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音樂網站的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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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話:今天白天忙,晚上才開始碼字。●⌒頂點小說,第二更可能會超過12點,大家先去睡吧,晚安!
——分割線——下午的天氣不算太好,卻也不算太差,天空雖然略微有些陰沉,但看起來下雨的概率並不大,屬於那種帶把傘嫌累贅,不帶傘又不放心的尷尬天氣。
此刻,在閒水市的一條商業街上,葉予戴著個大口罩,正陪著林詩兒逛街。
在詩詞聚會時,葉予丟掉了林詩兒的手帕,林詩兒又為了幫他而平白得罪了別人,因此,葉予心裡有些過意不去。
於是便有了這次商業街之行,因為林詩兒提出讓葉予陪她再去買塊手帕。
不過…
逛了半個多小時了,林詩兒似乎還沒有買手帕的意思。
當然,葉予也不好意思去催促,況且,他今天也沒什麼急事要處理。
“怎麼樣?是不是覺得其實太出名也不好?”林詩兒微微笑了笑,開口問道。
大口罩覆蓋下的葉予苦笑了下,現在的自己無論是知名度還是曝光度都大增,上個街,要麼得戴墨鏡,戴帽子,要麼得戴口罩,總之必須得要喬裝打扮一番,否則一旦被認出來,恐怕就要被粉絲們圍觀了,到時,各種簽名和合照是少不了的。
“沒辦法啊!”葉予嘆了口氣,道,“有時候,我也會想,其實默默寫書也是不錯的,起碼曝光度低一點,上個街也能輕鬆些。”
“有得必有失,這是成名的代價嘛!你要知道,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跟你一樣,上街怕被人認出來呢!”林詩兒說道。
確實,上個街還要喬裝打扮,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被自己的粉絲認出來,從而引起圍觀,被人爭先搶後地索要簽名和合照,嚴重些的,還能引發通堵
…
這…這…這可真是名人的煩惱啊!
“哈哈!林詩兒你這可說得不對。現在這年頭,包二、被包養、出軌、腳踏兩條船的人那麼多,他們出門絕對不會想被人給認出來的。”葉予笑道。
“哪有那麼多?跟普通人的數量相比肯定差遠了。”林詩兒笑著道,“對了,我看你的好多粉絲都在呼籲你把以前的歌都錄製一下,上傳到地瓜網上,又或者自己建個網站或開發個軟件,你就沒考慮過嗎?”
“當然有考慮過,你瞧,我一直不入駐其他音樂軟件,不就是最好的證明嗎?”葉予點點頭,說道,“不過就目前而言,開發軟件是不可能的,建網站倒是可以考慮。”
“為什麼?”
“要支撐起一個音樂軟件所需要的歌曲實在太多了,不但要求數量多,還要求種類多。我暫時沒有那麼多時間去錄製那麼多歌。”葉予道。
“沒,沒那麼多…‘時間’?”林詩兒停住了腳步,轉頭驚訝地看著葉予,問道。
“是啊,怎麼了?
雖然寫首歌簡單、
快的,但要錄製出來的話,必然需要
雕細琢,無論是伴奏,還是歌手的演唱,都會一改再改,力求完美。
好吧,錄製伴奏需要花費的時間與我無關。
但即便只是錄製歌曲的演唱部分,怎麼得也得半天的功夫才能完成,而這只是一首歌的時間。
若要支撐起一個音樂軟件,起碼得數百首歌吧,或許歌曲經典的話,可以少點,但怎麼說也得數十首,否則網友們裝個軟件,結果裡面只有幾首歌,那多寒磣啊?
但要錄製那麼多歌的話,我現在可沒那麼多時間。
另外,我偶爾錄製幾首歌,上傳上去也就罷了,跟娛樂圈的集並不大,畢竟那些找上門的亂七八糟的廣告商我都推掉了。
但製作個音樂軟件,上傳個幾十上百首歌的話,語葉公司就算是正式涉足娛樂圈了,到時難免會和娛樂圈的原有勢力產生糾葛。
公司畢竟才剛開業,先穩固下,再踏入娛樂圈會比較好。”葉予解釋道。
“…呃,我不是問這個,我是問…難道只是時間的問題嗎?”葉予想了想,道:“也不只是時間的問題,還有些其他的問題。”林詩兒暗自鬆了口氣,妖孽也終究是有極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