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孕婦的身份感謝《—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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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問結束,溫寧問我問的怎麼樣,我把我的推測告訴他,溫寧仔細地想了想。也基本把嫌疑從那些人身上排除。但溫寧不會輕易地將那些人放出去,他看了看錶,說等法定規定的最後期限到再放人,放人之後也會派刑警看著他們。
我們又回到辦公室裡,徐通也坐在那裡,他正給刑警開會。我一進來,他站起來和我握手。問我有沒有什麼建議。徐通沒了主意,刑警花了一整夜的時間想要盤查可疑的機動車輛,但是警方的努力白費了。
他們問遍了附近的居民,還是沒有找到目擊證人。第一個發現屍體的那個居民是從居民區裡走出來的,他發現屍體後立刻驚聲尖叫,而且他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所以警方直接排除了那個居民的嫌疑。
人包子的事情慢慢在b市裡傳開,很多經常去購買包子的人群嚇的面
發青,有的人到西單包子鋪聽到傳聞之後,直接嘔吐了起來。警局接到了很多報警電話,群眾要求警方快速破案,並要求西單包子鋪對他們進行賠償。
我看了一眼徐通,據目前掌握的線索,我也沒有什麼好的建議。我讓徐通翻查案底。如果兇手是慣犯的話,說不定警方會有兇手dna的備份。
警隊也聯繫了相關部門。對b市居民的戶口登記檔案進行查詢,想要據照片找出死者的身份。但b市的人口太多,這無疑是大海撈針。
天氣越來越陰涼,我和江軍在警局裡坐了一會,外出調查的刑警終於回來了。他們稱找到了孕婦的身份,據稱,今天清晨的時候,有民警接到報案,報案的是一對待在農村的老夫婦。他們說他們聯繫不上自己的女兒。
他們進城上了女兒的家門,結果敲了很久,門也沒有開,他們心急,把女兒的鄰居全部叫了出來,大夥都說已經好幾天沒有見到他們的女兒了。在眾人的建議下,老夫婦報了警,民警接到消息之後,立刻想到了刑偵總局的待,於是他們聯繫了刑警。
溫寧馬上問老夫婦在哪裡,刑警說民警接到報案之後先趕去了那名女的家裡,溫寧帶上死者的照片,隨我和江軍一起出發了。說不上是不是巧合,老夫婦女兒的家也在西單一帶,車子在一棟破舊的樓房前停了下來。
老夫婦女兒的家就住在二層。我們進了屋裡,老夫婦馬上站起來,哭哭啼啼地求我們幫助他們。溫寧招呼他們坐下,直接把孕婦屍體的臉部照片給老夫婦看,老夫婦看到之後,馬上稱那就是他們的女兒。
溫寧嘆了一口氣,把孕婦的死訊告訴了這對老夫婦。他們的頭髮花白,因為勞作,臉上滿是褶皺的皮膚一片黝黑。老夫婦痛哭涕,死者的母親差點昏倒過去,這種情況下,老夫婦不適合接受詢問,溫寧派人將哭的死去活來的老夫婦先帶回了警局。
死者的對門住著一戶三口之家,溫寧將他們叫了出來。這一詢問,我們都覺到了事情的不對勁。據稱,死者叫丁豔,不到三十歲,房子也不是丁豔的,而是丁豔從別人手裡便宜租來的。
丁豔已經在這裡住了兩年多,由於文化程度低,她進城打工,賺的錢也很少。這戶人家和丁豔在樓道里談過幾次,丁豔為人怯懦,說話的聲音很小,但待人卻非常有禮貌。問起丁豔是在哪裡工作,丁豔不好意思地說她在一家飯點裡洗碗,是名洗碗工。
