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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楓是你,你就是林楓。你別想耍賴哦。”女孩兒開心地說道。

“我告訴你哦,我是上海人。才調到香港工作。當年你和沈漫歌鬧緋聞時,我還追過好長一段時間你們的新聞。看過你的照片千百回。所以你一來了我就覺得有些眼。故意試了你一下,沒想到一試就試出來了。”女孩兒狡黠地笑起來。得意地說道:“難道你沒發現嗎?我一直在用普通話和你講話。而你也在用普通話和我對話。香港人很少講白話,偶爾講發音也極不標準——咯咯。你說話的腔調可出賣你了哦。”林楓摸摸鼻子苦笑不已,這次可真是陰溝裡翻船了。沒想到被一個小女孩兒給耍了。

林楓故意裝作很生氣地樣子,指著大眼睛美女說道:“哦。我知道了。你就是寫沈漫歌末婚先孕林楓拋棄子那篇新聞的對不對?”

“不是我。我們是正規報社,不寫那種新聞。”女孩兒著急地擺手,替自己辯解。

“就是你。當時我還特意看了那篇文章地署名,就叫米樂。還不承認——告訴你,以後別讓我看到你,不然見一次——罵一次。”林楓氣呼呼地轉身。趕緊離開這是非之地。

美女記者呆呆地站著,表情委屈。有些不知所措。她實在想不明白,自己什麼時候寫過那種拋棄子的新聞了。不然人家怎麼會連自己地名字都知道?難道是別人用自己的名字發的?不可能啊。

頹然地低頭,以為自己抓住了機會的時候,機會就這麼白白的跑掉了。突然,她的眼神注視在前的記者證上面。米樂兩個字在燈光的照耀下閃閃發光。

米樂滿臉憤怒,捏著拳頭衝了過去。

“林楓,你給我站住。”一聽這女人又追來了,林楓跑地更快了。

“你再不站住的話我就喊了。我說沈漫歌地緋聞男友林楓出現,——”女孩兒在後面威脅道。

林楓不得不停住腳步,回過頭,等著大眼睛美女追了上來,看著她苦笑道:“阿姨,你有什麼事就說吧。”女孩兒撇撇嘴。

“我才不是阿姨呢。本小姐年輕著。林楓,我想給你做個專訪行嗎?”

“專訪?訪我什麼?”林楓奇怪地問。

“談談你的人生你的理想你的愛情以及你與沈漫歌的關係等等。什麼話題都可以談。”米樂笑著說道。

“不行。”林楓搖頭拒絕道。在沈漫歌沒有同意前,自己不能暴兩人的關係。雖然他也很想告訴全世界音樂女神是自己的女人,但這樣會對她的事業有影響。自己不能太自私。

“林楓,你別誤會。我們不會認定你和沈漫歌就一定是情侶關係的。你也可以在訪談中表示你和沈漫歌什麼關係也沒有啊——哦瑰花真漂亮,和沈漫歌的形象很搭配。你還真懂得i米樂笑眯眯地盯著林楓手裡的話說道。後面一句話明顯又是一句威脅的話,自己在會場門口出現,手裡捧著象徵愛情的玫瑰,再經記者的妙筆一加工,明天自己又要上頭條了——“好吧。我有時間會接受你們的採訪的。”林楓拖延地說道。

“不。不是你們,是我。你要接受的是我的採訪。不是有時間,是一定要有時間。咯咯,我要記下你的手機號碼,不能讓你跑了。”女孩兒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巧玲瓏地手機,大眼睛眼神期待地看著林楓。

林楓無奈,只得報出了自己的手機號。女孩兒當場就打了一次,林楓的口袋裡傳來手機響聲。林楓暗自慶幸自己沒有謊報一個手機號出來,現在的女人還真是聰明。女人的智商越來越高,男人的子也越來越不好過了。

“咯咯,謝謝你了林楓。我會給你打電話的。你不許把號給換了。要不然我就把今天的事給報出來。我手裡可還有你手捧鮮花的照片哦。如果你答應接受我的專訪的話,這些照片我就不到報社,自己存在電腦裡欣賞。”說完話,想起自己最後一句話有些曖昧,米樂的臉微微有些紅。但一瞬間就被笑容淹沒。米樂對著林楓擺擺手。笑著說道:“好了,我要去等你女朋友出來咯。你可以繼續在這兒等著送花。放心吧,我不會揭你地身份的。”米樂跑到了那一群記者面前,還對著林楓笑了笑。林楓想了想,還是捧著花留下來了。都被人家發現了,再不讓佳人動一下,自己來的也太不值得了。

