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二代撞死學生想花錢私了被拒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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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六晚的九點四十分的時候,在河北大學新區易白超市的門口,發生了一起車禍,一輛黑轎車we420撞到了兩名輪滑的女生後逃逸,兩名女生撞得騰空得很高,被學生和保安攔下的時候,肇事者居然囂張地説:"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該車禍造成了一死一傷的悲劇,肇事者李啓銘明知道自己要開車,卻故意喝酒,在校園生活區裏飆車,導致了一死一傷的悲劇的發生,導致了兩個家庭的心中永遠的痛,當自己車窗玻璃破裂以後還不停車,卻繼續行駛,明顯他知道自己已經撞倒了人,依然是一副無所謂的表情,他想到的是要逃跑,當眾人攔下之時,一點也沒有愧疚慌張的意思,反而高調地宣稱自己的爸爸就是李剛,言外之意就是説,我爸爸是大官,我是官二代,我犯了法就可以讓大家特殊對待我,有我爸爸這樣的官位罩着我,我還怕什麼呀?他難道不知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嗎?王子犯法,和庶民同罪,他的行為怎麼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所以,對待這種犯了法又這麼囂張的肇事者必須嚴懲。他家裏的人同樣的想推卸責任,企圖用大錢來買斷兒子的罪惡,讓自己的兒子逃避法律的制裁,一個人的生命價值如果在這起事故中用錢來衡量,國將不國了,人的尊嚴何在?這種踐踏尊嚴的行為無異於在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屬的傷口上撒了一把鹽,用錢來擺平事情的想法是何其殘忍?如果用錢來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成為了一種公式的時候,那將是社會的悲哀,可悲的是,卻有相當一部分人存在着這種僥倖,企圖用錢代法,簡單地認為,沒有錢擺不平的事情,哪裏知道,如果長此下去的話,人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保障就會成為一紙空文。

學校在這起車禍中,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校園應該是絕對安全的地方,然而,學校相關領導卻沒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校園生活區的範圍裏,應該規劃出機動車限行或者行的區域,規劃出可行駛的區域,還有車速應該也有規定,如果學校真的規定了這些規定,如果違反了規定瞎開車,應該有相應的懲罰措施,應該有專門的人員來維持這個地方的通安全,這也是很重要的環節,只有把這些細節都規劃好了,才是真正把廣大師生的安全放在了首位了。學校還有一點做得讓人非常痛心,想想看,紙豈能包住火,悲劇已經發生了,學校的一些人員居然不讓學生把消息外,連記者想採訪也是困難重重,這種逃避責任和遮遮掩掩的行為豈能把罪惡推得一乾二淨。

河北大學,你肩負着讓學生掌握好所學的知識和淨花學生心靈的雙重責任,同時,也有責任保證廣大師生員工的校園安全,當因為出了車禍後不去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卻是拼命地不讓事情出去的時候,應該想想後果啊!正視問題的存在,在問題已經發生了以後,不護短不隱瞞才能讓聖潔的校園成為廣大學生好好學習知識的地方,讓學校沿着正確的軌道前行,是每個學校員工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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