至於具體在哪裡洗碗,丁豔沒有詳細說。
在他們的印象裡,從來沒有見過丁豔帶男回過家裡,可是前幾個月,丁豔的肚子慢慢地隆了起來。這樣一來,丁豔的鄰居就覺得不對勁了,特別是丁豔肚子大到連走路都難的時候,鄰居還是沒有見到孩子的父親出現。
鄰居也不好意思問,他們對我們說,他們覺得丁豔是未婚媽媽,懷了孕之後被人拋棄了。丁豔后來辭了職,但每天還是會著大肚子出門去買菜,鄰居同情丁豔,有的時候去買菜的時候也會幫著丁豔帶一點。
丁豔對他們,但是對於孩子的父親從來都絕口不提。
他們說在幾天前,他們還見過丁豔一面,是在樓道里碰見的,丁豔的肚子已經非常大了,丁豔看見他們還打招呼,從那之後,他們就再也沒有見過丁豔。這一家人平時也要工作,送孩子上學,並不是時時刻刻都守在樓道里,所以幾天沒見到丁豔,他們也沒有放在心上。
說起丁豔的死,鄰居還頗為慨,說雖然和丁豔不
,但總覺得丁豔是一個好女孩。休反陣圾。
溫寧問完話,我和江軍繞著屋子搜查起來。屋子很小,除了衛生間就再沒有隔間,煮飯的地方和睡覺的地方是連在一起的,整個屋子給人一種油膩的覺,甚至是
鋪上也有一種怪味道。
可以想想,丁婷一個人著大肚子,連行走都吃力,更不要說打掃屋子了。我們翻了丁豔家的櫃子,裡面有一些安胎的藥,通過搜查,的確能確定丁豔是一個人居住在這裡的,因為不管是牙刷還是
巾,都是單人份的。
丁豔的家裡顯得油膩,但並不凌亂,很多東西都擺的整齊,民警說他接到老夫婦和鄰居報警趕到這裡的時候,房門是鎖住的。由於房屋是舊式的,所以門是從外面用一個生鏽的大鎖鎖上的。
據鄰居稱,他們並沒有在樓道里聽到什麼奇怪的聲音,再加上完好的鎖以及整齊的屋子,可以判定丁豔是自己離開屋子的。她很有可能是在離開屋子出去的時候被人抓走。
"去調查一下這棟樓裡的人,並想辦法找到丁婷洗碗打工的地方,我懷疑可能是仇殺,特別是孩子的父親,一定要找到。"我對溫寧說。
溫寧點點頭,贊同我的觀點,除了恐怖犯罪,也只有深仇大恨能讓人這樣殘忍地殺死一個即將臨盆的孕婦,並將她的做成包子給別人吃。恐怖犯罪一般具有規模
和不計後果
,所以仇殺的可能
比較大。
"丁豔沒有通工具,又在這裡長期居住了兩年,她打工的地方應該不會距離這裡太遠,想辦法找到吧,看能不能有什麼線索。"我又對溫寧道。
溫寧:"嗯,孩子的父親等我們回警局再去詢問一下丁豔的父母。"很快,我們回到了警局裡,溫寧馬上派人對西單一帶所有的飯館進行排查,想要找到丁豔打工的地方。丁豔的父母傷心過度,我們安了很久,他們才慢慢冷靜下來。丁豔的父母告訴我們,由於家裡窮,丁豔沒有上過學,也沒有人家要她。
丁豔從十幾歲的時候就進城打工,逢年過節才會回去。一開始,老夫婦還得每天賣點柴火給丁豔生活費,但慢慢地,丁豔能夠自己養自己了。丁豔每次回家,老夫婦都覺得心疼,他們在村裡想盡辦法,終於找到一戶人家願意要丁豔。
丁豔覺得打工也累,城裡人也不可能要她,還是結了婚隨隨便便過點子就算了。在政府的幫助下,丁豔家的村子裡通了電話,通這樁親事是丁豔的父母在電話裡和丁豔說的,時間大概是在十個月之前。
丁豔那個時候才回過一趟家沒多久,所以丁豔決定今年打完工就回去結婚,說到這裡,丁豔的父母又哭了起來,捶著口說丁豔是個苦命的孩子。
ps: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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