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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欽若震驚之餘,也只有訕訕退走。

他自是無從得知,不過片刻之前,王旦就未雨綢繆地給官家打過這一預防針了。

接連被王旦和王欽若潑了冷水,趙恆心裡終歸是不快活的。

好在,那奏疏已批了下去。

皇帝一不快活起來,就開始找事了。

吵得熱火朝天的寇準和王欽若他們,他且不動,但在榮王府大火的事後追責上,他親自添了幾筆。

按理應受到株連的數百人,他既已下過罪己詔,便姑且放過。

而榮王趙元儼,則是削去節度使頭銜,降格成為“端王”。

真正的罪魁禍首、怕偷鐲子之事東窗事發的主犯韓氏,就被他下令嚴法查辦,“斷手足,示眾三,凌遲處死”了。

此詔一出,也意味著這場大火帶來的後續影響徹底終結,而直主犯受此嚴辦,不知多少人拍手稱快。

就連最仁厚的王旦,也覺此婢死有餘辜。

遠在汾州的陸辭,自是難以得知京中的風風雨雨。

而那封被陛下御筆親批的奏疏,則隨著眾多言一同,很快抵達了汾州。

這會兒的陸辭,正忙著被他擱置了一段時、處於考課中‘三最’裡的撫養之最。

——屏除盜,人獲安處,振恤困窮,不致移。

作者有話要說:註釋:1.翰林學士李宗諤:宋大中祥符五年,王旦鑑於翰林學士李宗諤工作認真,業務出眾,要把他提拔為參知政事副宰相,報表都已經填好,就等著明天上朝時遞。但是被無事不知的王欽若知道了。事情就出在當天的夜裡。

於是王欽若對皇帝說,“陛下,跟您打個賭,李宗諤就要發財了,但實際上是王旦就要發財了,可真正的底蘊卻是皇上您要丟錢了。”他解釋說,是李宗諤欠了王旦很多錢,本沒法還,可王旦還急著用錢,怎麼辦?於是王旦就要利用職權升李宗諤的官,讓他俸祿加倍,不就好還錢了嗎?但說到底,吃虧的就是您了……

趙恆半信半疑。然而在第二天的早朝上,王旦真的就把那份升職報表給遞上去了。

後果很嚴重,王旦的印象分被扣了些還不怕,因為分數實在是太高了,但李翰林的宰相夢就此擱淺,從此終老於翰林院。尤其可怕的是,空缺出來的那個參知政事的位置不能總空著,必須得有一個人上崗。就這樣,好運氣憑空而落,被原三司使丁謂得到了。

這時總結一下,這件事對王欽若有什麼好處呢?他惡搞王旦,毀了李宗諤,到底得到了什麼?回顧歷史,他什麼也沒得到,還是當他的樞密使,而丁謂也從來都不是他的人。這就暴了他的最深層本質——小人。損人不利己。(《如果這是宋史2》)2.榮王府大火的主犯:趙元儼府裡的一個姓韓的侍婢偷了幾個金鐲子,怕主人發覺,就順手放了一把大火燒光了榮王府的金庫,想來個死無對證。可效果居然這樣好,把大宋朝的國庫也給毀了。

趙恆少見地殘忍了一次,他勉強聽從了王旦的勸告,就事論事,不株連他人(近百餘人豁免逃生),連趙元儼也只是被削去節度使頭銜,榮王降格成為“端王”,但從嚴法辦了主犯韓氏。這個既貪又狠更蠢的女人被“詔斷手足,示眾三,凌遲處死。”(《如果這是宋史2》)3.四最:宋寧宗朝時,文以善最標準考課縣令,“四善’’繼承了神宗時的“四善”,又對當時的“三最"進行了修改、補充,由“三最"變為了“四最”。增加了“養葬之最”其內容是;一生齒之最;民籍增益,進丁入老,批註收落,不失真實。

二勸課之最:農桑墾殖,水利興修。

三治事之最:獄訟無冤,催科不擾。

四養葬之最屏除盜,人獲安處,賑恤貧困,不致移,雖有移,而能招誘復業,城野遺骸無不掩葬。

也就是說,陸辭所在的宋真宗朝還沒有出來這麼具體的考課標準,但因歷史資料有限,我就還是挪用過來了。

現告訴你們,你們心裡有數就好啦w4.雖然跟本章無關,但還是忍不住提一下寇準跟丁謂之間是怎麼結仇的——寇準在後期,的確是個四面樹敵的瘋子。

丁謂原本與寇準關係要好,並且,在真宗初期,寇準還屢次在宰相李沆面前推薦丁謂。而丁謂本人,也因寇準的推薦,而漸漸受到朝廷的重用,故而,丁謂也對寇準恭敬有加。

但是,這樣的和諧關係卻在一次宴會上被打破了。那,汴京城外的一處樓館裡,笙歌豔舞,官復原職的寇準也興致頗高,與人僅推杯換盞了幾個來回就有了些醉意,同時還把一些菜湯到了自己的鬍子上。

當時寇準渾然不覺。但是作為寇準的心腹,丁謂卻看到了,丁謂便站到了寇準的身邊,十分仔細地幫寇準乾淨。

這樣的體貼,本是臣下之間一個表示關係親密的小事。可寇準卻不領情,當著眾人的面,心直口快的寇準便嘲笑這個長相醜陋的丁謂:“參政乃國家重臣,怎麼能為長官拂鬚呢。”言外之意是在譏諷丁謂溜鬚拍馬。丁謂頓時羞得滿面通紅,從此對寇準懷恨在心。

再附上寇準被罷相貶謫時的一樁事:他在陝州知天雄軍時,有遼國的使者路過,慕名來拜訪這位名震北國的南朝宰相。照例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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