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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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必須做一個很煩人的選擇。你要我,還是要芃芃?”

“如果我不選?”

“那就由我來替你選。”不妥協了,她要為寶寶把情況清楚。

“我兩個都選。”

“不行,貪婪是罪惡。你選芃芃,我馬上搬出去;你選我,我不准她在你身上有任何想像。”她鴨霸得不像方曲央。

他安靜,認真思考。

他想自己的幸福、央央的快樂,也想芃芃的病情。

他想起初見芃芃的驚豔,想起和央央漫無目的的談天;他細數和央央相處的每個深夜,他喜歡她柔軟的身體、喜歡她銳多情的纖細,喜歡無時不刻和她在一起…

但是醫生說,愛滋病只腦控制,無法治,說芃芃將慢慢走向死亡,還說,能讓她開心的事情,儘量去做吧!

嘆氣,他說:“醫生說,芃芃的時間不多了。”

“這是你的選擇?”曲央問。

不,這是責任他做選擇,不是他想要的。固執地,他把她抱入懷裡,他的選擇是要她永遠留在他口。

“沒關係,我不脆弱,我可以承受事實。”她居然鼓勵起他,她是怪物,很怪很怪的大怪物。

“我不能離開芃芃,但我不想和你分手。”不能和不想“不能”是必然“不想”只是期盼,她分得清孰輕孰重。

“所以,你選擇芃芃?”曲央問,他沒答。

曲央笑得悽慘。

笨男人,若他選擇方曲央,她怎會計較幾年時間?又怎會硬下心腸不准他照顧芃芃?重點是選擇啊!他的選擇分出芃芃…是重要、央央是次要,分出第一名是芃芃、第二名叫央央,更分出在他心中芃芃比重大於央央。

明白了、清楚了,她無話可說。

她想推開他的擁抱,他不允許。

“你已經做出選擇,我明天就搬出去。”不要。他在心中回應。

“給芃芃一個婚禮吧!她期待當個漂漂亮亮的新娘子。”不要。他一樣在心底回話。

“你要學會專心,從現在起,你的眼睛只能看見芃芃,你的心裡只能想她,不能容下第二個女。”不要。他又反對。

“答應我,別找我。”

“我知道你在哪裡。”意思是他不必找,他隨時可以見她。

“不準來看我。”她要給他一百個規定,否則他出現,所有決心統統完蛋。

“如果忍不住?”不看她,他的眼睛受不了、他的心臟也承受不住,他承認自己的身體很破病。

“你來看我,我就搬得遠遠的,躲到你見不到的地方。”他可以忍不住選芃芃,就得忍得住不見她。

“你再不要見我?”他抱她,愈抱愈緊。聞著她的髮香、聞著她頸間馨香,他要連同她的味道一併留下。

“對,直到我徹底把你遺忘。”她要遺忘,自己曾經笨到信暗戀會成局,遺忘這個男人不管有沒有選她,都教她陶醉不已。

“你忘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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