都說等待一個人是幸福的。這話純粹是瞎扯蛋。大半夜的,站在寒風裡幾個小時。你試試是什麼覺。冷林楓還有扛的住,可餓了林楓是真的扛不住了。正準備去找點兒吃的東西時,米樂端著兩個飯盒過來了。

“林楓,我剛才去買宵夜,順便給你也買了一份。來,趁熱吃了。看。姐姐對你好吧。”米樂笑著把其中地一份食物遞給林楓。

林楓也不道謝,反正她是有求於自己。把玫瑰花放在旁邊的地上,然後雙手打開盒蓋,裡面傳來熱乎首的魚丸味道。

“南方的小吃,你看看習不習慣。我覺得還不錯。”米樂嘴裡了一個魚丸,小嘴撐的圓滾滾的,樣子極其可愛。

林楓用筷子夾了一個進嘴裡,一股熱撲來,燙地舌頭生疼。但魚丸的味道確實不錯。

“嗯。很香。”林楓邊吹氣邊說。

“咯咯,喜歡就好。我還怕你不習慣呢。”米樂突然指著林楓的樣子大笑起來。

“林楓。你可真搞笑。有你這麼送花的嗎?一點兒誠心都沒有。人家送花都是站在那兒一動不動幾個小時,不吃飯不喝水。你倒好,為了一份魚丸。花都被你丟在地上了。”林楓看看地上的花,再想想自己蹲在地上吃魚丸地樣子,還真有些上不得檯面。當然,林楓同學對面子那種不能吃不能穿又不用當錢使被國人當作寶貝捧的高高的東西是不屑一顧的,撇撇嘴說道:做表面功夫的。就如佛家一些人的信仰一般,嘴上無佛,心中有佛。愛情也是一樣,表面不愛。其實心裡是很愛地。你說的那種人不見得在自已地老婆受人欺負時人而出的,而誰敢對我地女人。我非——剁了他。”米樂聽林楓說的有趣,咯咯地笑了起來。

“被你這麼一番胡攪蠻纏,我怎麼還覺得有道理的。”

“沒有道理的話我從來不說。”林楓一本正經地說道。

“——”時間越來越晚,沈漫歌還沒有出來。林楓忍不住掏出手機給沈漫歌打了個電話。

“喂,漫歌,在那呢?”林楓假裝漫不經心地問。

“在體育館呢。正準備回去。你在那兒呢?聲音有點兒吵。”沈漫歌柔柔的聲音傳來,給在寒風中傻乎乎等待的林楓一些溫暖。

“哦,我在回去的路上呢。順便來超市買些東西。你就要回來了?”林楓掩飾地說道,從電話裡,確實能聽到一群人的走路聲。

“是啊。就要回去了。真是麻煩,這麼晚了還有很多記者在。本來想從後路走呢,沒想到那兒被堵地死死的。”沈漫歌有些疲憊地說道。

“啊,你要從後門走了?”林楓著急地問。主啊,幸虧打了個電話詢問一下,不然沈漫歌從後門回去了,自已等到明天早上也不見人出來啊。

“沒呢。本來想從後門走地,可後門人太多了,好像他們都猜到我從後面出去。現在正改往前門走。”

“哦。那就好。可是前門——”林楓本來是想說前門也有很多記者的,但這樣等於是暴自已的位置。驚喜最關鍵的一點就是給人“驚”,然後才會喜。

“那就好?什麼意思?”沈漫歌追問道。

“哈哈,沒有。我買了好多你喜歡吃的東西。寶貝,快點兒回來。零食在桌上,我在上。”林楓厚顏無恥地說道,引出那邊咯咯地笑聲。

林楓收了電話,準備彎去撿旁邊的玫瑰花時,嘎吱一聲,一隻腳重重地踩在了上面。然後又一雙腳,又一雙腳。十幾雙腳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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