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意念與神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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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時分的寒,讓他從噩夢中醒來。
剛清醒時,他的思緒還停留在夢境裡,渾身蜷縮成一團,手腳冰涼僵硬。
“媽媽…那不是我的錯…他們才是兇手…”他低喊著,語調宛若哭泣。
卓爾法·隆奇出生於西部一座枯調乏味的偏僻小鎮中。他剛被分娩時,瘦弱得像只沒睜眼的狗崽,醫生甚至說“也許活不了,就算能活,以後身子也是病怏怏的。”
“死小子,我已經夠倒黴了,你還來煩我!”老隆奇跋著一條腿,用牙齒咬開酒瓶上的木,將劣質的麥酒咕隆灌進喉嚨裡。
所以當他健康地長大時,已經讓許多人驚訝。
從卓爾法懂事時開始,他就恨自己的父親。
在無數個夜裡,他躺在上,聽著樓下的爭吵與大罵聲,輾轉反側,不能入睡。
第二天,他總會看見媽媽紅腫著半側臉,默默地在廚房裡忙碌,而爸爸,不知又在哪家酒館裡爛醉如泥。
“寶貝,吃早餐了,今天有你最愛吃的玉米。”媽媽微笑著摸著他的頭,變魔法式的,讓空蕩蕩的餐桌,擺滿馬鈴薯餅、腸、豆腐丸子和白煮玉米。
雖然他的母親,只是個普通的鄉下女人,但在卓爾法眼裡,媽媽是世上最絕的美人。他依戀著母親的關懷,將全部的愛都投入到了她身上。每天父親不在家時,他坐在矮桌旁,拼寫剛學來的單詞,媽媽就在一旁,碌碌叨叨地說著家常話。這就是卓爾法在整個灰暗的童年裡,最
到幸福的時光。
終於有一天,他對母親說“媽,離開那個男人吧。我們倆一樣能生活得很好。”
“什麼那個男人,他是你爸爸。”母親責怪道,將他摟在懷裡,安著“你爸當年可是鎮上最有力氣的好手,每個車站卸貨的工人都服他,但一場意外…”
“這就是生活。”最後,母親悠悠說道。
這就是生活?小卓爾法想。不,它不該是屬於我和媽媽的生活。
有一段時間,他甚至設計出不少殺死父親的方法,反覆推敲著每一個步驟,但在十一歲那年,他腦子裡的計劃,永遠不可能實現了。
就像每一個酒鬼地歸宿,那年冬天的夜裡,父親醉倒在街頭,當天亮後被人發現時。已經是厚雪下。一具冰冷的屍體。
在葬禮上,卓爾法只想笑,他拼命憋著快意。以至於眼角痠痛得出了淚花。
從十一歲到二十歲的九年間,他從半大的小夥子,變成了穩重的大男人。
曾有不少姑娘主動追求他,卓爾法誰都不喜歡,他只愛母親一個人。
當他成為了鎮上警署的一名正式警員,領到薪水時,卓爾法想“總有天,我能在城裡,買棟大房子。和媽媽生活到老。”小巡警的微薄薪金,讓他離那棟大房子很遙遠。卓爾法開始學習前輩們地辦法,向商鋪收保護費,與黑幫稱兄道弟,同老警察們套情。
不過他有個嗜好,就算再熱鬧的場合,也從不喝酒。
有一天黃昏,他在街角,擋住個長著綜栗頭髮。穿著灰短褂,神情詭異的人,在搜查時,從那人的衣兜裡,發現了一把帶血的匕首。
“轉身,將手抱在頭後,蹲下!”卓爾法警惕地吼道。
嫌疑犯眨眨眼,看到四周沒有行人,賠笑著說“一點小案子,別太緊張。”
“如果你立即代,可以得到減刑的機會。”
“警員的薪水又不高,不如…”嫌疑犯小聲說“五十塊,你就放了我吧。”這等於普通巡警大半個月的工錢,他心動了。
“你幹了什麼?”卓爾法湊過去,小聲問。
“偷了個錢包,但被失主發現,於是我給了一刀,放心,沒扎中要害。”
“這案子可不算小。”卓爾法猶豫了一會“按規矩,起碼得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