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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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略覺驚奇“這麼快?”百靈低下頭“他愛的是你,因為我而失去了你,使他暴怒,我在做小人。”我矢笑“百靈,你太天真了,如果他愛我,他早就娶了我,他這個人,愛的只是他自己。”

“但是你使他念念不忘。”我説:“念念不忘有什麼用?很多人死了只狗更加念念不忘,然而對我有什麼好處?我難道因此不用上班了?”我怒的説“這並不使我生活有所改變,”

“但至少你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樣的,他重視你,他買了那屋子給你住,裝飾得似皇宮。”百靈説。

“百靈,憑你的相貌才智,用不正當的手段去換取這些東西,那還辦得到。”我轉頭看着她“你真的那麼重視物質?”

“但是我愛上了他,”她説。

在太陽下,我直接的覺是“女人真可憐”我説:“你愛人是因為你得不到他。”

“不不…”

“他不尊重女人。”我説“他不尊重任何人。”

“他是突出的,他的氣質是獨一無二的,我會心甘情願與他姘居,可惜我不能嫁一個沒有地位的男人。”百靈説。

“什麼叫沒有地位?”我問“塔門同胞?唐人街餐館的侍役?碼頭苦力?中環小職員?你倒説來聽聽。”

“一切不如他的人。”百靈低低的説。

我苦笑,百靈説得對,一切不如他的男人都不可能成為我們的男伴,但是要找一個好過他的,又不是我們常生活可以接觸得到。

百靈説:“我告訴你一件事。”

“他離開我之後,傑,你還記得那人嗎?傑約我出去吃飯,我去了。我們敍了一陣子舊,不外是説説工作如何忙,生活如何令人失望,他頗喝多了一點酒,提議去跳舞,我與他到夜總會坐了一會兒,很是乏味,他不停地請我跳舞,數月不見,他胖很多,白濛濛的一張面孔,村裏村氣,那樣子非常的鈍非常的蠢,於是我建議走。”

“他堅持送我回家,我説我可以自己回去。”

“他迭了。到門口我請他回家,他半真半假地想擠進來,一邊晃着那張大白臉笨笑,他説‘唉喲!一定有個男人在屋裏!’”

“你知道,我的火辣辣大起來,發力一把推得他一退,把門重重關上,去他媽媽的蛋,我自己的屋子,自己付的租,他管我收着什麼在屋子裏,反正我趙百靈沒有求這種人的一天!”

“他以為我陪別的男人睡覺,非得跟他也親熱親熱,他也不拿盆水照照!”百靈皺着眉,低聲咒罵。在這個時候,我仍是她的心腹。

我接上口“叫他撒泡照照。”

“從前是怎麼認識這種男人,”百靈黯淡地笑“想起那人走路時腦袋與股齊晃的景象…現在明白了,丹薇,何以那個時候,你情願在家中發呆,也不跟這些人出去。”我呆杲的聽着,太陽曬得人發燙,我有點發汗,但手心是涼的,整個人有點做惡夢的覺。

是的,大家都不愁男人,如果沒有選擇,男人在我們處吃完睡完再洗個舒舒服服的熱水澡走,又不必負任何責任,何樂而不為。

但自由與放任是不同的。

我們不是貞節牌坊的主人,但是也得看看對象是誰,比他差的人嗎?實在不必了。

我説:“百靈,我覺得口渴,我想喝茶。”

“好的。”百靈與我站起來,我們走出公園,太陽仍然在我們的背後。

百靈説:“他把你那問屋子整間鎖了起來,不讓人進去。”我説:“幹嗎?上演《塊餘生》嗎?別受他騙,我最清楚他為人了,他只是不想其他的女人進去順手牽羊。”

“我認為他很愛你。”百靈説“他愛你。”

“他愛他自己的股。”我説“對不起,百靈,我的話越説越,你知道廚房裏的人,簡直是口沫橫飛。”

“我覺得很難過,”百靈説“我真是寢食不安,夜夜想念他。”她用手撐着頭。

“你必須忘了他,他並不是上帝,時間可以治療一切傷痕,你能夠養活自己,別做情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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