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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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民說,好。

劉漢民走後。孫民在提審室把李百義多留了一會兒。他問李百義在這裡住了幾天覺怎麼樣?李百義說很好。睡得很好。

你要配合劉檢察官。孫民說,把事情都說清楚,反而對你有利。因為你可能被認定自首情節。

李百義說,我只說事實可以嗎?

孫民說,可以可以。下次我把你們安排到會議室,這樣關糸融洽些,好不好?

下午劉漢民又來了,孫民把他們安排到了會議室。劉漢民笑笑說,他媽的,真是廳級待遇了。但為了提審順利,他沒有反對。

會議室很大,李百義就坐在劉漢民對面,中間沒有鐵欄杆。這次劉漢民問到盜竊的事,李百義開始供認。他敘述了幾次重要的盜竊事實,也說明了所竊財物的去處。

但劉漢民問到他為什麼要這麼做時又卡殼了。李百義說,我不想說這個問題。我只說事實。

劉漢民說,不要以為到了會議室,就是在開會,你就可以選擇回答與不回答。

李百義說,我當然可以選擇回答與不回答,你需要證據可以自己去調查。

劉漢民被噎了一下,說不出話來。

李百義臉緩和了下來,說,對不起,我不是故意頂你的。我想,你們可能最想要的就是犯罪事實,因為你們是據事實量刑的,不是據思想。

劉漢民沉默了。一會兒,他說,行,你就說事實。

接下來的提審比較順利。劉漢民放棄了探究他思想的努力。有關李百義的各種犯罪事實認定非常清楚。劉漢民問什麼,李百義回答什麼。但只有他的思想是完全壁壘森嚴的,劉漢民只要一觸及他的思想,比如你當時想什麼?你為什麼這樣做而不那樣做?此類問題一出現就立刻遭到李百義的拒絕,他的拒絕方式就是把嘴閉上。這讓劉漢民難堪,好像他觸到了李百義的神聖不可侵犯之處,可他只是個犯罪嫌疑人而已。

最後,劉漢民問道,你是由你女兒來報案的嗎?

李百義說,是的。

劉漢民又問,是你授意她這麼做的嗎?

李百義沒回答。

陳佐松已經正式審請成為李百義的律師。他現在還有律師執業執照。他向縣委遞了辭呈,為朋友放棄前途。可是陳佐松沒有一點後悔,因為這是一個必然的結果。

在此之前他獲准和李百義見了一次面。孫民把陳佐松帶進提審室時,著實吃驚不小。他沒料到陳佐松會成為李百義的律師。在抓捕李百義和驅散群眾時,陳佐松提供了很大幫助。他意識到他和李百義非同尋常的朋友關糸。

孫民說,他已經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陳佐松說,關鍵的問題是,他屬於自首情節。

陳佐松和李百義在提審室見面。李百義見到陳佐松時,兩人伸出手握了一下。

陳佐松問了一些他在看守所的生活情況。主要是觀察他是否受到待。但看上去李百義身體很好。比被捕前臉好多了,似乎在幾天內他就胖了一些。

陳佐松說,你胖了。

李百義說,我胖了嗎?他摸著自己的臉。

陳佐松說,進了這裡,你終於休息下來了,否則你就像一臺破機器忙個不停。

接著,陳佐松說出了一句最重要的話:百義,你既然囑咐我和李好辦理此事,現在事辦成了,我們完成了任務,自首情節已可以認定。從現在開始,你要放下心來,好好配合檢察官,也配合律師,就是我。

李百義看著他,微微點了點頭。

陳佐松凝視著他的眼睛,說,你要好好保重自己,不為自己,也要為我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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