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百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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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生生既已受阻難以出仕,慎言請求離休得到批准,朝廷給他加官太子太保,蔭封他一個兒子為官。當時山西全部淪失在賊寇手裏,慎言無家可歸,就落在蕪湖、宣城一帶。南京覆亡後,他背上長出疽瘡,謝絕用藥,死掉了,終年六十九歲。

慎言從小死了父母,由祖母撫養成人。等到他當御史時祖母的喪報傳來,他按照給父母守喪的道理告假回鄉,為祖母守了三年喪禮,報答她的養育之恩。

慎言的兒子履旋考中崇禎十五年(1642)鄉試。賊寇打下陽城時,他投崖自盡了。事情給朝廷知道後,朝廷追贈他為御史。

徐石麒,字寶摩,嘉興人。天啓二年(1622)進士。初任工部營繕主事,管理節慎倉。魏忠賢當時兼領惜薪司,所需都由節慎倉支出,石麒總是按常規拒絕他的不合理要求。魏忠賢的黨羽們在院子裏跟他吵鬧,石麒也不為所動。御史黃尊素因為觸犯忠賢被逮入皇家監獄,石麒為營救他盡心盡力。忠賢惱了,把新城侯王升的兒子抓進監獄,讓他假稱賄賂過石麒,然後抓了石麒的家人,勒索罷贓物後把石麒剝奪了官籍。

崇禎三年(1630),朝廷起用石麒為南京禮部主事,馬上就升用為考功郎中。八年他協助尚書鄭三俊進行考察百官,裁減得極為公正。之後他歷任尚寶卿、應天府丞。十一年天石麒進京朝賀,三俊當時擔任刑部尚書,因為討論侯恂的案子不符合上意,正被問罪,石麒上書營救,莊烈帝釋放了三俊。

石麒在南京做官十多年,到現在才進京當上左通政,歷次升任光祿卿、通政使。十五年(1642)升任刑部右侍郎,審理吏部尚書李宣等人的案子時,莊烈帝説“:拜相這樣的大事,宣竟然自我吹噓、徇私舞弊!”石麒給予輕判,把他貶官兩級。原來朝廷公選閣臣,宣一推又推,才推薦出副都御史房可北、工部右侍郎宋玫、大理寺卿張三謨,石麒也在名單中。莊烈帝召見他們到便殿問話時,只有石麒沒有去。到這個時候莊烈帝惱火了,把宣及吏科都給事中章正宸、河南道御史張煊等充了軍,把可仕、宋玫、三謨及審理此案的左侍郎惠世揚罷了官。石麒接替世揚掌管了刑部事務,不久晉職為左侍郎。

那個時候,莊烈帝正用嚴刑駕御臣下,法官援引法律,大都深文附會予以重判。石麒奉命清查官司時,就講究律令本意,校正當時斷案不合律令的十多條,先告訴了同事,然後依次審理十三司的囚徒,大多有所放寬、減刑。但是他廉明公正,一時間國法聲威大振,無人敢存倖免的心理了。兵部尚書陳新甲關進監獄後,朝臣中有很多人營救。石麒反對説:“人臣沒有國境之外的結,沒有身在朝廷,辦事時不報告君父而一意便宜行事的道理。新甲私自議和,有辱國格,罪行相當於失陷城寨的條款,應予斬首。”莊烈帝説“:這樣判不合乎法律,可以另行判決。”石麒於是議論説新甲丟失了四座邊城,七十二座內地城鎮,使七處藩王淪滅,這是自古以來不曾有過的奇禍。他的罪行相當於臨敵畏戰,不按期進兵策應,因而失誤軍機的條款,應予斬首。石麒的奏議上後,新甲被斬首街頭,新甲的黨羽都對石麒極為惱恨。

石麒不久升任本部尚書。宦官王裕民因為和劉元斌是同夥,元斌縱容部下姦、搶劫被處死,裕民因為欺騙主上不加檢舉被關進監獄。莊烈帝想殺他,開始命令三法司共同審理,後來專門給了刑部。石麒決定把他充軍到煙瘴地面去,奏議寫完後一併署上了按察院、大理寺的官員了上去。莊烈帝惱這個判決判得太輕,召都御史劉宗周來質問,宗周回答説“:這個案子不是我審的。”慢慢地又説“:我雖然沒參加審問,但看過審訊記錄,這個判決已經很周到地考慮了整個事實。刑官所掌握的尺度是法令,法令只到此為止,石麒並不是偏向裕民。”莊烈帝説:“這個奴才欺君罔上實在過分,你們哪裏知道呢?”於是命令石麒修改了獄詞,把裕民斬首街頭。不久宗周因為搭救姜土採、熊開元被重貶,僉都御史金光辰搭救宗周被奪了官。石麒兩次上書請留用宗周,莊烈帝不聽。姜土採、開元關進皇家監獄後,移刑部定罪,石麒據原來的審訊記錄判處開元贖徒,姜土採充軍,沒有再進行拷訊。莊烈帝責成他上書解釋,石麒便援引慣例做了回答。莊烈帝大為惱火,把法司官員給除名三個,石麒被落職閒住。

