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此恨綿綿無絕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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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此恨綿綿無絕期(3)我果真要走麼?

戴十四,你果真要走麼?從此天人兩隔,音訊杳茫,至死,不復見。這,真是你要的結果麼?

我**的雙足,不聽話地向他移了半步。他看在眼中,登時,眸中,似有灼灼的光華閃過,俱是不能置信的驚喜之情。向我,伸出一隻長臂,接我。

在那一瞬間,我腦中,猛得浮出方才昭陽殿內的那一幕,他也是這般伸出手臂,俯身,吻住另一位佳人。繾綣柔情,雨輕分。

我痛得一個靈,手臂不知哪裏來力氣,復,深深刺入自己幾分,頓時,鮮紅的血,沿着我的衣襟,迤邐而下。我尖聲道:“放我走!十四,永遠也不要看到你。”他怔怔地望着我,良久,始出一抹辛酸的笑意,復仰天長笑。忽,自身邊一名近衞出長劍,衣袖翻飛,不過眨眼間,即割下他身上的一角襟袍,口中道:“這是朕欠十四的,今一併還於你。從今往後,生死隨意,再無瓜葛。朕,遂了你心願!”言罷,連同長劍,一齊擲於青石地上,帶出金屬的清脆鳴響。音未落,人,已經轉身,大踏步疾去。

古人以衣衫相結,比喻夫婦的結縭。而今他斷袍,即是斷情。

我的心,隨着那半幅襟袍,似,一齊被割裂。翻飛,墜地,痛,竟比方才,還要勝。

李裕在我身後悲呼道:“娘娘這是為何啊?娘娘離開這鳳凰宮能去哪裏啊?”我望着君王大步離去的背影,心,竟痛到極至,咬牙在他身後高聲接道:“公公,請送我去大梁國的館驛!”果然,那個俊美無匹的背影似有一刻停頓。我高聲再道:“十四,要永遠離開吳越國――”他竟真的慢慢轉身,遠遠回頭看我,眼中,盡是凍結的寒冰。

我巧笑嫣然,輕輕昂起小臉,報復道:“十四,要和大梁國的林使臣一起,永遠離開吳越國。陛下當和十四締約,以十四換墨荷。可是,陛下先奪了墨荷,復殺之。如今,十四,只好再以己身歸還林生。陛下認為,可好?”此去梁國,萬水千山。十四,無非為着,彼處,是他所不能及之處。遂,永不復見,遂,了此殘念。投奔林生,更因十四心頭有太多疑問,唯有見了林生,才有可能得知當墨荷所經歷的一切。但,眼見他割袍斷情,十四口而出的,竟是,要再醮林生。

有突突的青筋,自他蒼白的額際暴起,他看着我,目眥裂,忽,一口鮮血,噴於身前,污了滿襟。

我瑟縮了一小步,呆呆望着吳李兩人朝他狂奔而去的身影,手中的長劍“叮鐺”一聲墜落於地。

我哀哀地哭着,淚水婆娑了視線,屈膝,自冰冷的青石地上,拾起那方斷裂的襟袍,顫抖着藏入自個的衣袖。

於今一別,十四與他,雖同在這天地間,卻,宛如,此出彼沒的參商二星。雖,同存於天際,卻,永無匯。

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

隔山嶽,世事兩茫茫。

這方襟袍,將是,十四與他,最後的一點牽念。

後,有史記:寶大元年,四月十三。帝,遣戴女,於梁國使館。割袍斷義,永不復歸。

注:再醮,古人比喻女子再嫁。

遺珠,古人比喻丟失的寶貝,用來比喻隱藏在人間的人才或失散的親人(多指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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