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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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薛會這麼做,因為他不願想留下車跡,讓你知道他到過那兒,這樣一來,你順着車跡向前找,也不會知道他是在這兒改道,這就是他為什麼要駕着空車回來,接上車痕的用意,他是有意讓你知道他在那兒離開的!”加洛琳不默然了,她不知道是否自己因為很少與人接觸的原故而變得如此愚笨,但是她很不願意如此承認,老薛對她的教育很努力,尤其是在樹林裏,從體能搏擊的訓練,一直到利用地形施行種種的詭計突擊,她都覺得很很好,她還記得在去年,她曾經單獨地擊倒了三個闖入的漢子,三個彪形大漢,像熊一樣的壯,像豹一樣的狡黠,但是她仍然赤手空拳憑着自己的智慧,把他們一一地分開而擊倒下來,那三個人都很討厭,發現她之後,行為幾乎像一頭野獸,而且他們的形貌也太醜惡!

加洛琳很不願意殺傷生命,所以儘管那三個男人那麼可惡可恨,她仍然沒有殺死他們,只是擊倒他們,使他們無法行動而已,最後卻是老薛來善後的,他殺了他們。

然後老薛才告訴她,這三個人是他故意引進來的,是三個無惡不作的越獄死囚,老薛引他們進來,目的就是要考驗一下她的自衞與應付外敵的能力,對她能夠擊倒他們,老薛很滿意,但是她沒有把對方處死,老薛不滿意,要她對以後所發現闖入的人,絕對不能姑息!

同時老薛也向她證明了,外來的侵入者對她是多麼危險,想起那三個人對她暴的行動以及一些醜惡的舉止,加洛琳的確很痛恨,所以她發現了祁連山時,第一個意念的確是想殺死他的,可是她沒有那麼做,主要的原因是為了祁連山的相貌不像那三個人那麼醜惡。

老薛教給她很多東西,卻絕對不教給她男女之間的情與的種種,因為老薛知道一個女孩子情竇一開,是最容易失去理智與把持的,他之所以要設法引進三個醜惡暴的男人,也是為了使加洛琳對男人心理產生一種先入為主的厭惡與憤恨,但是他卻無法遏制一個在成長中的少女情懷,加洛琳在對祁連山稍微作了一番打量後,已經消除了憎恨與情愫,所以她才會拿着槍比着祁連山,假如她真心要殺死對方,應該用她間的刀,那才是她最拿手的。

加洛琳沒有説出她曾制服過三個大漢的事,也是一種出乎本能的、先天的下意識行為,在生物中兩之間,除了少數之外,幾乎都是雄壯於雌,加洛琳在直覺上已經喜歡這個男人了,所以她隱瞞了一些,不願意讓對方知道自己很強,很壯健,勝過男人很多。

但是現在她發現不必隱瞞,這個男人在體力上她沒有比較,在智力上,卻已高出她很多、很多。

兩個人移步向大石塊走去,加洛琳很仔細,看看那些走過的草原,欽佩地道:“你猜得很對,老薛的確從這裏走過,而且是揹着東西走過很多次,這兒的草被壓斷了,有些地方還有腳印,山,你真聰明。”祁連山微微一怔,似乎對那個稱呼到很新奇,加洛琳卻很自然地一笑:“我叫你山好了,那是你的名字,現在我們是朋友了,對朋友連名帶姓一起叫是不禮貌的!”祁連山點點頭:“很好!很好!簡單明瞭!”他無法對這個女郎解釋,只有男女雙方在成為很親密的愛侶之後,才可以用名字中的一個字去稱呼對方,而且加洛琳在稱呼這一個字的時候,並沒有什麼特殊意義,他又何必去把關係得那麼複雜呢!

加洛琳見他同意了,似乎很高興:“山!你真聰明,很多事你只是猜想,就像看見的一樣!”祁連山笑笑:“不是猜想,是推斷,每件事情都有一定的道理,順着道理去推展,總可以找到結果的。就像你們打獵一樣,你在地下發現一頭鹿的足跡,循着找過去,一定會找到那頭鹿,絕不會找到一頭熊,除非…”可是加洛琳沒等他説完就搶着道:“這次你可錯了,我有次追一頭小鹿,結果就找到了一頭熊,一頭大熊,就是蓋在你身上的那條熊皮,那時我還小,被它嚇壞了,還是老薛跟了來,殺死了那頭熊救了我,那頭熊很強壯,現在我自己也能夠殺死一頭熊了!”她終於忍不住炫示了自己一下,那也是一種表現,就像別的女孩子用脂粉打扮自己,以博取男的讚美之意一樣,初墜入情網的女人,總是努力表現自己的,加洛琳不知道她自己事實已經具備了很多美的條件,因此地只有在力上來炫示自己。祁連山卻笑了一笑道:“那頭鹿呢,總不會是由鹿變成了熊吧!”

“鹿被熊吃掉了,我趕到的時候,地下只剩下一堆鹿骨!”

“我的推斷沒有錯,你還沒有聽完我的話,只要你順着鹿的足跡,一定可以找到鹿,除非中途又加入其他的條件,就像你説的,當你追跡了一陣,一定還會發現有了熊的足跡,對嗎,只是你太注意鹿跡了,忽略了熊跡!”加洛琳道:“是的,那次實在很危險,老薛是從鹿跡與熊跡之中,還發現了我的足印才追上來的!”

