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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丁:“咦?”我趕緊解釋:“不是,我……唔!”遲知一把捂住了我的嘴。
我只能幹瞪眼!
老吳對自己的親生兒子遭人劫持的境況視而不見,滿臉“我懂的”的表情,十分心大地點點頭,笑眯眯道:“好的呀。”你看他還在笑,反正我是笑不出來,我這個眼淚直往肚子裡咽。
老齊言又止,最後沉著臉道:“注意安全。”我無言以對,無力反抗,無可奈何,無辜被賣。
遲知領著我們看了一場煙花秀……或者說只是在去往目的地的途中恰好碰上了,於是停下來看了一小會兒。
趁著煙花秀的中場稍微安靜一點的時候,我踮起腳尖湊到遲知的耳朵邊問他:“我做啥了你就要收拾我?”遲知
長臂一伸,越過我拍了拍豆丁的腦袋:“我不在的這段時間,你和他玩得很開心嘛。”我神
一凜,
明的目光直
向豆丁!
豆丁十分做作地咳了幾聲,滿臉不忿:“我好心好意分享可愛的齊齊給你,你怎麼還恩將仇報出賣我!”我嘴角搐。
遲知冷笑。
除夕夜的煙花盛大而璀璨,可惜身處最佳地理位置——一間有著一整面透明落地玻璃窗的豪華城景房中的我卻無暇觀賞。
為什麼呢?
因為我被人當麻將給打了。
對方連洗帶摸加,還又吃又碰、槓上開花、毫不手軟!
而我技不如人、被無奈、迫不得已……一炮雙響了一整晚。
我恨!?第101章播一則論壇63主題:過年好,吃水餃,水餃過年遼!
樓主-無辜路人:開著晚刷論壇的筒子們過年好!!
還有人記得我嗎?
不記得也沒關係!糊糊樓主現場自爆!
機不可失,失我還來!
天譴的時候我寫過一個討論帖,被版主收錄進了當時置頂的討論彙總。
原帖請戳鏈接進→知情人帶你深扒繆斯b與狼a貓o“多年”愛恨情仇!竟是多年舊識!
ps:我自己回看了一下,發現這個討論帖就算點“只看樓主”內容也凌亂的,因為當時有很多人說我私生狗,所以中間夾雜了許多條我的反(si)駁(bi)言論。
為了方便大家觀看,樓主會將之前那個帖子裡有內容的部分按時間順序捋好後再貼一遍!
追過前帖的小可愛請點擊“只看樓主”後,下滑略過主樓,直抵過年現場!!
貼上原帖內容前有幾點要聲明一下。
首先,我真的只是一個無辜路人。
真的不是私生!不是私生!不是私生!
私生biss!!
其次,我仔細看了一下原帖之後,發現有一些地方確實是因為我的表述不當才導致部分同學認為我是私生,所以以下內容我重新編輯了一遍,並沒有完全複製原帖措辭,介意慎看。
全部更完以前不看回復,但你要是罵我的話,之後我會罵回去的哈/微笑======原帖分隔線======故事要從很久很久以前說起。
我家算是富得比較早的那一批,所以十分幸運,相對大家而言,我從小就具備一個天然優勢——跟狼a住在同一個小區。
他那長相大家也看得到,還沒分化的小時候就是小區幼兒園的園草,長大了一點之後,小學校草自然也非他莫屬。
託了家境的福,在他被拐以前,我一直跟他保持著“我認識他但他不認識我”的良好校友關係。
沒錯,狼a曾經被拐賣過,而且一拐就是好多年。
再見到他時我已經高二了,雖然這個時候他已經掉級成了高一的學弟,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們確實又一次成為了那種單方面認識關係的校友。
中間發生過什麼我並不清楚,我能說的只有從我再次見到狼a起,他們三個就已經是形影不離的關係了。
貓o入學的時候引起了好大的轟動。
沒錯,因為他的美貌。
不過狼a始終像個護崽的老母雞似的天天跟在他身邊打轉,所以雖然喜歡貓o的人有很多,但最後大部分人都選擇了知難而退。
郎才郎貌,神仙美景,幾乎所有人都不會有異議。
但如果這份神仙美景之中橫進了一塊平平無奇甚至有些格格不入的大石頭呢?
大石頭會被人嫌棄,會有人想將這礙眼的東西從視線所及之處鏟開。
繆斯b就是這塊石頭。
他平平無奇,笨拙,一無所長。
他普通得像你像我像每一個凡人,但卻霸佔著兩位神仙人物身邊最親近的位置之一。
他憑什麼?
這四個字有的人在心裡問,有的人卻直接將繆斯b堵在角落裡,他給出個答案——搞得好像得到了答案就能
出滿分答卷似的。
傻【嗶——】。
某天,為了幫朋友整理舊道具而無辜路過話劇社團的我,恰好圍觀了一次……狼a和貓o一起圍觀繆斯b被幾個社員圍堵攻擊的場景。
人物關係看上去是有些複雜哈,看不明白就再多看幾遍,多看幾遍還沒看明白的可以掏出紙筆畫個圖。
迴歸正題。
雖然我站得比較遠聽不見那些人說了啥,但他們講的話應該難聽的,因為狼a只聽了不到半分鐘就擼起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