福王監國後召拜石麒為右都御史,尚未上任,就改任為吏部尚書。石麒進言論説了裁減百官,慎行破格,任官要久,重視等級名分,嚴格起用廢籍,公開地進行保舉,鼓勵朝臣廉潔互助等七件事。當時正在進行考選,石麒與都御史劉宗周發誓公正地進行甄別,據年例決定把御史黃耳鼎、給事中陸郎調出外任。陸郎賄賂宦官得到留用,石麒揭發了他的罪證。陸郎惱恨了,大力攻擊石麒,石麒上書稱病,請求離休。耳鼎也兩次上書彈劾石麒,並且説他屈死了陳新甲。石麒又上書辯解,更加堅決地請求離任。馬士英起草了一道嚴厲的詔書,福王不答應,命令石麒乘坐官方車馬返回家鄉。

石麒為人剛正、清廉,被掌權的臣遏制,在位時鬱郁不得志。士英倚仗立福王的功勞謀取封爵,石麒拒絕了他。宦官田成等納取賄賂,為他人求情,石麒都拒不答應。由此朝廷內外都有人怨恨他,到頭來把他排擠走了。石麒走後,朝廷因為福王登基的恩典,給他加官太子太保。

第二年,南都淪亡了。當時石麒住在郡城外邊,城即將被打下時,他説“:我是朝廷大臣,應當城亡身亡!”又住到城中去,在這年閏月二十六那天身穿朝服上吊自盡了,終年六十八歲。

解學龍,字石帆,揚州興化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進士。先後做過金華、東昌二府推官。

天啓二年(1622),學龍升任刑科給事中。遼東難民很多人渡海過來聚集在登州,招練副使劉國縉申請了十萬國庫銀賑濟難民,多所侵。學龍三次上書揭發他的罪證,國縉於是受到貶官。王紀因觸犯魏忠賢被剝奪官籍,學龍説:“王紀高風亮節,懷大略,召他入朝做官一定能為人表率,端正百官,裁決國家大事。”因為不合忠賢的意思,朝廷沒有回答他。過後,學龍彈劾川、貴舊總督張我續貪婪不法,逍遙法外,新總督楊述中縮手縮腳,推卸責任,熹宗也沒有治他們的罪。學龍通曉政務,曾經上過一篇奏議説:“遼左編制內的兵力原先是九萬四千多人,每年用餉四十多萬兩銀子。現在山海關上有十多萬兵力,每月的銀餉竟用二十二萬兩。遼東的兵力現在盡行潰散,關門口想必又要召募新兵。薊鎮原本有部隊編員,竟然也撥出大量糧食給他招募新營。老兵因為這邊糧餉充足,就都偷偷溜進新營來,而原有名額還是那麼多,中間的漏實在講不完。開國之初,國家文職人員五千四百多,武職人員二萬八千多人。神宗時,文職人員增加到一萬六千多人,武職人員增加到八萬二千多人了。到現在不知又增加了幾倍。假如真地能考慮把冗員裁減下來,每年可以獲得幾十萬餉銀。裁汰多餘的將校,核查軍隊中的缺額,讓衞所應該襲職的年輕人襲職而不用支付官俸,三下里又可以省出幾十萬來。

