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命案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大人,這是這幾的卷宗和以前積壓下來的各類案子。”凌雲從張統處回到自己所在的衙口後,就有人送來一堆的卷宗。
“放在這裡吧。”凌雲點了點頭到,拿起一份看了起來。
說的卻是兩個地痞無賴打架鬥毆。
凌雲看幾眼,就扔到了一邊,這就因為一點雞蒜皮的事情打架,他實在是沒有什麼興趣,讓打人的賠點錢給被打的就算了。
凌雲將這幾發生的小案子全都看了一遍,然後喚了個人來,告訴他處置方式,讓他去執行,十幾個小案子也就算是完結了。
前任縣丞才離開幾天,就這幾天的時間,卻是沒有什麼大的事情發生。
接著凌雲又翻起了那些積壓已久的卷宗。
這些明顯都是不好處理的事情,有的是命案,有的是盜竊案,還有的是鄰里為了一點地皮爭吵。
除了這些比較正常的外,還有許多奇奇怪怪的,凌雲看得都覺得好笑。
這些積壓下來的案子在這個小縣城也算是一件大事,但是時久了也就過去了。
真正過不去的,早就被結案了,可能是冤假錯案,也可能是公正合理,這些案子結了,也就沒有多少人再去關注。
看著這些積壓已久的案子,凌雲也不知道該怎麼判。
那些命案,都過去了那麼久,就算之前又線索,現在也早就沒了。盜竊案也是如此。
也就張家李家為了一丈地糾紛的事情,凌雲可以馬上判。不過肯定是不可能讓兩家都滿意,最簡單的就是把這一丈地充公了。以後不是張家的,也不是李家的。
沒了地。雙方自然他不會再引起糾紛,不過兩家的仇怨也就落在了官府身上,落在了凌雲身上。
不過凌雲也不急著馬上就判,作為縣丞,他的目的和工作就是要縣城安定,百姓安家樂業。
既然現在張家李家沒有在鬧到公堂,凌雲何必去管,雖然卷宗還在這裡,但兩家人可能私下裡已經自己解決了。
這裡是古代。律法完全不像現代律法那樣嚴謹。很多時候都是沒有律法可依的,怎麼判完全看官吏,主要據還是人情道義為主,有很大的主觀意願。
積壓的卷宗不只是今年的,三四年錢的案子都還有沒完結的。
凌雲只是看了一小部分,現在放在他桌子上也只是一小部分。
對於辦案,凌雲的興趣不是很大,看這些卷宗也是讓自己對真定有個瞭解。
從這些卷宗上,就可以看出真定很多問題。安不安定,太不太平,民風如何,都可以從這些案子中分析出來。得到一個大概的結果。
“大人,有命案。”就在凌雲還在津津有味的看著卷宗的時候,一名屬下來到他面前喊道。
“哦。怎麼回事?”凌雲並不是很驚訝,這個世界。每天都死人,而且看眼前的屬下也不慌張。凌雲就更加不能慌張了。
手下鎮定如常,上司慌慌張張,這以後在手下面前哪裡還會有威嚴,以後也就不用在出來見人了。
“好像是牛把人踩死了。”
“牛把人踩死了?”凌雲有些奇怪,無緣無故人怎麼會被牛踩死。
看著自己的手下,明顯也不是很瞭解情況,凌雲道:“把人帶進來吧。”很快一個老漢牽著一頭黃牛走了進來,另一邊,一家人帶著淚將一具屍體抬了進來。
“大人啊,不關小人的事啊,是這牛發瘋了,不關小人的事啊。”那老漢剛一進來,凌雲還沒有問話,他就先哭訴道了,手握著牽牛的繩子,對凌雲不停的叩拜。
死者的家屬同樣在哭訴,要讓老漢償命。
“你們先不要說話。”凌雲沉聲喊道:“我問一句,你們回答一句就可以了,本官自會秉公斷案的。”聽到凌雲發話,兩家人都不敢做聲,只不過那死了人的一方,來的有一個女人,估計是死者的子,跪在屍體旁一直
泣著。
凌雲走到屍體邊上,查看起死者的傷勢。
傷勢很明顯,前捅了一個窟窿,後背的脊骨也斷了兩處,
口後背全是鮮血。
“是怎麼回事?把經過說給本官聽,不要有隱瞞。”凌雲對老漢道。
老漢惶恐點頭道:“回大人,事情是這樣的…”原來這老漢今天帶著家中的老黃牛出門,準備把它賣掉,可惜在集市上坐了一天,也沒有賣掉。
正垂頭喪氣要把牛趕回家中的時候,這牛卻是突然發了狂,往前面跑去,老漢雖然手中握著繩子,但是力量哪裡比得上這發狂的老牛,還是突發。情況,老漢當時一個踉蹌,就摔倒了,手中繩子自然也脫落掉。
然後就是發狂的老牛撞到了路人,也就是此刻的死者,恰好一隻牛角從死者後背穿過,帶著死者的身體往前衝了一段路後,死者的身體滾落到地上,發狂的老牛又從死者的身體上踩過。
這死者的死亡純屬意外,運氣太背。
老漢說完之後,死者的家屬也沒有出聲反對,凌雲知道,事情經過大概就是這個樣子了,老漢並沒有說謊。
“老伯,你這是為何要將牛給賣了?”凌雲問。
老漢雖然不明白凌雲為什麼會問這個,但還是老實道:“家中無錢,自己都吃不飽,養著它,還有給它找糧吃,還不如賣了。”雖然事情很清楚明瞭,但是凌雲卻覺得很不好判。
按理說,人是老漢的牛殺的,老漢就算不要償命,怎麼也有賠上一筆錢。
可是以老漢現在窮的連牛都要賣了,他哪裡有錢賠給人家。
現在秋收已經過了,老漢本就是因為生活所迫這才不得已將牛賣掉,要知道,今天他把牛賣了,明年天,他的地可能就要荒蕪了。
失去這頭的牛的幫助,以老漢自己的能力,肯定是翻不了多少地的。
這讓凌雲很是為難,讓老漢償命明顯是不可能的了,賠錢,老漢又沒有錢賠。
去找縣令?把這件案子移到縣令手中?
縣丞無法斷定的案子給縣令是很正常,由縣令在衙門升堂問案。
可這還是凌雲上任的第一個案子,就這樣說自己不行,那以後還怎麼架空縣令的權利。
胡亂判一下,也不是不行,但如果雙方都不服氣的話,這不還是顯得他這個縣丞無能。
要判肯定是要讓雙方都服氣才行。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