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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中)“咚——鏘——”巳時二刻,處州東城門樓上突一聲鑼響。

四面八方從底下推車拾籃經過的百姓聞聲紛紛側目,卻不知道這上頭正在發生什麼。

就在剛剛,官府來人將東城門外頭整個圍了起來。

又挨個告知過往行人從巳時這一刻開始,此處暫且就如同上月中元節那一樣。

東城門既不許外面的人進來,也不許裡面的人出去,這讓處州府的百姓們一開始都覺得有些不解。

但既然衙門都已經這麼說了,城門內外的人卻是隻能暫時繞路去往別處,只留少數被堵著不走的閒人在這兒圍著看著熱鬧。

此刻,抬頭望去,只見一帶刀捕快在最頂上幫忙拎著一面鑼,另有個大白天還像個瞎子的人站在避光處立於一旁,並看著遠處城門那邊的情況。

他站的位置,就是原本守衛該站的瞭望臺。

那麼,富察爾濟本人等下即將扮演的角到底是誰,也就一目瞭然了。

這一幕,就如同中元節上次那夜一樣。

‘守衛’會荒雞之時暫時離開半刻,每一個在城門進出的人都會在只跑到一半時,就在高處被他所發現。

見狀,還是頭一次見大白天見這等稀奇事,四面圍起來乾脆看起熱鬧的人也是用處州話在底下指著上頭議論了起來。

“喲,這頂上的那幫衙門裡的人這是做些什麼呢?”

“不知道啊,只聽說方才那過去的人嘀咕,說是官府琢磨了個辦法在抓中元節那天殺女子拋屍體的那個‘鬼魂’。”

“抓‘鬼魂’?就憑著跑來跑去的可如何抓的呢?莫不是在瞎說騙人。”這話說著,這幫處州當地人臉上也不太相信。

正好是個豔陽天,站在這底下光看熱鬧也是頗熱的,卻也沒人想散開或是走了,遠遠的,大夥只見一名一身短打馬靴的小衙役正大步扛著半袋白米,從那城門快步內跑出來。

他原是處州府官府腿腳最利落的一個小衙役。

他平常就跑的很快,不說一般扒手小偷,便是翻遍整個州府衙門都未必有他跑的快的。

所以方才正當著差,他就被馬自修找來又賞了點銀子,就開始幫忙做起這犯罪模擬現場。

所謂,犯罪模擬現場。

就是在一個同等條件的假想情況下,讓一個個體重複當夜兇手可能所做的舉止。

這個辦法需建立在人跑動的腳程始終不變,且每一次距離時間也不能差太多的前提下。

所以,富察爾濟那個傢伙之前才會和突然和身邊馬自修說,想要論證對方是怎麼‘走回’處州城的,不妨親自找個人來實驗。

也是從方才起,城樓底下那個小衙役已在城樓底下來回這樣做了兩次往返跑。

他所扮演的角是‘兇手’,手中的米袋則代表著‘屍體’。

一旁的馬自修是提醒時間將要到來的‘鐘聲’。

至於這其往返中的距離,均是出城門的這段路到城外的那條河溝,也就是上個月第一起兇殺案發生之時,兇手夜裡走過的那段路。

第一次,‘兇手’用的是官府一開始的那種原始推測。

即偷偷摸黑帶著屍體翻過柵欄,並用最快的速度趁著守夜的官差發現自己的半刻種到達對面的河溝。

第二次,他用的則是馬自修所說的尋找一個視覺上的死角。

從一旁悄悄摸過去,以此節本身正面省翻越柵欄的時間,並在守衛輪換的過程中一次從城內帶著屍體逃出。

這個過程都要花費了整整一刻。

每一次,那扮演‘兇手’的小衙役都在跑到一半時就被扮演‘守衛’的富察爾濟立刻發現。

並由馬自修在一旁敲響銅鑼代表實驗失敗。

這也就說明,先前富察爾濟幫忙否定的兩點的沒有錯,這兩種辦法均不可能做到這一點,即‘不可能犯罪’是成立的。

可誰都明白,這世上並沒有真的‘鬼魂’。

那個殺人拋屍者,原也只是利用普通人的思維和視覺上的障眼法來完成了一個從城內拋屍的過程而已。

等底下那小衙役又一次跑完全程放下手中的麻袋。

站在城門之上,卻也閉著眼睛,避著光的富察爾濟聽到那朝上面揮手的衙役和馬自修再次呼喊,這才開口道,“馬捕快,現在就試試我說的第三種辦法吧。”

“記住,我還是‘守衛’,但我對你們所做的事情並不清楚,中途我還是會離開,只告訴底下那個正在跑出去的衙役我們要幹什麼就行了。”

“哦,哦,您等等。”這話,馬自修回答的乾脆利落。

他雖然從剛剛開始,就一直在旁邊看著富察爾濟所代做的事情,但其實到現在,他的腦子還沒有真正繞過彎來。

可若說,一切只有眼見為實才能令人信服。

那麼眼前這機會就是最好的證明當夜那離奇拋屍,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的證據了。

等一揮手,馬自修這就和那城門底下的再次痛快地背上白米從遠處出發的小衙役比了個手勢。

也是這麼一上一下地互相一打這奇怪的‘暗號’。

那得令的小衙役先是俯身從城內出發,這才再次小跑了起來。

“咚——鏘——”鑼鼓敲響。

眼可見,小衙役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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