“京邊用米一石,民輸運來時可不是一石。把百姓的支出和國家的收入對照來看,國家收入一石,百姓要支出三石。山海關的糧餉一斛米值四錢銀子,用它來兑換銅錢時好米值一百個銅錢,差米只三四個銅錢,再差的腐爛得沒法食用。把國家的支出和部隊實際吃到口中的對照來看,軍隊裏吃到一斛,國家要支出三斛。總的算來,百姓支出六成,部隊才吃到一成。況且還有小百姓做假欺瞞漕運士兵,漕運士兵欺瞞官府,官府又欺瞞天子,這樣子一再欺瞞,到頭來收到的米都變成了糠秕、沙土;加上天氣濕熱,米都變了質,食不可咽,這樣又把有用的六成化為完全無用的一成了。我認為解決軍餉不如辦理屯田,屯田開辦后土地得到了耕種,百姓也有了樂土,糧米有了積貯,人心也就堅固了。過去吳王。。守天水時,在那裏縱橫開挖溝渠,綿延不斷,取名叫“地網”敵人的騎兵無法逞威風。現在假若仿效他的辦法,在河渠之上、道路邊分別栽種適宜的樹木,那麼往小處説來能有很多燃柴、水果,往大處説來能得到拒敵防守的地利,敵人即使強大,面對這樣的局勢能怎麼樣施展呢?”熹宗馬上把他這篇奏議給有關部門討論,而奏議最終竟被中止擱置,學龍稍得提升,擔任了右給事中。五年九月,御史智鋌彈劾學龍和編修侯恪是東林黨的鷹犬,熹宗就把他給罷了官。

崇禎元年(1628)學龍起復,做過户科都給事中。因為百姓貧困,土匪橫行,他上書請求大力整頓吏治。不久他彈劾薊鎮巡撫王應豸剋扣軍餉引發了事變,又遞上了有關充實糧餉的十六條意見。莊烈帝都採納了。學龍先後升任太常少卿、太僕卿。五年改任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期間他上書説“:我所轄屬的州縣只有七十八個,可是因為民賦欠收而被貶官、懲罰的官員卻達九十人。因此把幾年的拖欠責成一併清,幾個人的拖欠責成給一個人,所以永遠沒有達到指標的那一天。請求區別新舊欠賦,考慮欠額多少,制定帶徵的辦法。”朝廷同意了。當時各地盜賊蜂起,江西都沒有重兵防守,學龍對此向上做了報告,朝廷詔令在江西增設一千人。學龍討伐、平定過都昌、萍鄉等地的盜賊,聯合福建部隊打敗了封山一帶的妖賊張普薇等人的賊兵,江西的盜賊於是被殲滅淨盡了。

十二年冬季,學龍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第二年天他即將解除原任時按照慣例推薦自己的僚屬,並且牽涉到被貶了官的黃道周。莊烈帝惱了,把他收捕入獄,批評他結黨行私,相互包庇,把他廷杖了八十大,剝奪了官籍,後來轉移進皇家監獄,最後因此被處充軍去了。十五年秋天,道周應召還朝,半路上請求釋放學龍,莊烈帝不聽。

十七年(1644)五月,福王在南京即位,召拜學龍為兵部左侍郎。十月升為刑部尚書。當時朝廷正在查處大臣降從賊寇的案子,按照唐朝的規定分六等給這些人定罪。這個名單由學龍擬定後在十二月裏了上去:第一等應予絞死的有:吏部員外郎宋企郊,舉人牛金星,平陽知府張嶙然,太僕少卿曹欽程,御史李振聲、喻上猷,山西提學參議黎志升,陝西左布政使陸之祺,兵科給事中高翔漢,潼關道僉事楊王休,翰林院檢討劉世芳共十一個人。

第二等應斬首等候秋季執行的有:刑科給事中光時亨,河南提學僉事鞏火育,庶吉士周鍾,兵部主事方允昌共四個人。

第三等應處絞刑打算贖罪的有:翰林修撰兼户、兵二部都給事中陳名夏,户科給事中楊枝起、廖國遴,襄陽知府王承曾,天津兵備副使原毓宗,庶吉士何胤光,少詹士項煜,共七個人。

第四等應處充軍打算贖罪的有:禮部主事王孫蕙,翰林院檢討梁兆陽,大理寺正錢位坤,總督侍郎侯恂,山西副使王秉鑑,御史陳羽白、裴希度、張懋爵,禮部郎中劉大鞏,吏部員外郎郭萬象,給事中申芝芳、金汝礪,舉人吳達,修撰楊廷鑑及黃繼祖共十五個人。

第五等應處徒刑打算贖罪的有:通政司參議宋學顯,諭德方拱乾,工部主事繆沅,給事中呂兆龍、傅振鐸,進士吳剛思,檢討方以智、傅鼎銓,庶吉士張家玉及沈元龍共十人。

第六等應處廷杖打算贖罪的有:工部員外郎潘同,禮部員外郎吳泰來,主事張琦,行人王於曜,行取知縣周壽明,進士徐家麟及向列星、李楓八人。

名單遞上後得到批覆説“:周鍾等人不應當緩期處決,陳名夏等人沒有受到賊寇玷污,侯恂、宋學顯、吳剛思、方以智、潘同等量刑不當。新榜進士都被偽命玷污過,不應當再讓他們來玷污朝班。”命令學龍再做議定。只有方拱乾結納馬士英、阮大鋮,福王特頒聖旨赦免了他的罪過。

