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人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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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前面的謀殺案新城酒店門口一早便擺出了一面紅底黑字的告示板:“李純星,張月茹新婚之喜”——一看就知道,今天有一對新人將在這裏喜結連理。上午十點左右,開始有幾個西裝革履的青年焦急地在酒店門口出出進進,還有人不停地打着手機。
“來了!來了!”看見一輛白標着“公安”字樣的警車遠遠駛來,其中一個青年高興的叫了起來。
車還沒停穩,一名年青警員就跳了下來。
酒店門口的幾個青年圍上來,紛紛責備地向他叫嚷:“‘歌星’!你在搞什麼,十一點三十分舉行婚禮,你這個伴郎竟然十點十分才出現!而且連手機也不開,傳呼也不回!”
“對不起!對不起!我們隊上開案件碰頭會,我實在走不開。”他一邊道歉,一邊向酒店裏衝去。
“你的禮服呢?怎麼還穿着警服?”
“大衞説他會幫我帶來的。對了,我們租的房間是幾樓?”他邊衝進電梯裏邊問。
“607。”警員名叫王傑,隸屬於市刑警支隊。至於方才他的朋友們叫他“歌星”那是他高中時代的外號。雖然他確實生的高大英俊,十分有明星架式,但他得到這個外號卻不是因為這個原因,而是因為他和一個著名歌星同名同姓,卻偏偏天生五音不全,沒有一首可以從頭唱到尾的歌,才被一幫朋友們給他起了這個帶着調侃意味的外號。
今天結婚的新郎李純星是王傑高中時籃球隊的隊長,不論當年在學校,考上大學,踏入社會後,他都是以一個兄長的姿態在照顧當年球隊中這一幫小兄弟。今天他大喜的子,王傑和一幫同學當然義不容辭的幫忙,王傑更是今天的四名伴郎之一。只是早上原本已和隊裏請好一天假的他忽然收到葉支隊長的電話,有件王傑參於調查的案子有了新的進展,於是王傑只好乖乖地回支隊上去開會,不但耽誤了早上伴同新郎接新娘的任務,連正式的婚禮也險些沒趕上。
“幸虧讓大衞先把禮服替我帶來了。”王傑靠在電梯裏,才總算鬆了口氣。
王傑的好朋友陸青衞,也就是他和同學們口中的“大衞”是今天的另一名伴郎,也是王傑的“房東”父母家在縣城裏的王傑不願住在單位上的單身宿舍,一直借住在陸青衞的家裏。對於王傑而言,陸青衞不僅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他工作上最重要的夥伴。雖然陸青衞大學畢業前夕從學校退學,現在只是在經營一家名叫“自由人”的小小書店,可他鋭的
察力,
確的分析已屢屢在各種案件中起到了極大的作用。刑警支隊的葉支隊長常常戲稱陸青衞是刑警隊的“編外隊員”
“刑警不是必須大專以上學歷嗎?我現在可只有高中文憑。”每當葉隊長提出要陸青衞正式加入刑警隊時,他總是用這樣一句話來拒絕。其實王傑明白,陸青衞是個愛書成痴的人,即使能從名牌大學畢業,他想幹的工作,也只是市圖館的圖書管理員這樣一個職位。即使有成為一名優秀探員的天份,加入執法部門也是他想都不會想的事。
王傑是懷着一腔熱血進入警界的,看到自已的好朋友破案時的表現,心中有時也不是滋味,會想:“大概我並不適合作個刑警吧?”但對陸青衞,王傑絕沒有妒忌過他的才能,相反,他是全心全意地信賴自已的好朋友,遇到難辦的案子,一想到陸青衞還在自已身後,就會暗暗鬆一口氣。
為了方便新人和來幫忙的親戚朋友休息,他們訂了酒店的607房間。王傑跨出電梯間,便被老同學們發現了,大家氣勢洶洶地圍了上來:“歌星,你這傢伙要是把隊長的婚禮搞砸了,他不和你計較,我們也不會放過你的!”