“他是個很有經驗的獵人,所以對於每一種情況都很注意,絕不放過一點,所以才能及時解救你的危急,正如他在路上佈置車跡,想把你引入途一樣,但是你若仔細地看,仔細地觀察,對一些細小的變化都不放過,再細心地思索,同樣地也能知道他做了些什麼事!”兩個人來到了大石底下,出乎意外地,他們發現了一輛鹿車,車上還縛着兩頭壯鹿以及一些毯衣服等,只是沒有人,這個發現,使祁連山為之愕然。

鹿車留在這兒,人不見了,這證明老薛並沒有把人運出去,是不是殺害了呢?他在車旁找了半天,可是附近找不到一點血跡。

石下是一道地泉,由地底的石中冒出來,水很急,但隨又分開來,成為一條深有尺許,寬逾尋丈的河,蜿蜒幾十丈後,進一個壁口垂着蔓草。

祁連山很憂慮地道:“會不會是把人殺死以後拋在河裏出去呢?”加洛琳斷然地道:“不會,他不會殺死你的同伴!”祁連山自然希望不會發生這種事,可是他卻找不出有力的證據來,只有充滿希望地道:“你怎麼知道不會?”

“我知道他不會在這個地方殺人,也不會把死人運到這裏來,因為對岸就是產烏風草的地方,也是他釀製生命之泉的地方,他把此地視為十分神聖,説是如果附近有了死亡的屍體,就會衝散靈氣!”

“那恐怕是騙你的,他要找點事情給你做。”

“不,是真的,你看這兩頭鹿就知道了,可能在急跑的時候,把腳踏進石縫中折斷了,腿上還在血,躺在地下,一動也不動,在平時老薛一定會把它們殺死了,剝皮製成脯了,但是因為他急着離開,沒工夫做這件事,所以只好給它們喝了生命之泉,讓它們醉倒在這裏,而且還給它們吃了一種昏睡的藥,可以維持十幾天不死,這兩種藥都十分名貴,尤其是那種昏睡的藥吃一顆睡一天,一共只剩下二十幾顆了,卻一起用來餵了兩頭鹿,使它們昏睡十幾天,就是怕它們死在這兒。”

“你怎麼知道他給鹿吃了昏睡的藥呢?”加洛琳拾起旁邊的一個小葫蘆:“這是裝昏睡藥的,他一起都用完了,才把葫蘆留下,為了使兩頭鹿不死,等他回來,他把這麼珍貴的藥都用掉了,可見他也不會在這個地方殺人的,問題是他把人藏到那兒去了。”

“這個地方可以藏人嗎?”

“不知道,我只偷愉來過一次,但是我可以保證,如果他把人藏在附近,就一定是活的。”祁連山想了一下,搖搖頭道:“不,不會把人藏在附近,如果他只是把人藏起來,就不必佈置那些陣,而且又把兩頭受傷折腿的鹿喂藥昏了,他使兩頭傷鹿十幾天之內維持生命,證明他要離開這兒十來天。”

“不錯,我沒想到這些,如果是要離開十來天,一定要把人送出去,可是一共有六個人,又都無法行動,他怎麼把這些人運走呢?他連鹿車也留下了。”這是個亟需探索的問題,鹿車留了下來,俘虜一共有六個,沒有一個是好相與的,除非把他們一直處於昏中,否則即使拿着一把槍,也無法脅迫得六個人屈服,祁連山對這一點很清楚,除非是他的生命受到威脅,或許能使得他們六個人屈服,換了其他任何一個人質,也不可能有那麼大的力量叫別的人不反擊。

在這種情況下,老薛用什麼方法把六個人運走?而且,他把人質一一不憚其煩地搬到這兒,又出去造成偽裝的陣,無非是要掩飾自己曾經到過這兒,而老薛要費了大事來到這兒,必然有其必要的理由。

什麼原因呢?祁連山看看河牀中奔的河水,又找了樹枝,試試河水的深度,發現居然深可及,不朝加洛琳道:“你説河水只有一尺來深!”

“是啊,不就是一尺?中國話稱為一尺,我記得在我的家鄉是叫做一米突,差不多就是這麼高!”祁連山幸虧讀過大學,知道國際度量衡單位,否則一定會糊了,敢情她説的一尺是一公尺。

一公尺深的水,使得祁連山確定了老薛的去向,他一定利用河水把人運出去了,如果是中國度長的一尺,不過在小腿的一半之處,產生不了多大的作用,但一公尺幾乎是一華尺的三倍,有足夠的浮力與吃水量了,老薛的意向也可以完全地猜出來了,現在只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浮水的工具,祁連山問道:“你們有沒有船?”

“船?船是什麼東西,我沒聽過這個名詞!”祁連山想到了她是出生在霍爾果斯,成長在這片沙漠中的綠洲,都是見不到船的,難怪她會不知道了。

“船是一種木頭做的通工具,能飄浮在水上行走!”

“沒有,我從來也沒有想到要利用什麼工具去浮水,我在湖裏可以遊得像魚樣的快,用不着那些東西!”祁連山也不去解釋了,他們的生活雖然頗為文明,但是使用的工具卻相當原始,只有一把鋼斧。也不可能造出船來,何況也無此必要,這兒既沒有船,那麼一定是用木排了,可是要造一具載浮六個人的木筏,那得要很多大木柱才行,老薛不可能費這麼大的力氣的!

“我記得你説過,你們有一輛舊的鹿車扔在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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