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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刑罪手上。然而事發地段剛好不在監控範圍內,案發現場又是人來人往的馬路上,即便是當時留下線索,也被破壞了。但是他們還是發現端倪,那幾沒下過雨,環保部門也沒清理過那地段的馬路。但屍檢報告中顯示死者大失血,然而事故案發現場遺留下的血跡很少,所以他們有理由相信,死者是死後被人帶到這裡,再偽造成通事故。

最後真相果然是肇事者殺了死者,事後為了逃避殺人罪行,於是就偽裝成通事故。可無論真相如何,人死都不能復生,老漢的兒子永遠都不可能再回來。

老漢就一個兒子,兒子走後,留下老漢孤身一人孤苦伶仃,雖然是白髮人送黑髮人,但老人年輕時就是個硬骨頭。他不願接受社會的救濟,憑著自己的手藝賣起了驢打滾。他之所以選擇在這片擺攤,是因為那起偽造出的通事故,就是發生在這條路上,離老人攤位僅幾步之遙。

然而城管之所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事刑罪私底下費了不少心。

到家後,清明打後備箱時,發現後備箱裡有三盒桂花糕。

“怎麼多了一盒?”第73章濃情(七)話題製造者清明同志此時眼神犀利,語氣分明是在質問。

刑罪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一邊將年貨從後備箱裡拿出,一邊道:“什麼眼神…那盒是少筋孝敬爸爸,他吃不了甜。”說著,突然邁開腿,眼神直勾勾的盯著清明的眼睛,朝他近。就在清明以為他要對自己做點什麼的時候,刑罪卻突然伸手將自己推到一旁,順手將後備箱關上了後備箱。

“你這是懷疑我搞貪汙腐敗?”被識破的清明不動聲給自己打圓場。只見他會心一笑,採用一貫的敬語方式回擊:“我這不是怕您拿錯了,把別人的拿回來。”刑罪眯著眼:“心眼真壞”今天晚飯是清明做的,原因很簡單。身為宕城市局刑偵大隊隊長,以及被人稱為警局一爸的刑罪同志,他的廚藝實在是不能恭維。用清明那句話說:刑罪做的那些菜,要是放在五八年代,估計是能養活一群人。但如果是擱今天,只能噹噹減肥餐,不中看不中吃,讓人毫無食慾,更能導致人的味蕾萎縮。

開飯的時候,刑罪拿出一瓶紅酒。這酒是木森送的,木森知道刑罪不怎麼喝酒,所以每次上門都會挑一瓶上等紅酒,最後通通意料之中的到了自己肚子裡。

然而木森這次卻出乎意料的失策了。

高腳杯中散發著誘人的光澤,酒杯只是輕輕一晃動,一股淡淡的醇香瞬間鑽進人的鼻子裡,刑罪微微眯著眼,抿了一口杯中的紅酒。

一向對酒的清明此時竟然有飽嘗一下的慾望。他:“這酒…看著不錯”

“確實還可以”放下酒杯,刑罪抬起眼簾,剛好撞上清明目不轉睛的盯著自己手中的酒。雙眼中閃爍著純澈的光,絲毫未發覺自己單純的一個表情已經勾住了刑罪所有目光。

老實說,清明並不是一個毫無心機,不食人間煙火的單純青年。相反,他處事圓滑,善於觀察,甚至能輕而易舉的看穿別人。就這樣的一個人,偏偏眼睛卻生的純澈乾淨,毫無雜質,就和他的笑容一樣,都令刑罪甘之若飴。

他驀然回憶起清明上回喝完酒後的反應,刑罪內心突然滋生出一股惡趣味。上次清明是喝了一小杯白酒後醉的,如果這次只讓他喝一小口,把握住度,不讓他完全喪失意識,到時候清明會像個小綿羊一樣躺在自己懷裡,對自己言聽計從,百依百順……

刑罪很期待那樣的清明。

突然,他將酒杯移到一邊,“算了,我也不喝了。”清明咬了咬筷子問:“為什麼?”刑罪挑了挑眉:“怕饞到你,再說一個人喝酒也沒意思,陪你吃飯。”聽他這樣一說,清明一言不發,走進廚房從儲物櫃裡拿來一個酒杯,坐回來。

“這樣,我陪你喝。我就喝一點點,應該沒事兒。”聞言,在清明看不見的角度,刑罪勾起一抹笑意,只不過很快便消失的無影無蹤。

很好,魚兒上鉤了。

接著,刑罪又裝模作樣道:“那不行,等會你要是撒起酒瘋,抱著我哭爹喊娘是小事,萬一藉著醉酒之名,再對我來個意圖不軌,我找誰去?”人往往就這樣,別人越阻止他做一件事,哪怕他原本也並非想做,可只要被別人一說自己不行,那他就像是被人無形上了個發條,行動力暴增,即使面前是刀山火海,扛著頭皮,架著槍,他也要去試一試。

這可能就是所謂的犯賤。

好不容易想破個戒,然而刑罪卻不給面子。

“你是不捨得你那口酒?還是對我酒量有意見?”見刑罪仍不願鬆口,清明乾脆把話說絕了。

“我是正人君子,萬一…我是說萬一我醉酒後真的對你了什麼,我也會負責。”刑罪:“……”

“實在不行你就告我強|,那我也認了。”清明嘿嘿的笑道刑罪皺了皺眉頭,“你確定要喝?”剛說完,杯子已經遞到面前。刑罪只好裝作不情願的樣子倒了點,不多不少沒了杯底,剛好兩口,絕對不會多一滴。

清明湊近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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