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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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下定決心走回畫畫這條路,雷浩志也決定離開那條拜金浮華的路,離那個世界。
最後一次回到帝京,雷浩志環顧着曾讓自己叱吒風雲的地方。
“你為什麼要離開這裏?你才二十六歲還年輕,還有大好前途啊!”珍姐依依不捨的拉着他,不讓他辭職。
“你錢賺夠、世面看足了就想要離開嗎?你覺得待在這裏是一件令你後悔的事嗎?”
“我並不後悔,因為在這裏的子讓現在的我能夠面對自己、看清自己,謝謝珍姐的栽培,我知道你對我一向很用心,也很包容我的自私和任
。”雷浩志遞出一張支票,上面的數字是驚人的天價。
“這是我在帝京賺到的所有錢,這是你賜給我的,現在這些都還給你。”
“我不要!你以為我是因為少了你這棵搖錢樹,才求你留下的嗎?”
“我是一定會離開的,這是我向你表示的方式,我並沒有人們所認定的拜金和虛榮,請你收下。”雷浩志再堅定不過的説。
珍姐也只能含淚收下,“那你以後的生活怎麼辦?”
“在進入帝京以前,我什麼都沒有,離開以後,我應該也可以那麼過。”成蒼仁在一旁想着。這需要多大的決心,才能從高處的地方往下走啊?他對他是刮目相看了。
這也證明雷浩志想拋開過去,平平靜靜待在喬依蓮身邊的意願有多大,愛的力量竟這麼強大,可以讓一個過慣奢華生活的男子歸還所有。而珍姐則是嫉妒又傷心,雷浩志竟然可以愛一個女人愛到放棄自己好不容易打下的權勢利地位,她的付出終究沒有意義…
閻鋒正處理一樁車禍糾紛事件,原告莊國信要告一個混混在車禍後出手打人,更無視警察在場蓄意傷害他,讓他臉部受傷並腦震盪。
由於莊國信是科技園區某家公司的老闆,認識不少立委,讓這案件的被告幾乎無翻身之地。
“那個女孩,我也不會放過她的。”莊國信的子葉端蓉冷冷的道。
她沒想到,事情竟會這麼巧,把丈夫打傷的傢伙就是koshi!她對自己愛不到的koshi早有恨意,而能讓他出手打人的女孩自然也引起她的妒意,她正好可以趁機狠狠告倒他們。
“所以,莊國信先生例舉的項目是:依照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增加生活上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而依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之規定,彼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有,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而言,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至於賠償之數額,法律並未明定。”閻鋒翻閲着卷宗,一條一條的唸了出來。
“還有,要是如傷口潰爛又未能妥善照料,以致發生病毒染而遭受截肢或因此死亡者,應負致重傷之罪責。”莊國信得意的冷哼兩聲,暗示道:“我在醫院也認識很多人…”他看向一旁的雷浩志,眼中閃着勝利的光芒。敢得罪他,也不先看看自己的後台有沒有他硬?
不過,説來奇怪,他來找這位有名的大律師幫忙打官司,怎麼他卻把被告也叫來了,説了一堆他不懂的法條,要他們好好聊聊,説這是司法程序之一?對方是大律師,還是聽專家的話,反正他一定勝訴,沒在怕的。
“看來你是完了,雷浩志。”閻鋒抬眼,事不關己的看向好友。
“你不會幫忙想辦法嗎你?”雷浩志輕斥。
閻鋒一臉無辜。他都好心的在聽到對方要告他、找他打官司時,隨便找了個理由留下莊先生,光明正大的“通風報信”希望可以私了,由他“居中協調”達成和解,不要走上法律一途,這忙幫得還不夠大嗎?
“你不是賺了很多錢,賠他十倍也綽綽有餘。”跟來的黎青軍瞪了雷浩志一眼。賠錢總比上法庭好。
“那些錢啊…我都還給珍姐了。”他心虛的説。
“什麼?”閻鋒、黎青軍、夏澤治和齊柏明同時朝他怒吼。
“你裝什麼清高啊?”黎青軍揪着他的衣領,就要掄他一拳。
“冷靜、冷靜,別衝動…”其他三人連忙拉住他。
莊國信打了個冷顫。沒想到除了這混混愛打人之外,他的朋友也是説打就打,看來要打這官司得小心為妙。
見莊國信一副絕對要提告的模樣,閻鋒心生一計。有件事應該幫得上忙。
“另外,還有一件也是關於雷浩志先生的案子。”他想起什麼似的隨口提起。
“哼,他得罪的人還真多。”莊國信認定自己能打贏官司,又能教訓他們而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