第二年正月,學龍奉命改判周鍾、光時亨等人分別罪加一等,潘同等人都是候補的小官,沒有接受偽命的證據,仍然維持原判。當時馬士英、阮大鋮一心要殺周鍾。學龍想判他緩期執行,就跟次輔王鐸商議,趁士英請假時遞上判決書,並且請求停止用刑。王鐸就起草了同意的詔書,讚揚學龍的量刑詳慎平允。士英聽説後大為惱火,但想改也來不及了。大鋮和他們的同夥張捷、楊維垣聲稱要彈劾學龍,學龍上書稱病告退。詔令還沒下來,保國公朱國弼、御史張孫振等人攻擊學龍曲意庇護罪人,徇私舞弊,朝廷就把學龍給剝奪了官籍。

大鋮殺掉周鍾、時亨就傳旨把第二等判為斬首的人派往雲南金齒充軍,第三等判為絞刑的發往廣西邊衞充軍,第四等以下全部落職為民,永不敍用。不過學龍所擬定的名單也有很多人漏網,他所定為一等的罪犯們都跟隨賊寇西行去了,實際上未曾予以處死。

學龍回去後不久,南都就失守了。學龍在很久以後才死於家中。

左懋第,字蘿石,萊陽人。崇禎四年(1631)進士。初任韓城知縣,成績突出。在為父親守喪期間,他三年內不曾入過內室,服侍母親極盡孝心。

十二年(1639)懋第升任户科給事中。他上書講述了國家的四種弊病,分別是百姓貧困、兵力虛弱、羣臣萎靡不振、國家財政空乏。又講述了提高米價的辦法,讓天下贖罪的人家都出米贖罪,用鹽制度恢復開中的老辦法,讓邊的用户出糧充軍糧。有一天彗星出現,朝廷下令停用刑罰,懋第請馬上向四方傳佈詔書,又請求嚴將士剽掠,官府剝削百姓。他還請求散發銅錢、開倉賑濟都城的饑民,收養嬰兒。第二年正月,剿餉停徵,懋第也請求趕快傳達這個指示,唯恐遠方的官吏不知道,在頭前已經徵收,百姓得不到實惠。莊烈帝都採納了他的意見。

三月,京師颳起大風,天陰霾。莊烈帝身穿布袍齋居,不停地對天祈禱。懋第進言道:“去年冬天發生星變,早上下令停行刑罰晚上星變就立刻消失了。現在卻不然,難道是因為陛下僅僅有其空文沒有實行嗎?我斗膽如實講一講。朝廷增收練餉原本出於迫不得已,以後朝廷明文規定裁減軍隊,節減軍餉開支,天下都知道此事,可是練餉並沒減徵,是什麼原因呢?從今以後請據軍隊人數徵收兵餉,預先讓天下百姓知道應加的數目,使下邊的官吏沒辦法虛作假,以便維持陛下詔書的威信。過去朝廷辦案總是據您個人的懷疑和信任來決定囚徒的死和生,希望今後陛下對那些您個人心中懷疑或疑信參半者都從輕發落。難道停用刑罰可以讓彗星消失,解除網羅就不可以讓風返回去嗎?另外陛下屢次給百姓施行大恩,各地百姓仍然死屍相連,盜賊沒見減滅,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各項賦税中得到減免的只那麼一兩種,剩下的還有不少,官府迫於考察成績的需要,對各項賦税的催徵不敢拖延,所以沒辦法解救百姓的苦難和饑荒。我請求對極度災荒的州縣,趕快下詔停止徵收各種賦税,讓官府停止對百姓的起訴,專門把解救百姓的饑荒當成大事來抓。”莊烈帝説“:是應該這樣。”於是上等災害的七十五個州縣新、舊、練三餉一併停徵,中等災害的六十八個州縣規定只徵練餉,下等災害的二十八個州縣拖延到秋收後催徵。

