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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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醫生一個星期前。現在是午休時間,圖書館的走廊裏靜悄悄的。一個男孩小心地走上樓梯,靠在欄杆上,稍稍平復一下自己的呼。
走廊顯得無比漫長。男孩整整書包,彷彿下定決心似的疾步走到一扇門前,左右看看,沒人。他抬頭看看門上的標示:心理諮詢室。男孩深一口氣,抬手敲門。
敲門聲在空曠的走廊裏顯得十分刺耳,男孩不由得顫抖一下。沒有回應。男孩又敲了兩下,還是沒有回應。他把耳朵貼在門上,裏面靜悄悄的沒有一點聲音。男孩吁了一口氣,臉上的表情很難説究竟是失望還是輕鬆。他轉身要走,斜對面的一扇門卻突然開了,一個男人把頭探出來。
“你找誰?”男孩顯然被嚇了一跳,他指指那扇緊鎖的門,卻説不出話來。
男人走了過來,看看那扇門“找喬老師?他不在。”他看看男孩“你找他有事麼?”
“我…。沒事。”男人笑了。
“有事就要説出來,否則,憋在心裏會憋出病的。”男孩抬頭看着他。整齊的分頭,和善的眼睛,潔白的牙齒,微笑時略略上翹的嘴角。
“我,我有的時候會到害怕。”男人輕聲笑笑“每個人都會
到害怕。能不能告訴我你害怕什麼?”男孩低下頭,雙
緊閉。
他見男孩並不想開口,也不勉強。
“你可以克服這種覺的。”他把手輕輕放在男孩的肩膀上“比方説,你可以想象種種可能的危險情景,讓最差的情景首先出現,並重復出現,你慢慢便會
到任何危險情景中你都不會
到害怕,自然,你就不會再害怕你怕的那件事。”男孩抬起頭,他向男孩友善地眨眨眼睛,彷彿在説:相信我。
這時上班的鈴聲驟然在走廊裏響了起來。男孩吃了一驚,他匆匆地向男人説了句謝謝,就轉身離去了。
局長主持的案情分析會剛剛結束。在會上,邰偉詳細彙報了這起入室殺人案的初步調查情況。
死者共有兩人。一號死者叫姚曉陽,女,32歲,離異,j市師範學院教師。案發前兩天,她剛剛租住了光明園3號樓2單元401室。從現場的情況來看,死者姚曉陽在案發當天應該剛剛搬進來,而且案發時她正在整理東西。現場的門鎖沒有被破壞的痕跡,專案組曾考慮過人作案的可能,但是將現場提取的指紋與房東和其他與死者關係密切的人進行了比對,已排除了這種可能
。初步推斷,兇手進入室內後曾與姚曉陽有過搏鬥,最後兇手用放在客廳桌上的一
尼龍繩(該尼龍繩為姚曉陽捆紮行李所用)將其勒死。之後,兇手用廚房裏的一把菜刀將死者
腹部剖開,這與前幾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基本相似。不過令人意外的是,兇手沒有像前幾起案件中那樣喝下被害人的血。經分析,兇手之所以沒有這樣做,是因為這個時候發現了二號死者。
二號死者叫佟卉,女,6歲,家住在光明園3號樓2單元401室。案發當天,佟卉的父母都在工廠上班,家中只有佟卉70多歲的外祖母於惠芬在照看她。據於惠芬講,案發當天她和佟卉吃過午飯後就睡了個午覺,朦朧中到佟卉自己跑出去玩了,於惠芬説了句:“別跑太遠”就又睡着了。警察勘驗隔壁的犯罪現場的時候她才醒來,也正是這個時候,她發現佟卉不見了。至於在這段時間內隔壁有什麼動靜,於惠芬老人表示沒有聽到。據分析,很可能是佟卉在出去玩或者回家的時候意外地與兇手相遇,而兇手臨時改變了犯罪計劃,決定選擇她作為
血的對象。從第一現場(光明園第二現場(原大明玻璃纖維廠的舊址)的情況以及對死者屍體的檢驗報告分析,兇手應該用繩子將佟卉勒昏後(在此過程中,佟卉所穿的連衣裙上的一個釦子落在了門口),將卧室內的一個整理袋(大號,黃
格子花紋)清空,然後將佟卉裝在整理袋裏帶離第一現場。兇手向東南方向步行了約四十分鐘後,在路邊的原大明玻璃纖維廠的舊址內將佟卉殺害,然後剖開佟卉的
腹部,並喝下了被害人大約200cc的血。
對光明園附近羣眾的訪問沒有得到有價值的線索,因為案發時,園區裏的絕大多數居民都在工廠上班。所以兇手雖然在大白天堂而皇之的將被害人帶走,卻並沒有人留意。在對從第一現場到第二現場之間路段的羣眾走訪中得到重要線索:據宏遠路路邊的一家小食雜店(該食雜店與第二現場相距大約3000米)的老闆講,當天曾有一個男子在他的食雜店內買過一瓶礦泉水。該男子身高大約1。72米左右,很瘦,頭髮又髒又亂,神焦慮,眼睛裏佈滿血絲,嘴邊也起了好幾個水泡。該名男子隨身攜帶着一個大號針織整理袋。老闆問他裏面裝的是什麼,他回答説是狗。目前,已經
據食雜店老闆的描述作了模擬畫像,並對該名男子進行通緝。
散會後,邰偉正要走,局長叫住了他:“小邰,你留一下。”已經嚴重發福的局長在皮轉椅裏費力的換了個姿勢,看見邰偉還在站着,就揮揮手讓他坐下。他手裏轉着茶杯,沉了一下問:“聽説,你讓一個j大的學生幫助破案?”
“是的。c市市局的丁樹成向我推薦了這個人,據説很神。”
“那你覺呢?”邰偉斟酌了一下詞句:“這個人有點意思。我們就是在他的指引下發現了第二個死者。另外,他對犯罪嫌疑人的描述與食雜店老闆所説的基本一致。他説這幾天要聯繫我,我也想聽聽他對這些案子的看法。”
“不!”局長豎起食指搖了搖,語氣堅決。
“不要再讓這個所謂的天才參與這個案子了。不僅這個案子,類似的做法以後都不要再用了。”
“為什麼?”邰偉很驚訝。
“那件事讓我們吃的虧還不夠麼!”局長的臉變得很難看,聲音也一下子提高了。
邰偉更加摸不着頭腦,他直愣愣的看着局長。局長一拍腦門,好像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問他:“你調來多久了?”
“四年。”
“難怪,”局長的臉稍微緩和了一點“不知者無罪。不過,我説的話你一定要牢牢記住,這是命令。”説完,就揮揮手讓邰偉走了。
邰偉莫名其妙的回到辦公室,剛想找個年長點的同事問問清楚,電話就響了。是方木打來的。
那晚的大雨讓方木得了一場重冒,第二天在寢室裏整整躺了一天。
神稍微好點了,他就爬起來去了圖書館。
通過第一次與邰偉相見時所看的資料以及親臨第四起殺人案的現場,方木已經對這一系列殺人血案件形成了初步的結論。如果説連環殺人犯大多都在殺人現場留下自己的“標記”的話,那麼,這個
血者的標記是什麼呢?
毫無疑問,之所以將其命名為血者,是因為他的標誌
行為就是在殺死被害人後將其開膛剖腹,然後將其血
喝下。很顯然,這種過度損毀屍體的做法並不是為了
憤或者隱瞞被害人身份,而是出於一種特殊需要。
那麼,這種需要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