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劉勇現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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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小安這孩子,執行力還是蠻強的。雖然不夠聰明,腦子不大靈光,但執行力強就是他最大的優點,所謂一俊遮百醜。看來他是個可用之人,用他來對付對手,似乎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但想到合同條款裡說的,自己在合同裡,成了一個餅方,被人打得像燒餅一樣躺倒在地,實在是一件很沒面子的事情。雖然最後自己還是勇敢地像油條一樣站了起來,追上了小安,並將他捅倒,讓他也像燒餅一樣躺倒在地,總算找回了一些面子,但最初像燒餅躺倒在地的,卻是他丁逸而不是小安。這讓丁逸覺得是一件很聇辱的事情。
再想到由於小安嚴格執行了協議的約定,將自己被毆打的原因告知了方然,導致方然離開了自己並最終投入了郭林輝的懷抱。想到這裡,丁逸就恨得牙庠庠地。
小安雖說只是棋局中的一枚小小棋子,但這枚棋子起到的作用太壞了,使丁逸的棋局生了一個徹底的逆轉,就是這個小兵,把丁逸從中軍帳裡了出來,讓他在外面風餐露宿,飢寒
迫,衣不蔽體,沿街乞討,出賣⾊相,這全是小安這個小兵造成的啊。
為了增大小安這個小兵的罪過,丁逸的心裡情不自噤地胡編亂造了一些情節,甚至所謂“衣不蔽體,沿街乞討,出賣⾊相”都出來了,將這些莫須有的大帽子硬是扣在了小安的頭上,以增加今後對他進行打擊的道義,先站在輿論的制⾼點上。
“輿論工作還是很重要的。”丁逸在實踐中,一點一點地進步著,他又總結了一條寶貴經驗。
“你以為你這個小兵,過了河就能橫行霸道了?媽的,我出車吃了你。”丁逸看著對面的小安,心中暗想。
但現在是用人之際,可以用他來對付**,再進一步或許來對付劉勇,劉勇的幕後黑手,等等等等。最後是否要收拾他,看他的表現再說。
丁逸原來已經原諒了小安,但小安在背誦合同條文時,勾起了丁逸對那天的慘痛回憶,情不自噤又將小安恨上了,說明小安這個人太實在,關鍵時刻,不懂得變通的道理,看來他沒有成功還是有些道理的。
丁逸想起了,小安背的合同條款裡,似乎約定了甲方要給乙方提供餅方,啊呸呸,是丙方的資料,**提供了自己的什麼資料給小安呢?
他問了小安,小安據實回答,說是這些資料,是他的幾張照片。看得出來,這些照片都是偷*拍的。
“什麼樣的照片?你怎麼知道是偷*拍的?”丁逸問。
“是你和謝薇開房間的照片,兩人一起走進賓館大堂,還有一起從賓館出來的照片。我一直在想,你們不會是故意炒作,找人冒充狗仔隊,拍了照片,故意散播出去的吧?因為現在靠緋聞上位,也是一種手段之一。”丁逸搖了頭搖:“我現在很當紅,沒必要搞這些噱頭啊,當然不會是我找人拍的。”小安道:“著啊。所以我認為這是未經你們同意偷*拍的。照片上顯示,你們在進賓館時,都是如飢似渴、如狼似虎的表情,出來時,卻是心満意足、志得意満的表情,說明你們進賓館開房間,就是為了満足雙方彼此的要求,從事後的照片分析,你們的
/生活質量較⾼,雙方都達到了…”丁逸擺了擺手,打斷了他的話:“現在正在查噤⻩⾊刊物,兄臺,拜託你有點主人翁的意識好不好?我們都是這本書裡的演員,如果這本書被當成⻩書查噤了,讓我們去喝西北風去?以後這些容易引起⾊/情聯想的話休得再提。你現在還沒有名氣,不能像名人一樣任意妄為,所以行事要低調。你要注意自己的⾝份,不要恣意妄為,層次不同,導致你做的事和別人做的事後果也不同。打個比方,你要是看⻩德敗壞,人家教授看⻩書,那是學術研究;你用蘿蔔刻個雞/雞玩是思想骯髒,人家專家用蘿蔔刻個雞/雞玩是生殖崇拜;你在大街上做/愛那是花痴作,人家
學家要是在大街上做/愛,那是行為藝術。所以在你成為教授學者專家之前,行事要低調,不要給本書找⿇煩了,好不好?”小安臉一紅,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於是沒再繼續地將丁逸和謝薇的
/生活質量是否夠⾼如果夠⾼有多⾼太⾼是否有恐⾼症是否會⾼處不勝寒太寒冷會否容易引起
冒的話題演繹下去。
“你知不知道,這些照片是誰提供的?是不是因為**懷疑謝薇紅杏出牆了,自己找了私家探偵偷*拍的?”丁逸問道。
原來自己和謝薇開房,居然被人偷偷地拍了照片,自己竟然一點都沒有察覺,可見太不小心了,一點敵情意識都沒有,也難怪被人陷害。丁逸在心裡責備著自己。
“這倒不是。”小安說。
“這是別人拍好後,匿名寄給**的。”丁逸一愣,“你怎麼知道是別人匿名寄給**的?誰會這麼做?這不是損人不利己嗎?”這是劉勇做的?還是那個幕後黑手?
