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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得去睡覺了,可通常到了夜裡,卻是他這個當爹的才要正經開始忙活的時候。

“咱們以後就住這兒了嗎,爹?”段元寶問他。

“嗯,怎麼樣?”段鴞回答。

“還行,比從前好多了,好像終於有個能躺下好好睡覺的地方。”這話,小娃娃說的很平淡。

這松陽縣的義莊明明很小,處處破舊貧寒,但卻也是他自出生以來和他爹住的最好的地方了。

從前他們二人只四處漂泊,段鴞因臉上的傷常被人看不起。

兩人的子過的也是拮据,雖靠給各州各府做些案子上仵作工作賺取銀兩餬口。但每過一段時間,他爹就會帶他走人。

“那你喜歡這地方嗎,爹?”段元寶想想問他道。

“你覺得呢?”段鴞低頭回了句。

“不知道,這天下在你眼裡好像在哪兒都是一樣,死了活了的,也不見你真的在乎過什麼。”

“爹,你到底想找什麼東西呢?”段元寶默默嘀咕,這話,段鴞最終也沒說什麼。

恰好吃晚飯時,下午走了的札克善又去而復返,這次還上門送了條青魚給他。

那從河裡新鮮撈上來的大青魚,腮和眼珠子都泛著一層血紅。

魚的脊背上像是被漁夫拿針放血,斷筋了,所以不再掙扎,只用一草繩穿著白白的魚,被溼淋淋地就拎著送過來了。

偏生段元寶這小子最怕魚。

一見到這青魚就躲起來,只趴在門後邊了。

札克善捕快見狀哈哈大笑,只彎說,這孩子怎麼好好的還怕起魚來了。

所以段鴞收到後,就把這青魚先去丟在一隻水盆裡,再出來同札克善說了幾句話,也是這一聊,段鴞才知道他一下午人去哪兒了。

“你們是去取證了?”

“誒,對,瑞邛是三前失蹤的,當天他從縣城去往山上時,是申時,上山路上至少得有一倆個時辰是被人所目擊的,馬縣令便令我在街邊走訪,尋些證人好做證據,我這一下午就沒閒著,哎,可走的人累煞人了。”札克善說道。

“那現在是基本已確定下兇犯嫌疑了?”段鴞又問。

“不,不,這只是‘比’的過程,第一取證,第二還需得審問,第三才能夠正式開堂,如果其中有什麼冤情,到開堂那,就可在公堂上向縣令老爺一一呈情。”

“不過我們現在已拿住的有嫌疑的犯人也有一人,這還是個女子,姓蘭,叫/蓮。”札克善又這麼說道。

因他後來這一番解釋,段鴞才算是得知這捲進兇殺案中的女子的姓名,原來她就是自己早上在城外看見的那個。

原來,那叫蘭蓮的女子,是個孤苦無依的孤女。

她的父母均已不在人世,蘭蓮一人靠打些絡子荷包賣養活自己一人。

她和瑞邛雖從不認識,現也在牢獄中喊冤,但這事怪就怪在有人曾目睹那一夜她在廟中,蓮對此也是招認的。

但她卻只認自己上山去菩薩廟拜祭,不認自己曾見過瑞邛。

所以這也就造成了她與那證人的證詞是暫時衝突的。

而要說這案情和她無關,但她無端令她惹上嫌疑,卻也是因為她這奇特的身世。

蓮是個石女子。

女子,五不女,指的就是那種陰/戶小如筋頭大,指可通,難/合,名曰石女的女子。

五不女因身子器官萎縮,不能來紅生育的問題難已嫁人,蘭蓮年歲大了,卻無人上門提親,往常常來此拜祭石頭菩薩是眾所周知的事。

外頭總說五不女難嫁,怕是私下找了個供她吃穿的情郎,蘭蓮一個女子從不與人反駁,但心中也委屈,平裡就也愈發離其常人遠離了些,只一人住在了山上廟中。

那一夜,瑞邛上山燒香是被人正好看到的,還像是和一女子在廟中,也是那證人所親眼看到的。

可蘭蓮卻說她從沒有見過什麼女子,也沒見過瑞邛。

倒是她拿香去時只見另一身形高大魁梧的男子依稀從菩薩廟走出,這兩相矛盾,各執一見的證詞,倒顯得這兇殺案背後的真相著實有些撲朔離起來。

這之後,札克善就又告辭了。

因明早怕是還要去衙門向縣令再報道一次,送走他之後,段鴞也就不打算把有些事都拖到後半夜了。

札克善告訴他,他要是明天對此案有興趣。

可明早在茶樓外等他,到時候一道去衙門看看物證和那位說是看見廟中有一形似蘭蓮的證人也行,段鴞聽完也沒說自己一定去,只說趕上早就去。

當夜,天暗下來,義莊裡就他一人沒睡了。

本朝衙門有規矩,但凡兇殺一案,死者屍體需留在義莊內。

期間,官府對屍體本身的取證破案親眷都是兩方默認的,畢竟相比起其他的,親人枉死,罪犯逃脫才是令人來的更無法接受。

也因白天只不過是簡單看到屍體的一些表面症狀。

到了夜裡,四下無人,見兒子已經睡下,段鴞才用手掩著將蠟燭臺拿上,又一個人來到了那深夜停棺的屋裡。

等摸黑放下手中燭臺,將自己隨身的那個白布驗屍箱子打開。

一人大晚上站在這屍體面前的段鴞先眯眼拿一旁布擦了擦手,取出底下用白布抱著的三四件表面鍍銀,形似刀鋸子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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