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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的暴自己,將由兩位女生合演啦……

第十四章賊的自白我叫阿丁,現在的職業是個賊。老實說,我並不知道這是否是個有前途的職業,但是我選擇了它,就意味著我將用賊這兩個字充實我的人生。不好意思我打住你一下,林彤兄——不可否認賊這個職業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和“鴨”一樣,是在吃青飯,但是你不能把我當“鴨”。我知道你不是那個意思,你是關心我,你關心每一個風月的民,我很謝你,但我要說明的是我選賊作為自己的職業,絕對不是因為受到生活的打擊而準備墮落,而是因為我有了更崇高的理想。

在遇到小芳之前,我只是個小小的賊,簡稱竊賊,除了金銀珠寶、美元、港幣,很少偷其它的東西,我的目標是偷夠了1000萬然後去找一個叫白雪的公主,娶她當我的老婆。直到遇到了小芳,我人生的目標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開始不滿足於做一個小小的竊賊,而是向賊的更高的境界攀登——做一個賊。

那天我偷偷進入了香港的某一住宅,告訴你我之前是做賊的嘛,只要是住宅當然都可以隨便進去(如果能隨便進入銀行的錢庫,我的人生目標早就實現了,也就不會再發生改變),進去之後才看到一個小女孩在埋首打字。

我心裡暗叫倒楣,已經很夜了,這個小女孩看上去仍然神抖擻,看樣子不知道還要打到什麼時候。我耐心地等呀等呀,希望她快點打完收工。什麼?反正家裡只有她一個人,把她綁起來,屋裡的一切不就可以盡我拿了?靠,我只是個賊,不是劫匪,在我沒有改變人生目標去做一個劫匪之前,我是不會做出違背自己“賊”的原則的事情的。

賤人兄——你可以停止嘮叨了,你別幻想著你能夠說服我。不錯,我是要睡著了,我就是睡著了也要等下去,你不是賊,本不懂做賊也有職業道德,就像你本來是個版主,拿著大剪刀“哢嚓”小白的帖子很過癮,不能因為過癮就把真正作者帖子也給“喀嚓”掉吧?就像你很討厭那個叫極品雅詞的傢伙,最後不是仍然保留了他的臭文章在風月嗎?

就這樣我等了很久,終於等到小女孩從電腦前站起來。她要幹什麼?當然不是睡覺了,不錯,她是換上了睡衣,可是換上了睡衣不一定就代表要去睡覺,她只是去廁所,誰規定不可以換了睡衣然後去廁所?

工友兄——你別生氣,我不是不知道你的好意,你想她快點睡覺我就不用等得那麼辛苦,可是她不睡我能有什麼辦法?看她的樣子打字打得蠻快樂呢,不時還偷偷笑上一兩下。你也是個文人,知道滿足這種東西吧?她現在的樣子看上去就有足夠的滿足,如果不是著急去大大,一定不會離開電腦。

為什麼著急還要先換上睡衣?可能這是她的習慣吧,不穿上睡衣就無法大出來。這是我猜測的,我很喜歡業餘的時候猜測別人,不經她本人的證實你們可以當我在亂說。

說到哪了?對,她去了廁所。前面一點?前面一點是她從電腦前站了起來。

又要後面一點?靠,到底你要的是哪一點呀?

我明白了,你們是想知道她換睡衣時的那一點。她換睡衣的時候我看到了什麼?對不起,我什麼都沒看到,她“biu”的一聲脫光衣服,“biu”的一聲換好了睡衣,然後“biu”的一聲就鑽進了廁所。我說了,我等得已經有點困,差點就要睡著了,如果不是被她忽然出的聲音驚醒了我,我已經睡著了。

是的,只能用“biu”的一聲來形容,實在太快了,快得我都沒看清楚她波波的形狀。我趁這個機會跑到她電腦前,想知道她在打些什麼,原來是篇文章耶,名字叫:《暴自己——小芳的一天》。這樣的文章名字好奇怪,人好好地為什麼要暴自己呢?尤其是我這種職業,對暴兩個字十分,如果給別人知道我是個賊,那我以後還怎麼混?

我迅速地移動著鼠標,看著文章的內容,看不出來,這個小芳的文章寫的好嘛!看著看著,我的小弟弟就不知不覺的興奮了,原來她內心有著強烈的暴自己的慾望。她暴了,我們男人不就了嗎?當時真想給她加上讀後,鼓勵她以後多暴、狂暴、更大膽的暴,全世界民都在期待她越來越頻繁地暴自己。

最後當然沒寫,做賊和做女人不同,小芳暴得越多大家越喜歡,我只要暴一次就要被警察抓了,我才沒有那麼傻!

文章有這樣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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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兩瓶後我覺得肚子十分脹,不過就一點醉的覺都沒有,只是頭有少許暈。

兩位男士看到小芳面紅紅的,問:“嫂子你沒事吧?”我身子有點軟軟的,攤在沙發上,無氣力地說:“沒事……”這時我察覺到酒都倒在身子上,衣服一溼,兩個小頭都完全現了出來。我看到兩個男人都細心地望向我,一副關心的模樣(至於兩個女孩子是以怎樣的目光看我呢,我就不知道了,因為小芳本沒留意)。

部,小芳絕對談不上大,不過形狀倒十分好看就是了……有機會的話都想讓大家看看呢!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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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簡直心澎湃。這是什麼懷?本是母儀天下的懷!黑風暴兄——你還別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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