“是,是,我知道,我有罪!”這個時候年青的探員倒是把他從自己審理過的犯人那裏學來的低姿態發揮地淋漓盡致。
“行了,行了,你們哪來的那麼些廢話。歌星快去換衣服!”擔任“婚禮籌備委員會”
“主席”的一名學長推開大家,把陸青衞帶來的禮服進王傑手中“房間裏有女士,你去公用洗手間換吧。”王傑拎上衣服剛剛出門,另一名伴郎就舉起一個帶着“伴郎”字樣的
花説:“他忘了拿這個了。”
“丟三拉四的傢伙!我給他送去。”陸青衞自告奮勇的接過花,匆匆跟了過去。
王傑在陸青衞的幫助下手忙腳亂地換上了禮服,一邊從洗手間出來,一邊向前別上“伴郎”的
花,苦笑着説:“如果我真的擱誤了婚禮的時間,‘虎頭’他們非把我大卸八塊不可。”
“哈,那麼明天的社會版新聞就會多一條‘刑警死於非命,疑犯為中學好友’的消息了。”走在他旁邊的陸青衞張開手,作了一個卡他脖子的動作。
“咦,那邊怎麼了?”順着王傑的目光,陸青衞扭過頭看向走廊另一邊。在一間客房門口圍了很多人,其中還有兩名警員在內。圍觀的人都顯得十分動,圍着警員們吵吵鬧鬧地説着什麼。
“好象出事了。”陸青衞因為心中不祥地預而皺起了眉頭。
“我去問問。”王傑快步走向那警員,一邊遞上自已的證件一邊問:“怎麼了?是不是出了什麼事?”
“你是刑警隊的?太好了。”警員把證件還給王傑,向房間內一撇嘴“兇殺案,有個男人被捅死了。”房間是普通的兩人客房,屍體在靠向內牆的一張牀上。死者是一名三十歲左右的男子,身高大約只有一米六,偏瘦,給人第一眼的印像是一個明的人。死亡的原因一看就明白――在死者的左
心臟處
着一把匕首,一直
到了把柄處。匕首的柄上還裹着一條手帕。手帕已微微滲出血跡來。大概死者是在還沒來的及反應的情況下就被一刀斃命,所以他臉上的表情很平靜,並沒有痛苦的樣子。整個房間也很乾淨整齊,看不出打鬥或翻動的跡象,在死者牀邊的牀頭櫃上,放有一隻用過的一次
紙杯。
死者名叫王先明,身份是某市某局的一名付科長。此時他和另外幾名同事正在參加一次全省範圍的系統內部會議,會議為期四天。與會人員下榻和開會的場所就是這家酒店。
東區派出所是上午10:10分接到的報警,王先明的一位同事發現他在自已的房間內被殺。最先到達現場兩名警員一位是東區派出所的付所長朱平,另一位是警員葛銘誠。因為兇殺案屬於刑警隊的辦理範圍,所以朱平和葛銘誠到達現場之後,只是一邊保護現場,一邊維持現場秩序,等待刑警隊的人員前來辦理。當王傑向他們提出進入現場看看時,他們立刻就答應了。
十幾分鍾後,東區刑警大隊的隊長田友中帶着幾名警員趕到了。
“呀!這不是支隊的小王嗎?”剛踏入現場的田隊長沒有看到牀上的屍體,卻先發現了王傑。他熱絡地上前拉住王傑的手晃了幾下“小王今天打扮的這麼帥!你在這裏忙什麼啊?”又回頭對着自已的手下説:“你們看到了嗎?這位是支隊的王傑——破案高手!你們今天有機會向他學習,可得好好把握!”説着大笑起來。
王傑被他得十分尷尬,訕訕地説:“我只是來幫忙朋友的婚禮。隨便看看,馬上走,馬上走。”陸青衞對這種在兇案現場,對着屍體還能大聲説笑、忙着搞人際關係的人實在提不起好
來,見他看向自已,勉強出於禮貌地向他點了點頭,卻沒有説話。
王傑也刻意地沒為他們介紹,拉起陸青衞就想要離開“婚禮就快開始了!田大隊,我們先走了。”田友中簡單地看了幾眼現場,吩咐手下的警員“立刻將酒店的各出口封鎖,將所有人員進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