小安道:“我本來也不知道,但是照片後面寫了幾行字,是寫給**的,大意是,張總,你的馬子被人泡了,並且泡者和被泡者已經生了不道德的關係。泡者名叫丁逸,然後是你的詳細資料,地址啊,電話啊,車牌號碼啊,女朋友是誰啊,等等等等。總之很詳細。”
“誰寄來的,有落款嗎?”丁逸問道。轉念一想,小安說了,這是匿名寄來的照片,那肯定是沒落款的,自己問了這句話也是白問。
“原來我以為有落款的,後來才知道其實沒有落款。”小安說。
這是什麼意思?丁逸沒聽懂他的話。
“我看了照片後面,落款是:‘一個熱心的人——雷鋒’。所以我開始以為偷*拍這些照片的人名叫雷鋒,後來/經過多方打聽,才知道雷鋒原來不是一個特定的人,往往是做好事不留名的人為了表示行事低調,不願做好事被別人知曉,所以借用了雷鋒的名義。因此我才知道,這些照片是匿名寄出的。”
“原來是個做好事不留名的人乾的。”丁逸想。
“這個社會上,還是好人多啊。”丁逸心裡充満了社會主義制度優越的自豪
,溼興大,正準備陶醉一下,
溼一手,忽然想到,這個被做好事的對象就是自己,這樣的好事導致自己成了別人合同的標的——餅方,最初被打得像一個燒餅一樣倒在地上,是一件非常沒面子的事情。於是也顧不得讚美社會主義制度優越
了,只想把這做好事的人找出來,讓他付出慘重的代價。
讓做好事的人付出慘重的代價,這句話似乎有些不通,應該是讓做好事的人得到相應的獎勵才對。但實質重於形式,這人做的好事,導致丁逸捱了打,並且事態展之後,又導致了丁逸的三年的牢獄之災,這些原因,很大的程度在於這人的所謂好人好事。所以,如果不給這個人一些懲罰,反而對這個做好事的人進行獎勵,那簡直就是——如果給丁逸一個機會讓他喊出一個成語以表示此時他的心情的話,丁逸一定會撕心裂肺地喊出這幾個字出來:“天理不容啊!”丁逸的思路逐漸清晰了起來,或許這不是一件單純的做好事行為。這是一個有組織有預謀的一系列行為。他想到當時司徒兵在監獄的時候,曾經說過,他的入獄,是因為某人的作梗,現在看來,這人一定是劉勇。因為是劉勇大義滅親把司徒兵送進的監獄。因此,司徒兵的報復目標是劉勇,司徒兵在監獄裡說的另外一句話,又迴響在耳邊,丁逸問過他,是不是陷害他司徒兵的人和陷害他丁逸的人是同一個人,司徒兵的回答是:可以這麼說。
那就是說,陷害司徒兵的人是劉勇,而陷害司徒兵的人和陷害丁逸的人是同一個人,那麼,陷害丁逸的這些事應該都是劉勇乾的。那給**寄匿名信的人,應該也是劉勇。
“劉勇,我和你無冤無仇,你卻處心積慮陷害我。先指使了謝薇引勾我,然後再偷*拍照片給**,然後再利用**的妒忌心理,讓他指使小安來毆打我,進而利用我的報復心理,讓我把小安捅傷,再進而利用法律的漏洞,讓法官判我三年的刑,然後…”然後再怎麼樣呢?劉勇這麼做了,最終的目的是為了導致我被判三年刑嗎?即使我被判了三年徒刑,對他有什麼好處?
他的動機是什麼,這讓丁逸很是費解。就算他不是最終的主使人,那最終的主使人這麼做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這麼看來,陷害丁逸的事,劉勇是具體實施人,而幕後黑手是誰,到現在丁逸仍然毫無頭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