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劍光只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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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錦衣衞的鋭部隊,一共有三十八人。

負傷的方快安,並沒有因傷而怯。

他仍伏在暗處,一見相思姑娘遇險,立即出手。

他在武林中有一個外號。

外號當然不是自己封的,自己給的外號傳不開來不廣遠,外號通常都是人家叫起來的。

他的外號就叫“以寡擊眾”他向來就習慣以一人之力力抗羣敵。

“孤掌而鳴”已成為他的風格。

“敵眾我寡”已成為他的慣例。

他為救忠良之後,以及保住相思姑娘手上的惡人罪證,以便有一用這些如山鐵證來使田爾耕這也害了他全家的惡徒伏法,他可全不怕對方人多。

可是對方人不但多,武功也高。

──一對八人也許不算什麼,一戰十八人就吃力得很。

可對方是有三十八人。

個個都是高人。

不過,他不怕死。

而且有人更不怕死。

──那就是那個身着重裘,走兩步路三口氣,兩頰給病火燒得像喝醉了酒般的王孫公子!

那王孫公子竟搶先出手。

他的武器很奇特。

他也很拼命。

他一拼命的時候,就掉他身上的厚厚、重重、大大、長長、蓬蓬、鬆鬆、垮垮的獸皮裘。

裘就成了他的“武器”你可別小看了這一張“兵器”:一個錦衣衞的頭給那一下打得像砸開了的椰殼,一名鷹犬的手給一擰一扯間右臂看來像條掉了骨節的蛇,一名爪牙的給橫的一記就成了兩截,還有一名擋頭使的是快利厚重的“白虎追大刀”也給他的裘一招橫掃卷飛到不知哪兒去。嚇得那在田爾耕手下享有大名的擋頭不敢再上前“圍剿”──原來是友。

非敵。

既然是友,方快安再不猶豫。

再不必考慮。

他一躍而下。

加入戰團。

──助那王孫公子一臂之力!

他飛身下去助人一臂之力之後,也有人躍身殺入戰團助他半臂之力。

來人是誰?

原來竟是那個看來酸溜溜,説話文縐縐,平時舉措拖泥帶水的書生。

那書生的武器也很“特別”他用的是方便鏟。

──這通常是行者、頭陀、出家人才使用的武器。

可是這看去“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用的竟是這等耗力奇巨、殺力奇大無匹的兵器。

這獨門兵器,在昨之戰時,這書生並未使用。

相同的,那病王孫也未亮出他的殺手鐧:裘。

方快安也一樣。

可真巧的,他的絕門兵器,也是到現在才施展開來──他的兵器一點也不“奇異”他用劍。

他的劍看去很平凡,但每一劍劃出,均發出極其亮麗、極其寂寞的劍光。

劍光只一瞬。

然後是血光。

血在人的生命噴濺而出的瞬間也是極其亮麗和寂寞的,竟如劍光一樣。

在這樣的“陣容”下,那三十八名錦衣衞,絕對也完全討不了好,甚至也討不了活,到最後,不死只有抱頭鼠竄,求生的只有自己討饒去了。

方快安可無所謂,但那王孫公子可一個都不饒。

最心狠手辣的,還是那個白衣書生。

他還要追擊,非要趕盡殺絕方休。

“惡人對好人趕盡殺絕,好人卻對惡人常常網開一面,”事後,這白衣書生這樣解説:“所以壞人一向比好人多。如果我們想有一這世上的好人至少並不比壞人少,那麼,在這一點上,咱們得要向壞人學習。”打退了那一干“攻襲者”之後,這三人已十分了然對方的身分。

因為他們的兵器和絕招。

在前一天的手裏,三人都懷疑對手的真正身分,所以也就沒有真正出手,沒有亮出真正的看家本領和獨門兵器來。

只要一亮出這絕活兒,大家都知道:這病郎君正是近年來率領江湖義士與魏忠賢一羣狐羣狗黨處處為敵的“病王孫”公孫重眉。

那白衣書生則是當朝先後讓魏閹羅織罪名慘殺的兩名朝廷之士──白惕餘和居不疑的兒子和義子──“冚家鏟”白居不易。

兩人都是對抗魏閹集團的中砥柱。

還有方快安,也一樣。

──有他們在,魏忠賢和他的爪牙們無論如何得志得勢,仍得寢食難安。

他們都情知能力有限。

但依然爭取。

仍然對抗。

──只要有一口氣在,仍然要持正衞道,濁揚清,哪怕劍光只一瞬,也要燭照大地,雷震天下。

畢竟,許多剎那加起來,便是永恆;永恆也只不過存身於許許多多的一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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