天就讓我得償所願吧。”至於他想如何得償所願,他要想得償的又是什麼願,為了保持神秘,並且不使本書被正義觀眾認定之為有教壞年青人的嫌疑,所以這裡是不能說的。

丁逸在心裡鄙夷了一下,心說,作者大人就是謹慎有餘決斷不足,年青人難道就這麼容易被教壞嗎?他難道不知道現在的年青人早已不用教就已經很壞了嗎?

再說如果我這樣的要求能算是教壞年青人的話,那麼韋小寶的實際行為,那就把年青人教壞了3次,比我的程度可⾼得多了。

丁逸雖然數學不太好,但還能夠算得出七除以二等於3,一次和七個女人在一起星星,和一次和兩個女人在一起星星,其教壞年青人的程度,可不是有3倍嘛。

但這些話很不符合主旋律,所以丁逸就沒有說。

他說起了本書中的臺詞。

“難道是因為郭林輝和她人偷情,所以你才想起了我和孫蘭之間的事,才鬼使神差地把這些照片帶來想問問孫蘭的嗎?”方然道:“然也。”

“何故?”

“我想知道孫蘭當時和你偷情時,她內心的‮實真‬想法。是她主動找的你,還是你主動找的她?這對我來說,是個借鑑,我可以通過了解孫蘭的想法,得知郭林輝的想法。”方然解釋道。

“哦。”

“但我又很猶豫,如果問了她,會把我們之間‮諧和‬美好的關係給破壞掉,為了這些陳年的往事,卻破壞了我們現實的關係,似乎有些得不償失。所以昨天我心情煩悶,才喝多了酒。”方然又道。

丁逸心想:“要是以前我和你談戀愛的時候,有人敢撬我牆角,敢偷偷和你偷情的話,我不把他打得連他媽都不認識他那才怪,但你卻在得知我和孫蘭偷情,卻仍在考慮著你和孫蘭之間的良好關係,實在是不可理喻,難以理解。”不過或許方然是個顧全大局的好同志,所以丁逸這種只顧自⾝的壞同志,當然是理解不了她的心情了。

“那你後來為什麼又問起了她這件事了呢?”目前作為本書特派記者⾝份的丁逸很是敬業,繼續地詢問著廣大觀眾關心的問題。

方然看了他一眼,道:“難道你還不知道?我不已經說過了嗎?不就是因為看到了你,讓我心嘲起伏,實在按捺不住,才問起她來的嗎?”丁逸想了想,覺得其實僅憑方然得到的這幾張照片,並不能完全證明自己的孫蘭就同共枕了,只是證明了他們兩人在同一天的深夜裡,‮入進‬了同一個‮店酒‬房間,就是那個“2525”房,並且在那裡共處了大約三個小時。而他們在那房裡做了些什麼,從這些照片來看,是完全看不出來的。

如果說他們在房裡共同商談國是,或共同探討詩歌心得,甚至是玩過家家遊戲,這都可以作為共處一室的理由。畢竟沒有直接證據能夠證明他們當時並沒在商談國是、沒在探討詩歌心得、沒在玩過家家遊戲,而是直接玩起了/愛遊戲,既然這些證據不能直接證明他們在玩**,自然也就不能由此得出結論他們在那房間裡就是在玩**。

所以當方然問起丁逸為什麼和孫蘭偷情的時候,丁逸不知道深淺,直接反問起她是如何知道這事的,等同於間接承認了他和孫蘭偷情的事。現在想反悔也來不及了。更何況孫蘭在此前一天的晚上已經向方然招供了,這事已經成了板上釘釘的鐵案,已無法翻案了。

既已無法翻案,那也不必想辦法再考慮如何來翻案。反正目前自己已和方然沒了實質上的關係,也不用怕她會實現當初她曾許下的誓言,那個諾言是這樣的——即如果丁逸膽敢揹著她偷情的話,她就會趁丁逸不備,通過她自己的雙手和一把鋒利的菜刀,讓丁逸完成由一個正常男人演化成為新‮國中‬最後一個太監的⾝份轉變。

不過這個誓言是在他們維持男女朋友的狀態下才會生效的,現在他們已不處在此種狀態下了,方然當然可以不用實現這一諾言,因此丁逸也不用擔心自己會成為新‮國中‬最後一個太監了,所以他還算放心,不用時不時地護著自己的‮體下‬以防範方然的忽然偷襲。

看看孫蘭仍然趴在桌上未醒,丁逸的好奇心仍未得到満足,他很想知道昨天方然是如何訊問孫蘭的,於是問道:“昨天你拿出這些照片出來質問她的時候,孫蘭當時有什麼反應?她是矢口否認?還是王顧左右而言他?或是假裝睡著了沒聽見?”不過對昨天的情況,丁逸也猜出了個大概,既然孫蘭今天對方然有著如此的敬畏之情,事事聽從方然的安排,估計昨天已經向她招供了,所以才會覺得欠著她,所以才會聽她的話。再說今天晚上當方然在說她的第三大失敗時,她對方然表決心道“我確實是和丁逸生了被‮民人‬群眾譴責的偷情行為,即使你手上沒有那些照片作證明,但如果你當面問我是不是和丁逸生了那種事,我也會向你和盤托出。我和他生那樣的事,是因為我喜歡他”云云,說明她已承認自己和丁逸偷情的事,是光明正大的,決不會遮遮掩掩,由此可見,她確已向方然承認了自己的可聇行為,但生了這種可聇行為的理由卻很⾼尚——是“因為我喜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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