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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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認真的,上星期他才和我逛了一趟婚紗展,雙方家長也知道我們有意結婚的事。

他是我的男朋友啊!而我,在十分鐘之前,在月臺之上,意圖殺死他。

殺死他殺死他。

推他跌落路軌、從他背後他一刀、高空擲磚塊擊中他的頭…總之,最好給我快快死掉。

我是不是很差?太差了吧。

我既差又變態,兼且神失常。

阿光忽然對我說:“那篇功課你替阿美打字了沒有?她下星期趕著要。”我告訴他:“阿美傳真來的字跡不清楚。”阿光說:“那你不會叫她再傳真一遍嗎?”我說:“阿美的功課該她自己應付。大學生,沒理由不懂得打字。”阿光怪責我。

“你當秘書的嘛,你打字的速度快嘛,你之前都肯替阿美打字的,你本無理由不幫她。”我委屈地說“阿美是你的妹妹你這樣做只會寵壞她。大學生,連打字都不會。”

“諸多借口!”阿光狠狠瞪了我一眼。

我明白的,他最不喜歡我逆他的意思。

都全是我錯。第一次當阿美問我可否幫忙給她打字時,我不好意思拒絕;於是,便有第二次第三次。

我就是這樣,從不知怎樣拒絕別人。

基本上,我甚至不懂得如何表達自己。

這陣子益發不想與阿光一起,但又不知道怎樣向他表達我的受;於是,我夜夜想著如何殺死他。殺死他,他死了,我就不用為了表達自己而傷腦筋。

我不喜歡你,但我不想罵你,不想說出口,只想你自動消失。

什麼是悶悶不樂嗎?明白何謂抑鬱嗎?我快要窒息了,下一秒…下一秒…阿光未死,我卻會比他更早死。

地鐵車廂車門打開,我比阿光早一個站,我去看電影,他回家吃飯。我走出了車廂,我們沒說再見。當擦身而過之時,我們就像一對陌生人。

他不喜歡我看電影,因為那些電影他不明白,但凡他不明白的東西,他也認為不會是適宜存在之物。

基本上,我喜歡的,他也不喜歡。我愛看歐洲的小眾電影,我認為當中的趣昧別緻;我喜歡看書,一書在手,心靈特別寧靜;我喜歡藝術,我覺得只有懂得藝術之美,我們的靈魂才會昇華。

但阿光統統不喜歡,亦不理解。就因為不喜歡又不理解他就鄙視了。

“所有賺不到錢的都是多餘!無存在價值!”我曾經嘗試告訴他:“畢加索一幅作品價值連城教,藝術有價。”他就一臉厭惡:“不要與我談藝術,我不懂得欣賞!”那麼,我為何與這個男人一起?

我們一起,是因為他已經是我的最佳選擇。

認識阿光那年我已二十七歲,今年,我快步向二十九歲了。之前,我五年無拍過拖,對上一個男朋友,與我往了三個月之後,騙了我與家人十萬元,他說替我們投資股票,結果連人帶錢失蹤了。家人責怪我,我又傷心絕,最後病了半年又用了三年把錢還清給父母與兩名姐姐。我還以為我不會遇上好男人了,直至碰到阿光。

是的,基本上,阿光是個好男人。

我們由親戚介紹,然後一見鍾情。

阿光長得英俊正派,當土木工程師,比我年長三歲,之前與一名女孩子拍了五年拖,是對方變心才分手。他和我約會了兩次就告訴我,他的目標是結婚,叫我放心與他一起,他不會騙我,不會辜負我。

在那一刻,我熱淚盈眶,多久了沒這樣觸動過。阿光這番話,叫我安心了許久許久。我的下半生,終於有人願意照顧吧!居然,有一個男人,肯真誠地與我建立真正的關係。

起初,我們的確很好。就像一對戀愛中的男女,我們儘量投入對方的生活。我與他的同事、家人朋友混;而他,亦陪我看看電影與畫展。我知他不喜歡這些活動,但他願意陪伴我,這已叫我很快樂。

但後來,當然就不一樣啦,變得只有我遷就他,他不再遷就我。

我不怪責他,他工作辛苦,下班之後只想以他喜歡的生活方式消磨,於是他會打麻雀、打桌球、看足球比賽、到桑拿浴室。我真的不介意。我介意的是,他因為無法同化我而遷怒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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