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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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為什麼一口一口地分別去賣呢?
飯沼:因為考慮到年輕人去賣刀,一下子賣兩口會很顯眼,就挑了兩名能夠給人留下明朗、柔和印象的人,分別到遠離當地的不同的刀鋪去賣。我告訴他們,假如刀鋪問起賣刀原因,就說原先是練跪殺①的,現在不練了,想換幾把白鞘短刀分給兄弟。這樣一來,賣掉兩口本刀買來六把短刀,再加上本來就有六把,12個人就可以每人一把了。
審判長:井筒,你說說去賣刀時的情形。
井筒:是。我來到麴町三丁目的村越刀劍店後,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說,我想賣刀。一個身材矮小的老太婆抱著貓看守著店鋪。當時我忽然想到,貓在三絃鋪子裡總是心驚膽顫的②,可在這刀鋪裡大概就不會那樣擔驚受怕了吧。
審判長:這些事無關緊要。
井筒:是。我對老太婆說了賣刀的事後,她馬上轉身進了裡屋,接著走出一個滿臉不高興神的老闆。他拔出刀來,用輕蔑的目光從各個角度打量著,最後又拔出銷釘③,看著
入刀把裡的刀身部分說“果然不出所料,是冒牌貨。”他
本沒問賣刀的原因,換算好價錢後,就給了我三把白鞘的短刀。我仔細試了試短刀的刃口,就把這幾把刀帶回來了。
①本劍道的一種招數,跪坐
刀殺敵迅即入鞘。
②本的三絃琴多以貓皮蒙琴,次之的以狗皮蒙琴。
③固定刀身和刀柄的銷釘。
審判長:他沒問你的姓氏和住址嗎?
井筒:是。他什麼也沒問。
審判長:怎麼樣,辯護人有什麼要問飯沼或井筒的嗎?
本多律師:我想向井筒問幾個問題。
審判長:可以。
本多律師:你去賣刀前,飯沼是否對你說過長刀不便暗殺,因此必須換購成短刀之類的話?
井筒:…沒有,我記得沒說過這些話。
本多律師:那麼,並沒有特別的吩咐,只是命令你去換購,而你也就不明緣由地去了刀鋪,是嗎?”井筒:…是…不過,大體上也想到了,因為我認為這也是當然的。
本多律師:那麼,是不是因為當時決定行動的內容有了緊急變化?
井筒:我記得沒有這樣的事。
本多律師:你去賣的是你自己的刀嗎?
井筒:不是。是飯沼的刀。
本多律師:你自己身上帶的是什麼樣的刀?
井筒:從一開始我就有一把短刀。
本多律師:什麼時候到手的?
井筒:是…那是…對了,那是去年夏天,在大學的神社前起過誓後,我認為,要是連短刀都沒有那也太不像話了,就到專愛收集刀劍的叔叔那裡要了一把來。
本多律師:這麼說,當時你還沒有明確而具體的使用目的,是嗎?
井筒:是。也想過什麼時候找個機會試試。不過…
本多律師:那麼,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意識到具體使用目的的?
井筒:我想,是在被分配暗殺八木升之助氏的任務以後。
本多律師:我想問的是,開始明確意識到必須使用短刀來作為暗殺手段,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