十四年懋第外出負責督辦漕運,赴任途中飛章進言説:“我從靜海走到臨清,一路上看到百姓飢餓而死的有十分之三,病疫而死的十分之三,做了盜賊的十分之四。米一石值二十四兩白銀,人死後活人拿他來吃了充飢,希望陛下為下邊的小百姓來考慮考慮吧!”又上書講“:我從魚台到南陽,一路上看到寇殺人放火,鄉村、城市都化作一片廢墟。其他餓死病死的百姓,屍體堆在河邊,使河水都不能淌了,對百姓的賑濟怎麼可以不立即進行呢?”過後他又陳述了安撫百姓消除賊寇的策略,請求丈量荒田,清查逃亡户口,給民以生存的喜樂,鼓勵他們耕種的心思。懋第又上書講“:我在運河沿岸辦事一年,經常召見父老鄉親詢問他們的疾苦,都説到練餉的害處。三年來,農民在田野裏抱怨,商旅在路途上叫苦,這麼重的攤派,所訓練的又是怎樣的部隊呢?部隊在哪裏呢?剿滅盜賊,守衞邊疆,效果體現在哪裏呢?幹什麼使民心瓦解到這般境地呢?”又講“:我去年冬天到宿遷碰到漕臣史可法,他講到山東一石米值二十兩銀,而河南竟貴到一百五十兩,漕運儲備很有欠缺。朝廷的意見不收折算的錢物,要收取實物田賦。現在淮州、鳳陽一帶小麥豐收,如果收取山東、河南的錢物換成小麥轉運,豈不是非常有利的事?過去劉晏制定過轉易的辦法。今年黃河以北大豐收,山東東昌、兗州二府也好收成。假如拿出國庫銀二三十萬兩撥給那裏的有關部門及時收購,對於國家財政是有利的。”莊烈帝立即命令討論實施。懋第幾經升遷,做了刑科左給事中。

十六年秋天,懋第外出視察長江防線。第二年五月,福王即位,任用他為兵科都給事中,不久提升為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徽州等府。當時大清兵接連打敗李自成,朝廷決定派遣使節跟大清和好,難於選擇這樣的人選。懋第的母親陳氏死於河北,懋第想借此機會安葬母親,便主動要求前往。朝廷於是任用懋第為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與左都督陳弘範、太僕少卿馬紹愉一起去,同時讓懋第經營黃河以北,聯絡關東各部隊。馬紹愉原來是兵部的郎官,過去曾經為陳新甲議和一事出使到義州而回。新甲被處死以後,紹愉因為督戰而導致失敗被懋第彈劾罷官。到這時紹愉已經起任郎中,朝廷就此提升他為少卿,給懋第當副職。懋第上書説“:我這次出使要祭奠先帝、先後的靈柩,查訪東宮二王的蹤跡。我既然當了使臣,勢必不能兼領封疆事宜。並且紹愉是被我彈劾罷掉的官,不該再讓他和我共事。一定要用我經營黃河以北的話,就請讓弘範和紹愉出使,給我一支隊伍,我和山東撫臣一道收拾山東等候命令,不敢再説北行的事了。如果用我和弘範北行,就拿掉我經理的官銜,只讓我奉命前去就是了,請停下對紹愉的派遣吧!”閣部討論停派紹愉,改派原薊鎮總督王永吉。福王傳令仍舊照原先的指示辦理。

懋第臨行之前上書説“:我這次出使生死難料。請讓我以告別京城的身份説一句話吧。我希望陛下把先帝的深仇大恥記在心上,看到高皇帝的弓箭時,就想想看成祖以下各位聖主的陵墓今在何方;招撫長江沿線殘存的黎民時,就想想看黃河以北、山東的赤子誰來撫卹?更希望朝廷時時整頓兵馬,一定要能渡過黃河作戰才能把住黃河防衞;一定要能把住黃河防衞,才能劃江而安呢。”大家都同意他的話。福王命令給他白銀十萬兩,布幾萬匹,派兵三千人為他護行。八月,他乘船渡過淮河。十月初一駐張家灣,本朝傳令給他只許一百人跟着他來。

懋第身穿孝服進入都城,來後我朝讓他住在鴻臚寺。他請求祭告各皇陵並改葬先帝,沒得到批准,就把祭品擺在住所裏,哭並且祭奠了他們。然後就在這個月二十八那天被遣送出都城。可是弘範向我朝請求讓他親自到江南招劉澤清等大將降附,留下懋第等不要放回。於是我朝從滄州追回了懋第,讓他改住在太醫院裏。順治二年(1645)六月,他聽説南京失守,悲慟地哭了。他的弟弟懋泰以前做過吏部員外郎,投降過賊寇,後來投降本朝做了官,來探望懋第。懋第説“:這種人不是我弟弟。”把他給喝斥出去了。到閏月十二,懋第和隨行的兵部司務陳用極,遊擊王一斌,都司張良佐、劉統、王廷佐都因為不投降被處死了,而紹愉得以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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